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机关发现并宣布,心理健康系统是加利福尼亚州医疗保健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立法机关进一步发现并宣布以下所有内容:
(a)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5731(a) 公法 99-660 要求州心理健康部为 Short-Doyle 心理健康系统制定一项州计划,该计划应包括以下所有内容:
(1)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5731(a)(1) 为响应联邦规划要求而制定的计划应提交给立法机关。
(2)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5731(a)(2) 关注公民和心理健康服务使用者广泛参与的证据。
(3)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5731(a)(3) 分析加利福尼亚州患有严重和持续性精神疾病的成年人、患有严重情绪障碍的儿童和青少年以及无家可归的精神疾病患者的需求。
(4)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5731(a)(4) 需要改进心理健康服务提供系统,以满足患有严重和持续性精神疾病的成年人、患有严重情绪障碍的儿童和青少年以及无家可归的精神疾病患者的需求。
(5)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5731(a)(5) 鉴于现有的心理健康资金基础,需要为 Short-Doyle 社区心理健康系统确定优先事项。
(6)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5731(a)(6) 加利福尼亚州每个县都没有应提供的最低限度的治疗服务范围。
(7)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5731(a)(7) 大多数州心理健康项目的资金分配公式并非以客户为基础。
(8)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5731(a)(8) 州对患有严重和持续性精神疾病的成年人、患有严重情绪障碍的未成年人以及无家可归的精神疾病患者负有特殊责任,这些人是最脆弱的群体,需要持续的支持性服务来满足他们在社区中的健康和安全需求。
(9)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5731(a)(9) 需要采取立法行动,以确保制定一项全面的政策,解决加利福尼亚州心理健康系统当前面临的关键问题和主要挑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