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付款项和退款退款申请
Section § 50139
如果部门发现某项费用、利息或罚款被重复支付或收取有误,他们必须记录下来并确认多收的金额。这笔多收的钱首先会用来抵扣该人所欠的其他费用。剩余的钱将退还给该人或其合法继承人。
对于超过 $50,000 的退款,相关信息将在决定作出后至少 10 天内公开。
Section § 50139.5
Section § 50140
这项法律解释了申请多缴税款退款或抵免的时间限制。通常,在税款支付到期日三年后,或在税务裁定最终确定六个月后,您就不能再获得退款了,具体取决于哪个截止日期更晚,除非您在此期限内提交了申请。税务抵免也需要在这些期限内提交申请。但是,如果存在延长申请期限的特定协议,则会有例外情况。所有退款或抵免申请都必须是书面形式,并清楚说明理由。
Section § 50140.1
这项法律规定,在一个人处于财务失能状态时,某些行为的时限会暂停。如果一个人因为严重的健康问题(预计会持续至少一年或可能导致死亡)而无法管理自己的财务,那么他就被认为是财务失能。但是,如果另有他人被授权管理其财务,则这种暂停不适用。这项法律适用于在该法律颁布之前、当日或之后开始的失能情况,但不适用于在颁布日期时已被法律禁止的索赔。
Section § 50140.2
Section § 50140.3
本法律条款解释说,如果您就一笔尚未全额支付的费用提交退款申请,该申请仍将被视为针对与该费用相关的任何后续付款的及时提交。 “已确定的费用金额”包括与根据特定条款作出的决定相关的任何费用、利息或罚款。 这项规定适用于该法律生效后提出的所有退款申请。
Section § 50142
这项法律规定,如果一项索赔被全部或部分驳回,委员会必须在30天内书面通知提出索赔的人。该通知应遵循第50113条中规定的程序。
Section § 50142.1
这项法律详细说明了如何计算和支付多缴费用的利息。利息从多缴费用发生月份的第26天开始计算,并根据特定利率。如果是退款,利息会支付到索赔被批准或索赔人被告知可以提交索赔的月份的第25天。如果是抵扣,利息会支付到对被抵扣费用计算利息的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