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43501

Explanation
本条规定委员会拥有权力,可以制定并执行必要的规章制度,以实施本部分的法律并确保其得到遵守。

Section § 43502

Explanation
本法律条款允许委员会在认为有必要有效执行税法时,检查纳税人的财务账簿和记录。

Section § 43503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委员会可以雇佣会计师、审计师、调查员等专业人士以及行政支持人员,来帮助他们履行职责,并根据本法典的这一部分行使其权力。

Section § 43504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如果委员会或其雇员出具一份证明,确认一份必要的通知已通过邮寄或专人送达方式发出,那么这份证明在任何相关的法律或行政案件中,都足以作为该通知已妥善发出或送达的证据。此外,除非明确规定了特定方式,通知可以通过邮寄或专人送达方式发出,其方式与发出欠款确定通知的方式相同。

Section § 43505

Explanation
董事会拥有的任何关于危险废物的信息,都必须与部门共享。

Section § 43506

Explanation
本法律条款规定,任何受雇准备报税表的人滥用客户信息均属犯罪。如果他们与他人分享信息或将其用于准备报税表以外的任何目的,他们可能面临最高1,000美元的罚款或一年监禁。但是,如果客户同意披露,或者法院命令等法律要求披露,则此规定不适用。

Section § 43507

Explanation

委员会决定哪些纳税人账户可以加入管理式审计计划,目的是明智地利用其审计资源,并使该计划尽可能有效。重要的是,纳税人可以选择参与或不参与;参与是完全自愿的。

(a)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43507(a) 委员会应确定哪些纳税人的账户符合参与管理式审计计划的资格,其方式应符合其审计资源的有效利用和该计划的最大效力。
(b)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43507(b) 纳税人无需参与管理式审计计划。

Section § 43507.1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纳税人的账户在符合特定条件时,可以参与管理式审计计划。这些条件包括业务涉及很少或没有税收豁免,以及只有少量直接的税务问题。纳税人还必须根据法规的相关部分被征税,并同意加入该计划。最后,他们必须拥有必要的资源来遵循委员会提供的审计指示。

纳税人的账户只有在符合以下所有条件时,才有资格参加管理式审计计划:
(a)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43507.1(a) 纳税人的业务或活动涉及很少或不涉及法定豁免。
(b)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43507.1(b) 纳税人的业务或活动涉及单一或少量明确界定的应税性或责任问题。
(c)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43507.1(c) 纳税人根据本部分被征税,并同意参加管理式审计计划。
(d)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43507.1(d) 纳税人拥有资源以遵守委员会提供的管理式审计指示。

Section § 43507.2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如果委员会选定纳税人账户进行管理式审计,他们必须明确审计的具体细节。这些细节包括审计期间、被审计的交易或活动类型、应遵循的程序、待审查的记录、如何安排审查,以及完成审计和支付任何负债及利息的时间表。这有助于纳税人清楚地了解应如何操作。

纳税人需要审查自己的账簿,以找出任何未申报的负债,并将这些记录提供给委员会进行核实。纳税人在此过程中提供的信息,与委员会可能进行的任何其他审计所需的信息是相同的。

(a)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43507.2(a) 如果委员会选定纳税人账户进行管理式审计,则适用以下所有规定:
(1)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43507.2(a)(1) 委员会应当明确以下所有事项:
(A)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43507.2(a)(1)(A) 管理式审计涵盖的审计期间。
(B)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43507.2(a)(1)(B) 管理式审计涵盖的交易或活动的类型。
(C)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43507.2(a)(1)(C) 纳税人在确定任何负债时应遵循的具体程序。
(D)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43507.2(a)(1)(D) 由纳税人审查的记录。
(E)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43507.2(a)(1)(E) 安排审查交易或活动类型的方式。
(F)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43507.2(a)(1)(F) 完成管理式审计的期限。
(G)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43507.2(a)(1)(G) 支付负债和利息的期限。
(H)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43507.2(a)(1)(H) 委员会可能要求完成管理式审计的任何其他标准。
(2)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43507.2(a)(2) 纳税人应当:
(A)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43507.2(a)(2)(A) 审查其账簿和记录,以确定审计期间是否存在任何未申报的负债。
(B)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43507.2(a)(2)(B) 将根据 (A) 项审查的所有计算结果以及账簿和记录提供给委员会以供核实。
(b)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43507.2(b) 纳税人根据 (a) 款 (2) 项提供的信息,与委员会可能进行的任何其他审计所需的信息相同。

Section § 43507.3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指出,委员会有权查阅纳税人的财务记录,具体规定在第43502条中。本条的任何内容都不会限制这项权力。

本条中的任何内容均不限制委员会根据第43502条审查纳税人账簿和记录的权力。

Section § 43507.4

Explanation

在管理式审计结束后,如果委员会核实了结果,任何未缴税款的利息将按通常利率的一半计算。纳税人必须在委员会设定的截止日期前支付税款和利息。如果审计的条件未达到,委员会可以依法审查纳税人的记录。

在管理式审计完成并经委员会核实后,任何未缴负债的利息应按审计期间涵盖的负债原应施加利率的一半计算。负债和利息的支付应在委员会规定的期限内完成。如果管理式审计的要求未得到满足,委员会可以依法以其确定的方式着手检查纳税人的记录。

Section § 43507.5

Explanation

本法律条款澄清,2021年对某些危险废物相关费用进行的更新并非旨在停止这些费用的收取和管理。加州税务和费用管理局可以继续处理危险废物处置费、产生者费和可移动处理单元费的开具账单、收取和管理工作。这包括处理与这些在2022年到期的费用相关的任何利息、罚款、退款或抵免。此外,任何收取的费用、罚款或利息都将按照这些费用首次征收时的法律规定进行管理。

(a)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43507.5(a) 立法机关特此发现并声明,对2021年第73章法规第28、53、54和64条中规定的处置费、设施费、产生者费和可移动处理单元费的征收和管理所做的修改,并非旨在废除有毒物质控制部和加州税务和费用管理局继续管理和收取这些费用的权力。因此,加州税务和费用管理局可以继续开具账单并收取到期费用,进行任何退款并实施任何抵免,处置所收取的款项,并评估任何已产生的利息或罚款,并可以开始或继续就以下费用采取任何行动或程序:
(1)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43507.5(a)(1) 根据《健康与安全法典》第25174.1条征收的处置费,依照该条在2022年12月31日的文本,针对在2022年6月30日或之前处置的危险废物,该费用在2022年9月30日或之前到期应付。
(2)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43507.5(a)(2) 根据《健康与安全法典》第25205.5条征收的产生者费,依照该条在2021年12月31日的文本,针对在2021年12月31日或之前产生的危险废物,该费用在2022年2月28日或之前到期应付。
(3)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43507.5(a)(3) 根据《健康与安全法典》第25205.14条征收的可移动处理单元费,依照该条在2022年12月31日的文本,针对在2022年6月30日或之前获得授权的每个设施或可移动处理单元,且该费用在2022年12月31日或之前到期应付。
(b)CA 税收与税务 Code § 43507.5(b) 根据本条收取的费用,包括任何适用的罚款或利息,应根据本部分在(a)款所述费用最初征收时的文本进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