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9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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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节设立了加州健康与公众服务局下属的加州老龄部。该部门的使命是牵头建立居家和社区服务系统,帮助老年人在家中或限制较少的环境中保持独立。

为此,该部门制定了服务交付的最低标准,以确保项目有效、经济高效,并维护老年人的尊严和独立性。该部门会考虑数据和趋势,与各机构合作,并听取倡导者和消费者的意见来制定政策和项目。如果满足某些数据条件,他们还必须使用加州老年人经济安全标准指数进行规划。

该部门制定的标准确保了灵活性以满足个人需求,支持消费者选择,让消费者参与系统设计,保障无论收入如何都能平等获得服务,保持全州政策一致性,包含预防性和社区服务,并优先考虑成本效益高的服务交付。

(a)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9100(a) 加州健康与公众服务局下设加州老龄部。
(b)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9100(b) 该部门的使命是领导各地区老龄机构,开发居家和社区服务系统,使个人能够留在自己的家中或限制最少的居家环境中。
(c)Copy 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9100(c)
(1)Copy 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9100(c)(1) 为履行其使命,该部门应制定服务交付的最低标准,以确保其项目满足消费者需求,以经济有效的方式运作,并维护加州老年人的独立性和尊严。在完成其使命时,该部门应考虑现有数据和人口趋势来制定项目和政策,与各地区老龄机构、委员会以及其他州和地方机构合作,并考虑倡导者、消费者及其家人以及服务提供者的意见。
(2)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9100(c)(2) 该部门应在其州计划中报告每个服务区域的加州老年人经济安全标准指数数据,并将其作为分配现有资源决策时的参考,但前提是加州老年人经济安全标准指数已更新并提供给该部门,并且用于计算每个加州老年人经济安全标准指数数据元素的可用公共数据已为加州每个县计算和更新,并以显示每个县具体数据的格式提供给该部门。
(d)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9100(d) 该部门项目的最低标准应确保该系统符合以下所有要求:
(1)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9100(d)(1) 具有灵活性,能够响应个人及其家人和护理人员的需求。
(2)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9100(d)(2) 提供消费者选择和自主决定权。
(3)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9100(d)(3) 使消费者能够参与系统的设计和监督。
(4)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9100(d)(4) 根据州和联邦法律,对不同收入的多元化人群提供平等的可及性。
(5)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9100(d)(5) 具有全州一致的政策,并允许地方选择、控制和实施。
(6)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9100(d)(6) 包括预防性服务和居家及社区支持。
(7)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9100(d)(7) 具有与在适当级别提供适当服务相符的成本控制和财政激励措施。

Section § 9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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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项法律规定了加州某个特定部门的结构和职责。它明确指出,该部门将设有一名主任和必要的员工以正常运作,其主要办事处设在萨克拉门托。州长在参议院批准后任命主任,并会考虑委员会的建议。

主任负责管理该部门,实现其目标,并与其他州机构协调,为老年人、残疾人和照护者提供服务。加州健康与公众服务部部长负责确保这些机构有效协作。定期与各州部门召开会议,以改善老年人服务并促进不同州实体之间的合作。

(a)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9101(a) 该部门应由一名主任以及任何为妥善管理所必需的员工组成。
(b)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9101(b) 该部门应将其主要办事处设在萨克拉门托。
(c)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9101(c) 州长经参议院同意,应任命该主任。州长应考虑但不限于委员会的建议。
(d)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9101(d) 该主任应拥有根据《政府法典》第二编第三部第一章第二章(自第11150条起)规定的部门主管的权力,并应领取由《政府法典》第二编第三部第一章第六章(自第11550条起)规定的薪资。
(e)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9101(e) 该主任应履行以下所有职责:
(1)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9101(e)(1) 负责部门的管理以及实现其全州目标。
(2)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9101(e)(2) 根据第9202条协助委员会履行其法定职责和责任。
(3)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9101(e)(3) 与其他向老年人、残疾人和照护者提供服务的州机构进行协调,包括但不限于(f)款中列出的实体。
(f)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9101(f) 加州健康与公众服务部部长应确保该机构各部门在执行本部的任务时进行有效协调。为此目的,部长应定期召开关于老年人服务的会议,会议应包括但不限于州医疗保健服务部、州社会服务部、康复部、州公共卫生部以及该部门。
(g)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9101(g) 加州健康与公众服务部部长还应鼓励其他拥有老年人项目的州实体积极参与定期联席会议,以协调服务活动为共同目的。这些实体应包括但不限于住房和社区发展部、自然资源局下属的公园和娱乐部、交通局、加州艺术委员会以及退伍军人事务部。

