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委员会认定任何费用的收取会因延迟而受到威胁,其应立即确定应缴费用金额,并在该决定中注明此事实,且该费用金额应立即到期并支付。如果在向缴费人送达决定通知后10天内,危急决定中规定的费用、利息和罚款金额未支付,或未提交重新决定申请,则该决定即告最终,且第 (50112) 条规定的滞纳金和利息将附加到危急决定中规定的费用金额上。
裁定危险决定
Section § 50120.1
如果税务委员会认为存在无法及时收取费用的风险,他们会立即决定应缴金额并记录下来。该金额需立即支付。如果欠费者在10天内未支付或未申请复审,该决定即为最终决定。此后,额外的罚款和利息将加到所欠金额上。
危急决定 应缴费用 立即支付
Section § 50120.2
如果你收到一份“紧急裁定”(jeopardy determination),这是一种当官方认为可能无法收回欠款时做出的快速决定,你有10天时间要求重新评估。在这10天内,你还需要向部门交一笔保证金,这就像是保证你会遵守规定的财务担保。如果你最终欠了部门的钱,他们可以通过拍卖出售这笔保证金来收回欠款。出售通知会以他们告知你紧急裁定的相同方式送达给你。如果出售保证金后还有剩余的钱,在支付你的欠款后,会退还给你。
紧急裁定 重新裁定申请 保证金
Section § 50120.3
如果你收到紧急税款裁定(一种紧急的税务评估),你可以申请行政听证。申请理由可以包括证明评估金额过高、要求暂缓出售任何被扣押的财产(因为出售会给你造成重大损害)、请求返还财产,或者要求停止追缴。
你必须在收到通知后30天内书面提交申请。你无需缴纳保证金即可获得听证,但如果你没有按照委员会的单独要求提供必要的担保,他们仍可能继续进行追缴活动,不过在听证决定出来之前,他们不能出售任何被扣押的财产。如果你因正当理由错过了申请截止日期,你仍有可能获得听证。申请听证不会改变与紧急裁定本身严格相关的截止日期或罚款。
(a)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50120.3(a) 依照委员会可能采纳的规章制度,收到紧急裁定的人可以出于以下一个或多个目的申请行政听证:
(1)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50120.3(a)(1) 证明该裁定过高。
(2)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50120.3(a)(2) 证明在紧急裁定发出后可能被扣押的财产或其任何部分的出售应在行政听证会前延迟,因为出售将对该人造成不可弥补的损害。
(3)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50120.3(a)(3) 请求将全部或部分财产返还给该人。
(4)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50120.3(a)(4) 请求暂停追缴活动。
(b)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50120.3(b) 申请应在紧急裁定通知送达后30天内提交,且应以书面形式提出,并说明其所依据的具体事实和法律理由。该人无需提供任何担保即可提交申请并获得听证。但是,如果该人未能在第50120.2节规定的10天期限内,缴纳委员会认为为确保遵守本部分规定所必需的担保,提交申请将不构成暂停追缴活动,但紧急裁定发出后扣押的财产的出售除外。如果能证明未能及时提交行政听证申请有充分理由,委员会可以允许提交申请并给予该人行政听证。根据本节提交申请不影响与裁定最终日期以及拖欠罚款和利息的附加相关的第50120.1节。
紧急裁定 行政听证 过高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