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50114

Explanation
如果一份官方通知说你根据某些规定欠钱,如果你认为金额不对,你有30天时间要求复核。如果你没有在那30天内要求复核,你所欠的金额将被视为最终决定,不能再更改。

Section § 50115

Explanation
如果您想对税务决定提出异议,您必须提交一份书面申请并说明理由。在委员会做出最终决定之前,您可以随时增加提出异议的理由。

Section § 50116

Explanation
如果您不同意税务裁定,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了重新审议的申请,委员会将审查您应付的金额。如果您提出要求,他们还会安排一次面对面听证会,并会提前至少10天通知您听证会的时间和地点。如果有需要,他们可以重新安排听证会。

Section § 50117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委员会在决定最终确定之前更改他们裁定某人应支付的金额。但是,如果想增加金额,委员会必须最迟在听证会时提出增加金额的请求。

Section § 50118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一旦委员会对重新裁定申请作出决定或命令,该决定将在申请人收到通知后30天生效。

委员会就重新裁定申请所作的命令或决定,应在向申请人送达该命令或决定的通知后30天具有最终效力。

Section § 50119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董事会根据法律特定条款决定你所欠的任何款项,必须在特定时间前支付。如果你没有按时支付,你所欠的金额将加收10%的罚款。

Section § 50120

Explanation
本法律条款规定,根据本特定条文需要发出的任何通知,都应当采用第50113条中规定的相同方式进行送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