Section § 9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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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法律条款指示加州健康与公众服务部部长考虑代表加州申请加入AARP宜居州和社区网络。这一考虑是根据一项具体行政命令的指示,制定加州《老龄化总体规划》的一部分。

Section § 9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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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项法律概述了加州老龄部(California Department of Aging)的职责和权力。它的任务是监督《美国老年人法案》(Older Americans Act)下的项目并确保服务质量。主要职责包括制定标准、向地方机构提供培训和技术援助、为老年人维护信息和转介服务,以及鼓励志愿者和私营部门的参与。

该部门还负责协调资源以满足老年人和残疾人的长期护理需求,开展相关研究,并监测和评估项目。他们必须向立法机构提交关于这些项目所服务人群和财政支出的年度报告,尽管这项报告要求已暂停至2010-11财政年度,在此期间将提供更新的项目概况介绍。

部门的职责和权力如下:
(a)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9102(a) 管理根据经修订的《1965年美国老年人法案》和本部门的所有项目,包括向地方老年服务区域机构提供领导和技术援助,包括对这些机构进行持续监督、监测和服务质量评估,以确保服务提供者符合部门制定的服务绩效标准。这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所有内容:
(1)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9102(a)(1) 制定项目标准并提供标准培训材料。
(2)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9102(a)(2) 向老年服务区域机构、项目经理、工作人员和提供服务的志愿者提供技术援助。
(3)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9102(a)(3) 根据联邦法律制定州老年人计划。
(4)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9102(a)(4) 维护一个与老年人利益和需求相关的信息交流中心,并在适当情况下提供转介服务。
(5)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9102(a)(5) 维护一个管理信息和报告系统;包括一个关于服务利用模式和老年人口人口统计特征的数据库,该数据库将按年龄、性别、种族和规划过程所需的其他信息进行交叉分类,并消除冗余和不必要的报告要求。
(6)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9102(a)(6) 鼓励和支持志愿者参与为老年人提供的服务。
(7)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9102(a)(7) 寻求利用私营部门承担更大责任以满足老年人需求的方法。
(8)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9102(a)(8) 鼓励与老年学学校或相关学科协调实习,包括为老年人提供的实习。
(b)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9102(b) 部门应主要负责向老年服务区域机构分发信息和提供技术援助。
(c)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9102(c) 部门应负责开展活动,以促进资源开发、协调和利用,以满足老年人和残疾人的长期服务和支持需求,这应与其使命相符。这些职责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所有内容:
(1)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9102(c)(1) 在老年人替代性社会和医疗保健系统领域开展研究。
(2)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9102(c)(2) 根据第9002节的规定,与负责管理老年人和残疾人健康、社会及相关服务的机构和部门进行协调,以实现政策制定、护理标准制定、政策应用一致性以及评估现有资源替代用途以提高服务交付效率的目的,包括寻求额外的联邦和私人资金支持实现项目系统目标,以开发综合、协调的护理系统。
(3)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9102(c)(3) 利用标准化方法监测和评估由部门管理的项目和服务。
(4)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9102(c)(4) 制定并实施旨在实现项目目标的培训和技术援助项目。
(5)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9102(c)(5) 制定老年服务区域机构的指定、制裁和撤资标准。
(d)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9102(d) 结合(a)款第(5)项所要求的管理信息和报告系统,自2006日历年起,部门应每年1月10日前向立法机关的预算、财政和政策委员会以及立法分析师提交以下所有信息:
(1)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9102(d)(1) 部门管理的每个州或联邦资助的项目或服务在之前和当前财政年度在全州范围内服务的人数。此信息也应为每个老年服务区域机构服务区域提供。
(2)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9102(d)(2) 在可行范围内,部门管理的所有州或联邦资助的项目和服务在之前和当前财政年度在全州范围内服务的未重复人数。在可行范围内,此信息也应为每个老年服务区域机构服务区域提供。
(3)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9102(d)(3) 部门管理的每个州或联邦资助的项目或服务在之前、当前和预算财政年度的全州总估计支出。此信息也应为每个老年服务区域机构服务区域提供。

