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50128

Explanation

如果有人欠费且未按时支付,委员会可以扣押并公开拍卖他们的财产,无论是房屋还是个人物品。拍卖所得款项将用于支付未缴费用、任何滞纳金以及扣押和出售财产所产生的费用。

当任何费用缴纳人拖欠费用支付时,委员会或其授权代表可以扣押该费用缴纳人的任何财产,无论是动产还是不动产,并通过公开拍卖出售被扣押的财产,或该财产的足够部分,以支付到期费用,以及因拖欠而施加的任何罚款,以及因扣押和出售而产生的所有费用。

Section § 50129

Explanation

如果有人拖欠房产费用,本法律解释了在房产出售前必须如何通知他们。在出售前至少20天,必须亲自送达或邮寄通知给欠款人以及任何对该房产拥有备案权益的人。该通知还会在当地报纸上刊登,并张贴在公共场所,包括房产本身。

通知中会包含房产的详细信息、欠款金额,并警告如果未在出售日期前偿还债务,房产可能会被出售。

销售通知及其时间和地点,应在预定销售日期前至少20天,以以下方式告知拖欠费用支付人以及所有对该财产拥有备案权益的人:该通知应亲自送达,或装入信封寄给费用支付人或其他人,寄至其在本州的最后已知住所或营业地点(如董事会记录所示,如有),并以美国挂号信寄出,邮资预付。该通知应根据《政府法典》第6063条发布,如果财产或其任何部分位于城市中,则在财产或其一部分所在城市出版的普通发行报纸上发布;如果不在城市中,则在财产或其一部分所在县出版的普通发行报纸上发布。通知还应以下列两种方式张贴:
(a)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50129(a) 如果财产权益将在城市中出售,则在该城市的一个公共场所;如果不在城市中出售,则在该财产权益所在县的一个公共场所。
(b)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50129(b) 财产上的一个显眼位置。
该通知应包含待售财产的描述、费用、罚款和成本的金额说明、费用支付人的姓名,以及除非在销售通知中规定的时间或之前支付费用、罚款和成本,否则该财产,或其必要部分,将根据法律和通知进行出售的进一步声明。

Section § 50130

Explanation
本法律条文解释道,在委员会或其代理人进行的财产出售过程中,委员会将遵循法律要求和通知规定,向买方提供动产的销售单据和不动产的契约。这些文件将所有权合法地转让给买方。任何未售出的财产可以留在出售地点,但缴费人需承担可能因此产生的任何问题的风险。

Section § 50131

Explanation
如果州出售财产所得的钱款超过了所欠的费用、利息、罚款和成本,州必须将多余的钱退还给欠款人并取得收据。如果在出售前有其他人声称对该财产拥有权益,州必须保留这笔额外的钱,直到法院决定这笔钱属于谁。如果无法从原所有人那里取得收据,这笔钱将由审计长作为所有人或其继承人或继受人的受托人持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