Section § 36001

Explanation

本节定义了加州枪支和弹药相关税收法规中使用的各种术语。它明确指出,“弹药”、“弹药销售商”和“枪支前体部件”的含义均来自《刑法典》。“部门”指的是加利福尼亚州税务和费用管理局。“枪支”的定义遵循《刑法典》中的规定。“枪支制造商”包括获得许可并在零售环节销售枪支的实体。“总收入”的定义见另一条款。“执法机构”包括雇佣武装治安官的组织。“持牌枪支经销商”的定义依据《刑法典》。“治安官”是指被允许在执勤时携带枪支的人员。“零售销售”的定义见特定条款,并自2025年10月起,包括涉及州外零售商的某些交易。

就本部分而言:
(a)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36001(a) “弹药”、“弹药销售商”和“枪支前体部件”等术语应具有与《刑法典》第6部分第1篇第2章(始于第16100条)中定义的这些术语相同的含义。
(b)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36001(b) “部门”指加利福尼亚州税务和费用管理局。
(c)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36001(c) “枪支”应具有与《刑法典》第16520条(a)款和(b)款中定义的该术语相同的含义。
(d)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36001(d) “枪支制造商”指根据《美国法典》第18篇第44章(始于第921条)获得许可制造枪支的任何实体,该实体在加利福尼亚州向消费者进行任何枪支或枪支前体部件的零售销售。
(e)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36001(e) “总收入”应具有与第6012条中定义的该术语相同的含义。
(f)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36001(f) “执法机构”指本州或任何县、市或其任何其他政治分区中雇佣任何获授权在执勤时携带枪支的治安官的任何部门或机构,或联邦政府或在加利福尼亚州拥有部落土地并具有管辖权的联邦认可印第安部落中雇佣任何获授权在执勤时携带枪支的警官或刑事调查员的任何部门或机构。
(g)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36001(g) “持牌枪支经销商”应具有《刑法典》第26700条中规定的相同含义。
(h)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36001(h) “治安官”指《刑法典》第2部分第3篇第4.5章(始于第830条)中描述的任何获授权在执勤时携带枪支的人员,或联邦政府或在加利福尼亚州拥有部落土地并具有管辖权的联邦认可印第安部落雇佣的任何获授权在执勤时携带枪支的警官或刑事调查员。
(i)Copy 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36001(i)
(1)Copy 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36001(i)(1) “零售销售”应具有与第6007条中定义的该术语相同的含义。
(2)Copy 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36001(i)(2)
(A)Copy 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36001(i)(2)(A) 仅就第36011条征收的消费税而言,本州内代表在本州从事业务的州外零售商,将任何枪支、枪支前体部件或弹药的实际占有权转移给本州购买者的持牌枪支经销商、枪支制造商或弹药销售商,应被视为该枪支、枪支前体部件或弹药的零售商。
(B)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36001(i)(2)(A)(B) 在本款中,“在本州从事业务的零售商”一词具有与第6203条(c)款中定义的该术语相同的含义,包括但不限于通过根据第6044条计算其在本州交付的有形个人财产的总销售额而达到第6203条(c)款(4)项规定的门槛的任何零售商。
(C)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36001(i)(2)(A)(C) 在本款中,“零售商”一词具有与第6015条定义的该术语相同的含义。
(D)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36001(i)(2)(A)(D) 本款应于2025年10月1日生效。

Section § 36005

Explanation

这项加州法规设立了一项专门用于枪支暴力预防和学校安全的基金。该基金中募集的资金每年根据详细计划进行分配。

首批7500万美元专门用于暴力干预项目,特别是支持加州暴力干预和预防 (CalVIP) 拨款计划。接下来5000万美元用于支持学校安全举措,解决学生中枪支暴力的风险因素。

接着,1500万美元分配给一个项目,帮助法院高效收缴因法律限制而被禁止持有枪支的个人手中的枪支。另有1500万美元用于调查枪支暴力案件,重点是提高受影响社区的结案率。

接下来,250万美元用于教育枪支所有者了解枪支安全法律,另有250万美元资助枪支暴力受害者的创伤支持服务。最后,100万美元支持枪支暴力研究,特别侧重于预防枪支自杀和伤害。

这些分配之后,任何剩余资金将用于额外的项目,以预防枪支暴力和援助受害者。机构可以保留其分配资金的最多5%用于项目管理和效果推广。

(a)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36005(a) 特此在州金库中设立枪支暴力预防和学校安全基金,以根据第36041条接收款项。
(b)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36005(b) 枪支暴力预防和学校安全基金中的所有款项,包括该基金所赚取的利息或股息,应每年根据 (c) 款中规定的分配公式进行分配,但条件是该款中指定的美元金额应每年调整,以反映加州消费者物价指数的变化。
(c)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36005(c) 枪支暴力预防和学校安全基金中的款项应按以下顺序每年分配:
(1)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36005(c)(1) 基金中可用的首七千五百万美元 ($75,000,000),或其中可用的任何金额,应每年持续拨款给州和社区惩教委员会,或法律指定的其他继承机构,作为加州暴力干预和预防 (CalVIP) 拨款计划的管理机构,用于资助 CalVIP 拨款以及 CalVIP 支持项目的管理和评估,根据《刑法典》第4部分第10.2篇(自第14130条起)。
(2)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36005(c)(2) 基金中可用的接下来五千万美元 ($50,000,000),或其中可用的任何金额(如有),经立法机关拨款后,应每年分配给州教育部,以通过资助相关措施来加强学校安全,解决影响幼儿园和1至12年级(含)学生枪支暴力的风险因素,包括但不限于 (A) 至 (D) 分段中描述的措施。该部门可使用这些资金支持由部门直接开展的活动,以及通过与其它实体签订合同或向其拨款而开展的活动。
(A)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36005(c)(2)(A) 物理安全改进,包括但不限于为《教育法典》第17586条之目的安装内部锁。
(B)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36005(c)(2)(B) 物理安全评估。
(C)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36005(c)(2)(C) 基于学校或与学校相关的心理健康和行为服务,包括对教师和员工的培训。
(D)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36005(c)(2)(D) 针对高风险学生的课前和课后项目,包括有资格根据《两党更安全社区法案》“更强联系拨款计划”获得资助的实体提供的项目。
(3)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36005(c)(3) 基金中可用的接下来一千五百万美元 ($15,000,000),或其中可用的任何金额(如有),经立法机关拨款后,应每年分配给司法委员会,以支持一项基于法院的枪支上缴拨款计划,该计划将与司法部协调管理,以确保司法部和地方执法机构及时、一致、安全地收缴因刑事定罪或其他刑事或民事法院命令(包括但不限于刑事保护令、家庭暴力限制令、枪支暴力限制令、民事骚扰限制令和工作场所暴力限制令)而被禁止拥有或持有枪支和弹药的个人手中的枪支。该拨款计划应旨在减少被录入或留在武装禁令人员系统中的人数,包括通过支持与法院和地方执法机构的合作。

Section § 36006

Explanation

本节介绍了“加利福尼亚州枪支消费税法”这一术语,这是本法典部分所讨论法律的官方名称。

本部分应被称为并可引用为“加利福尼亚州枪支消费税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