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38521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解释了如果有人未能按时向州支付所欠款项会发生什么。如果款项逾期未付,委员会可在款项到期之日起三年内,向县书记官办公室提交一份证明。该证明将详细说明所欠金额、任何利息或罚款,以及欠款人的姓名和地址。它请求法院判决该人支付包括利息和罚款在内的全部欠款。

Section § 38522

Explanation
当有人拖欠州木材产量税时,县书记员必须立即记录一份针对该人的判决。这份判决会包含所欠的税款金额,以及证书中提到的任何利息和罚款。县书记员可以选择将这份判决记录在一本名为“州木材产量税特别判决”的专门簿册中。

Section § 38523

Explanation
如果某人被法院判决需要偿还债务,可以将该判决的摘要(一份概要)提交到县记录员办公室备案。这样做会产生一项留置权,即对该债务人在该县拥有的任何房地产(包括他们在留置权到期前获得的财产)的合法权利。这项留置权与判决留置权具有相同的效力,并持续10年,除非提前解除或还清。在最初的10年期限内,通过向县记录员重新备案该判决,留置权可以再延长10年。

Section § 38524

Explanation
如果委员会提出请求,法院可以根据《民事诉讼法典》中规定的标准程序,通过命令扣押和出售债务人的财产来强制执行判决。

Section § 38525

Explanation

本法律条款解释,如果税务委员会认为税款债务已得到充分保障,或者解除或降低对个人财产的留置权优先顺序不会妨碍他们追收债务,那么他们可以解除或降低该留置权的优先顺序。如果他们发现债务在法律上无法追讨,他们也可以解除留置权。如果委员会出具证明,说明留置权已被解除或次级化,该证明即为该行动的证据。

(a)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38525(a) 如果委员会认定税款、利息和罚款金额已通过留置权或其他财产获得充分担保,或者根据本条规定设定的留置权的解除或次级化不会危及税款、利息和罚款金额的征收,委员会可随时解除留置权所涉财产的全部或任何部分,或可将该留置权次级化于其他留置权和产权负担。
(b)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38525(b) 如果委员会认定根据本条规定设定的留置权所代表的债务,包括其上产生的任何利息,在法律上不可执行,委员会可解除该留置权。
(c)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38525(c) 委员会出具的证明,证明任何财产已从留置权中解除,或该留置权已次级化于其他留置权和产权负担,是确凿证据,证明该财产已解除或该留置权已按证明书规定次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