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38451

Explanation

如果您未能按时向州政府缴纳税款,您将需要额外支付所欠税款10%的罚款,外加利息,直到缴清为止。这不适用于某些先前的税款裁定。如果您未能在截止日期前提交纳税申报表,您将面临100美元的罚款。但是,您只需支付逾期纳税的10%罚款或逾期申报的100美元罚款中的较高者。

(a)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38451(a) 受 (c) 款约束,未在规定时间内向州缴纳任何税款或未缴纳任何应向州征收和支付的税款的人,但加州税务和费用管理局根据本章第2条或第3条作出的裁定金额除外,除税款或税额之外,还应支付税款或税额10%的罚款,外加根据第6591.5节确定的每月或不足一月的调整后利率计算的利息,自税款或应征收的税款到期应向州支付之日起至支付之日止。
(b)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38451(b) 受 (c) 款约束,未按照第38401节规定的到期日或加州税务和费用管理局根据第38404节确定的到期日提交申报表的人,应支付一百美元($100)的罚款。
(c)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38451(c) 对本节所述罚款负有责任的人,应支付 (a) 款所述罚款或 (b) 款所述罚款中的较高者。

Section § 38451.5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在特定情况下,以不同的方式计算逾期税款的利息。如果您的税款只逾期了一个工作日,并且您获得了免除任何罚款的批准,您可以请求按日而不是按月计算利息。这意味着他们会将年利率除以365来计算您的每日利率。请注意,这仅适用于电子税款支付,不适用于未申报或存在税款征收风险等情况。

(a)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38451.5(a) 如果部门考虑到所有事实和情况,认为按照第6591.5节所定义的每月或不足一月的调整后利率计算利息是不公平的,则利息应从税款到期之日起至支付之日止,按调整后的每日利率计算,但须符合以下所有条件:
(1)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38451.5(a)(1) 税款支付在税款到期日之后一个工作日内完成。
(2)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38451.5(a)(2) 该人获得了免除适用于该税款支付的所有罚款的救济。
(3)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38451.5(a)(3) 该人提交了调整请求。
(b)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38451.5(b) 就本节而言:
(1)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38451.5(b)(1) “工作日”指除周六、周日或任何指定为州假日之外的任何一天。
(2)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38451.5(b)(2) “部门”指加州税务和费用管理局。
(3)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38451.5(b)(3) “调整后的每日利率”指第6591.5节 (a) 款所定义的每年调整后的利率,通过将每年调整后的利率除以365来按日确定。
(c)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38451.5(c) 本节不适用于根据欠税裁定、未申报情况下的裁定或部门发出的紧急裁定所作的任何支付。
(d)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38451.5(d) 本节仅适用于电子税款支付。

Section § 38452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如果一个人未能及时提交报税表或缴纳税款是由于其无法控制的合理原因,并且他们已经尽力小心且并非故意疏忽,那么他们可以免除相应的罚款。通常情况下,要申请这种免除,他们需要向相关部门提交一份宣誓声明,说明具体情况。但是,如果该人所在的区域被州长宣布为紧急状态,那么在紧急状态公告生效期间,他们可能无需提交声明即可获得罚款减免,但这仅限于紧急状态公告发布后的12个月内或紧急状态持续期间(以较短者为准)。此外,相关部门必须制定一套标准,以高效处理这些罚款减免的申请。

(a)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38452(a) 如果部门发现某人未能及时申报或缴纳款项是由于合理原因和超出该人控制范围的情况,并且尽管已尽到普通注意义务且无故意疏忽,该情况仍发生,则该人可免除第38421条和第38451条规定的罚款。
(b)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38452(b) 除(c)和(d)款另有规定外,任何寻求免除罚款的人均应向部门提交一份经伪证罪处罚声明,阐明该人据以主张免除罚款的事实。
(c)Copy 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38452(c)
(1)Copy 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38452(c)(1) 受限于(2)项规定,对于州长发布的紧急状态公告中确定的区域内的任何人,在紧急状态公告生效期间,部门可以免除其罚款,无论该人是否已根据(b)款向部门提交声明。
(2)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38452(c)(2) 部门仅可在紧急状态公告发布后的最初12个月内或在紧急状态持续期间(以较短者为准)授予(1)项规定的免除罚款。
(d)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38452(d) 部门应当制定标准,以便高效处理根据本条提出的免除罚款请求。

