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4341(a) 为确保有足够数量的来自所有学科的人员,能够为任何年龄和任何族裔的患有严重精神健康疾病的人提供适当和有效的服务,部门应在资源允许的范围内,实施一项人力资源发展计划。
(b)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4341(b) 该计划的实施应包括与以下任何或所有机构进行协商:加州大学、州立学院、社区学院、私立大学和学院、公立和私立医院,以及公立和私立康复机构、社区护理机构、治疗服务提供者和专业协会,以安排教育和培训项目的合作关系和合同,确保有足够数量的毕业生,具备在最具成本效益的项目中服务严重精神健康疾病患者的经验。
(c)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4341(c) 人力资源发展工作应在加州地方精神健康主任会议、服务对象和家属代表以及专业和学术机构的积极参与下进行。
(d)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4341(d) 该计划应特别关注地方项目和州立医院难以招聘到合格工作人员的特定专业领域,包括针对患有法医性持续性严重精神健康疾病的儿童和青少年以及患有严重精神健康疾病的老年人的项目。应特别注意确保发展一支具备必要双语和双文化技能的精神健康工作队伍,以便为本州多元化的人口提供有效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