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38901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所有税款以及任何利息和罚款,都必须支付给州平衡委员会。一旦征收,这些资金将按照本章规定的规则存入州金库。

Section § 38903

Explanation
本节规定,所有与木材税相关的税款、利息、罚款及其他款项都应存入木材税基金。它明确指出,在1983年7月31日或之前支付的任何款项(根据第38301条收取的款项除外),以及自1983年8月1日起支付的所有款项,都应存入该基金。

Section § 38904

Explanation

本节说明了森林税基金中的资金应如何使用。首先,它详细说明了向普通基金偿还与管理相关的开支,包括过去的费用和未来在预算案中批准的费用。对于任何未使用的资金,偿还金额将在下一个财政年度进行调整。

接着,它描述了根据《公共资源法典》某个特定条款,州林务官产生的费用如何获得类似偿还。之后,它允许审计长根据其他特定条款的规定分配资金。最后,它规定了退还已收取并存入森林税基金的税款,包括任何利息或罚款。

森林税基金中的资金按以下方式拨款:
(a)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38904(a) 偿还普通基金为委员会在本部分管理中产生的费用所预支的资金,具体如下:
(1)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38904(a)(1) 1975-76和1976-77财政年度的四十六万七千九百三十美元 ($467,930)。
(2)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38904(a)(2) 后续财政年度中经预算案批准确定和核准的金额。该金额的一半应在11月1日至11月10日期间偿还给普通基金,剩余的一半应在5月1日至5月10日期间偿还。如果委员会未实际支出预算案中批准的所有资金,则在随后的财政年度中,应在11月1日至11月10日期间偿还给普通基金的金额应减少,减少额度等于前一个财政年度未支出的拨款。
(b)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38904(b) 偿还普通基金为州林务官在管理《公共资源法典》第4582.8节中产生的费用所预支的资金,具体如下:
(1)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38904(b)(1) 1975-76和1976-77财政年度的一万三千五百美元 ($13,500)。
(2)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38904(b)(2) 后续财政年度中经预算案批准确定和核准的金额。
(c)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38904(c) 拨付给审计长,由其根据第38905节和第38905.1节进行分配。
(d)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38904(d) 支付本部分授权的、根据第38115节征收的税款的退款,以及根据本部分支付或收取并存入森林税基金的利息、罚款及其他款项。

Section § 38905.1

Explanation

本法律规定了加州木材税基金如何分配给各县财务官。从1983-84财政年度开始,州审计长必须在每年的11月30日和5月31日将这些资金拨付给各县。对于1983-84财政年度,一半的资金根据各县经认证的产量税收入保障进行分配,另一半则根据各县产生的收入进行分配。从1984-85财政年度起,基金的全部余额将根据各县产生的收入比例进行分配。一旦各县收到资金,其审计员必须在10天内,根据各管辖区的收入保障占县内所有管辖区总保障的比例,将资金分配给县内的各个管辖区。本法律旨在为各县之间如何分享产量税收入提供一个最终解决方案。

(a)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38905.1(a) 自1983-84财政年度开始,审计长应根据第38904条(c)款的规定,在每个财政年度的11月30日和5月31日,按照以下分配时间表,将木材税基金中在前一个11月10日或5月10日(视情况而定)存在的余额划拨给县财务官:
(1)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38905.1(a)(1) 对于1983-84财政年度,木材税基金中50%的余额应根据各县依据《政府法典》第27423条(c)款或(e)款认证的年度产量税收入保障划拨给县财务官。基金中剩余的50%余额应按照州平衡委员会认证的,该笔待划拨余额由各县产生的相同比例划拨给县财务官。
(2)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38905.1(a)(2) 对于1984-85财政年度及此后的每个财政年度,基金中100%的余额应按照州平衡委员会认证的,该笔待划拨余额由各县产生的相同比例划拨给县财务官。
(b)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38905.1(b) 县审计员在收到根据(a)款划拨的资金后,应在10天内,按照各管辖区(定义见第95条)的最低收入保障(根据《政府法典》第27423条确定)占县内所有管辖区此类总金额的比例,将资金分配给县内的各管辖区。
(c)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38905.1(c) 立法机关的意图是,(a)款的规定应为解决有权获得产量税收入的各县之间产量税收入分配问题提供最终且决定性的处置。

Section § 38908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获得特定条款资金的当地政府实体,可以根据自身需要使用这些资金,对支出没有任何限制。

根据第 38905 条或第 38905.1 条获得拨款的当地政府实体可以不受限制地支出这些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