Section § 38453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如果有人因灾害未能及时申报或缴纳税款,并且他们已经尽力谨慎但仍无法按时完成,他们可能无需支付额外的利息。要申请这种减免,他们通常需要提交一份宣誓声明,解释他们的情况。然而,如果宣布了紧急状态,税务部门可以为受影响地区的人免除利息,而无需他们提交声明,但前提是必须在紧急状态宣布后的12个月内或紧急状态持续期间(以较短者为准)。

Section § 38454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个人在因依赖委员会的书面建议而错过报税截止日期时,免除缴纳税款及任何相关罚款。要符合条件,该人必须曾书面询问委员会某项具体行为或交易是否应税,且委员会必须已书面答复。

该交易必须发生在委员会改变其建议之前,或法律或法院判决发生变化导致该建议失效之前。

要获得此项救济,该人必须提交请求和委员会建议的副本,一份在伪证罪处罚下解释情况的声明,以及委员会要求的任何其他信息。

只有请求并收到委员会建议的个人才能以此作为抗辩理由。

(a)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38454(a) 如果委员会认定某人未能及时申报或缴纳是由于该人合理信赖委员会的书面建议,则该人可免除本部分规定的税款以及附加的任何罚款或利息。
(b)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38454(b) 就本条而言,某人未能及时申报或缴纳应被视为是由于合理信赖委员会的书面建议,但前提是委员会认定以下所有条件均已满足:
(1)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38454(b)(1) 该人曾书面请求委员会告知其某项特定活动或交易是否属于本部分规定的应税范围。该请求中应充分描述该活动或交易的具体事实和情况。
(2)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38454(b)(2) 委员会已就该书面请求向该人作出书面答复,说明所描述的活动或交易是否应税,或说明该活动或交易应税的条件。
(3)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38454(b)(3) 对某项特定活动或交易的纳税义务发生于以下任一情况之前:
(A)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38454(b)(3)(A) 在委员会撤销或修改所给予的建议之前,通过向该人发送关于撤销或修改建议的书面通知。
(B)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38454(b)(3)(B) 在成文法或宪法发生变更、委员会规章发生变更、或法院作出最终裁决之前,这些变更或裁决使得委员会先前的书面建议不再有效。
(c)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38454(c) 任何根据本条寻求救济的人应向委员会提交以下所有材料:
(1)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38454(c)(1) 该人向委员会提交的书面请求副本以及委员会书面建议的副本。
(2)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38454(c)(2) 一份在伪证罪处罚下作出的声明,其中阐明了寻求救济所依据的事实。
(3)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38454(c)(3) 委员会可能要求的任何其他信息。
(d)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38454(d) 只有提出书面请求的人才有权信赖委员会向其提供的书面建议。

Section § 38454.5

Explanation

如果一方配偶因未提交申报表、遗漏收入或申报错误扣除等税务错误导致少缴税款,另一方配偶如果不知道这些问题或未从中受益,则可以免除责任。确定责任配偶时,不考虑夫妻共同财产法。

如果自相关截止日期起已超过五年,或案件已通过法律判决结案,则不适用税务减免。如果要求不知情的配偶承担责任是不公平的,即使是其他规定未涵盖的部分,委员会也可以免除其纳税责任。

