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裁定书中指明的金额在向被裁定人送达通知之日起10日内未支付,则该金额在10日届满时即告最终确定,且第38451条规定的滞纳金和利息将附加于税款金额或应收税款金额,除非在10日内提交了重新裁定申请。
裁定危险决定
Section § 38431
这项法律规定,如果委员会认为延迟征收税款可能会使州的资金面临风险,它可以迅速决定你欠多少税。一旦他们作出这项决定,你必须立即支付税款。
税款征收紧急性 濒危税款征收 立即支付税款
Section § 38432
一旦某人收到税务裁定通知,他们有10天时间支付应缴金额。如果他们在此期间内未支付,该金额将成为最终金额,并且会加收额外的罚款和利息,除非他们在同样的10天内提交申请以质疑该裁定。
税务裁定 支付截止日期 10日通知
Section § 38433
如果你收到一份紧急决定(这是税务机关因为认为税款征收面临即时风险而做出的快速决定),你可以对其提出异议。你需要在收到通知后10天内向委员会提交重新裁定申请。在此期间,你还需要提供一笔保证金,金额由委员会决定,以确保你遵守规定。如果有必要,委员会可以根据具体规定出售这笔保证金。
被作出紧急裁定的人可以依照本章第5条规定申请重新裁定。但是,他必须在收到裁定通知送达后10日内向委员会提交重新裁定申请。该人还应在10日内向委员会缴存其认为必要的担保,以确保遵守本部分规定。委员会可以按照第38501条规定的方式出售该担保。
紧急裁定 重新裁定申请 税务合规
Section § 38435
如果有人收到“紧急裁定”(这是一种因认为存在追缴风险而突然进行的税务评估),他们可以要求举行听证会来质疑它。他们可以争辩说裁定过高,如果出售财产会造成损害则阻止其出售,要求返还部分财产,或停止追缴活动。申请必须在30天内提交,并说明具体理由。申请无需初始费用,但之后可能需要缴纳保证金。错过申请截止日期可以有正当理由获得豁免。申请不会改变到期日或任何罚款或利息。
根据委员会可能规定的规章制度,收到紧急裁定的人可以申请行政听证会,用于以下一个或多个目的:
(a)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38435(a) 证明该裁定过高。
(b)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38435(b) 证明在发出紧急裁定后可能被扣押的财产或其任何部分的出售应在行政听证会前推迟,因为出售将对该人造成不可弥补的损害。
(c)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38435(c) 请求向该人释放全部或部分财产。
(d)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38435(d) 请求暂停追缴活动。
申请应在紧急裁定通知送达后30天内提交,并且应以书面形式说明其所依据的具体事实和法律理由。无需缴纳保证金即可提交申请并获得此听证会。但是,如果该人未能在第38433条规定的10天期限内,缴纳委员会认为确保遵守本部分所必需的保证金,提交申请将不构成暂停追缴活动,但紧急裁定发出后扣押的财产的出售除外。如果能证明未能及时提交行政听证会申请有充分理由,委员会可以允许提交此申请并给予该人行政听证会。根据本条提交申请不影响第38432条关于裁定最终日期或罚款或利息的规定。
紧急裁定 行政听证会 过高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