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43421

Explanation
本节允许州税务机关采取行动追缴未缴税款。如果某人在拖欠税款三年内未支付,或在某些税收留置权记录后十年内未支付,税务机关可以签发一份执行令(类似于法院命令),以扣押财产。该执行令可以交给治安官或法警,他们将像执行法院的追债命令一样执行该令。

Section § 43422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委员会向警长或法警支付或预付与执行令状下类似服务相关的费用、佣金和开支。委员会负责批准在报纸上刊登通知的费用,而不是由法院来批准。

Section § 43423

Explanation

本法律规定,任何与支付义务相关的费用、佣金和开支,均由欠款人承担。这些费用可以通过与征收税款相同的方式收取,例如使用执行令等程序。

费用、佣金和开支是根据本部分规定需要支付任何款项的人的义务,并可凭借执行令或以本部分规定的任何其他征收税款的方式从其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