根据本规定,注册同居伴侣享有与已婚夫妇相同的权利和责任。重要的是,本法律还涵盖了其颁布之前存在的任何税款债务,可能提供追溯保护。

(a)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38454.5(a) 按照委员会规定的条例,如果:
(1)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38454.5(1) 根据本部分规定的纳税义务因未提交本部分要求提交的申报表、因遗漏了其中应正确包含的金额、或因申报表上申报了错误的扣除或抵免而被低报,且该纳税义务的低报可归因于其中一方配偶;或申报表上申报的任何税款未支付,且该已申报纳税义务的未支付可归因于其中一方配偶。
(2)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38454.5(2) 另一方配偶证明他或她不知道,且没有理由知道该低报或未支付。
(3)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38454.5(3) 考虑到另一方配偶是否直接或间接从该低报或未支付中显著受益,并考虑到所有其他事实和情况,要求另一方配偶对因该低报或未支付而产生的税款不足承担责任是不公平的,
则另一方配偶应免除纳税责任(包括利息、罚款和其他金额),只要该责任可归因于该税款的低报或未支付。
(b)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38454.5(b) 就本条而言,确定低报或未支付项目归属于哪一方配偶时,应不考虑夫妻共同财产法。
(c)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38454.5(c) 本条适用于受本部分规定约束的所有日历季度,但不适用于自委员会发出的决定最终日期起超过五年、自申报表上未支付的申报截止日期起超过五年、或自首次联系根据本条提出索赔的配偶起超过一年的任何日历季度;或已被判决事项(res judicata)结案的任何日历季度,以较晚者为准。
(d)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38454.5(d) 就分节 (a) 的第 (2) 款而言,“有理由知道”是指一个合理谨慎的人是否会有理由知道该低报或未支付。
(e)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38454.5(e) 就本条而言,关于未提交申报表或申报表中遗漏项目的情况,“可归因于其中一方配偶”可根据配偶是否作为木材所有者提供了实质性服务来确定,该木材所有者砍伐木材或使其被砍伐,是第一个从豁免人员或机构处获得已砍伐或倒下的木材所有权的人,或未经授权砍伐或导致砍伐他人拥有的木材,且该低报可归因于此。如果双方配偶均未作为木材所有者提供实质性服务,则相关低报项目的归属应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错误的扣除或抵免应归因于导致该扣除或抵免被录入申报表的配偶。
(f)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38454.5(f) 按照委员会规定的程序,如果考虑到所有事实和情况,要求另一方配偶对根据分节 (a) 无法获得救济的任何项目所导致的任何未支付税款或任何不足(或其中任何部分)承担责任是不公平的,委员会可以免除另一方配偶的该责任。
(g)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38454.5(g) 就本条而言,《家庭法典》第 297 条所定义的注册同居伴侣享有本条规定的相同权利、保护和利益,并承担本条规定的相同责任、义务和职责,如同授予和施加于配偶的。
(h)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38454.5(h) 本条规定的救济应追溯适用于本条生效日期之前产生的责任。

Section § 38455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委员会免除未缴税款的全部或部分利息,如果纳税人未能缴税是部分或全部由于委员会员工的错误或延误。这种免除适用于纳税人及时提交了报告且对错误或延误没有过错的情况。要申请减免,纳税人必须提交一份宣誓声明,详细说明其情况以及委员会要求的任何额外信息。这种减免仅适用于2000年1月1日之后开始的期间所欠税款的利息。

(a)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38455(a) 委员会可酌情免除本部分对某人征收的全部或部分利息,如果未缴纳税款全部或部分是由于委员会雇员在履行公务时出现不合理错误或延误。
(b)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38455(b) 就本条而言,错误或延误仅在以下情况下才被视为发生:该人提交了及时报告,且错误或延误的任何重要方面均不可归因于纳税人的行为或不行为。
(c)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38455(c) 任何根据本条寻求减免的人,应向委员会提交一份伪证罪处罚下的声明,阐明减免请求所依据的事实以及委员会可能要求的任何其他信息。
(d)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38455(d) 委员会仅可对因在2000年1月1日或之后开始的应税期间内产生的税款负债而征收的利息给予减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