Section § 9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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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节强调了老年LGBT成年人因边缘化、缺乏社会支持、健康风险和经济不平等而面临的挑战。它强调了在老年人项目中进行包容性规划的必要性,以更好地服务这些群体。加州旨在通过树立榜样来促进这些保护,并解决与老龄服务中代表性不足群体需求相关的全国性问题。

立法机关发现并宣布以下所有事项:
(a)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9103(a) 最近的研究表明,终身边缘化经历使女同性恋、男同性恋、双性恋和跨性别(LGBT)老年人面临孤立、贫困、无家可归和过早机构化的高度风险。此外,许多LGBT老年人是多个代表性不足群体的成员,因此遭受双重边缘化。由于这些因素,许多LGBT老年人避免使用老年项目和服务,即使他们的健康、安全和保障依赖于此。
(b)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9103(b) LGBT老年人通常缺乏非LGBT老年人所拥有的社会和家庭支持网络。他们可能面临特殊的健康风险,因为疾病预防策略常常忽视LGBT老年人,而且艾滋病毒和艾滋病药物试验通常不包括老年参与者。
(c)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9103(c) LGBT老年人被剥夺了异性恋已婚夫妇享有的许多重要经济福利。例如,幸存的同性伴侣被剥夺了已婚夫妇享有的社会保障福利,并且在伴侣去世时可能面临资产转移的重税。此外,即使根据加州法律,LGBT老年人也被剥夺了平等的长期护理保险保护。这导致LGBT老年人每年损失数亿美元的福利。
(d)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9103(d) 预计到2020年,加州65岁及以上人口的数量将翻倍至650万,从而增加了获得不足服务的LGBT老年人的数量。
(e)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9103(e) 确保在项目和服务的规划与开发过程中充分评估LGBT老年人以及其他代表性不足群体的需求,将增加他们获得由加州老龄部和地区老龄机构管理的项目和服务的机会。
(f)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9103(f) 加州在为LGBT人士提供的保护方面处于全国领先地位。由于未能满足LGBT老年人需求是一个全国性问题,将LGBT老年人和其他代表性不足群体纳入需求评估和区域规划过程,将有助于该州成为其他州和联邦层面变革的典范。

Section § 9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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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项法律旨在确保加州的老年人能够平等地获得各项项目和服务,包括那些有残疾、语言障碍或文化隔离的老年人。法律强调,服务不得基于种族、民族、宗教、性别、婚姻状况或性取向进行歧视,并应包容非裔美国人、西班牙裔、亚裔美国人等多元身份群体。 此外,法律要求区域老龄机构在规划和评估中考虑LGBTQ+老年人的需求,并且部门有责任向这些机构提供服务该群体的技术援助。法律还规定,为实施这些条款所需的任何法规,都应与相关机构协商制定。

Section § 9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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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项法律设立了一个试点计划,旨在帮助加州的老年人和残疾成年人接触并使用科技。如果资金到位,加州老龄部将负责运营此计划,以减少这些群体的孤立感,并增强他们的自信心。选择加入的县将根据其规模和类型(农村、城市或郊区)获得拨款,并将利用这些资金提供笔记本电脑和平板电脑等科技设备、建立互联网连接、提供技术培训以及推广该计划。各县应与现有服务协调,以帮助尽可能多的人。

(a)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9104(a) 根据年度预算案为此目的拨款的情况,加州老龄部应管理面向老年人和残疾成年人的技术获取计划,这是一个试点计划,旨在将老年人和残疾成年人与技术连接起来,以帮助减少孤立、增加联系并增强自信心。
(1)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9104(a)(1) 为本计划拨款的资金应提供给选择参与试点计划的县级人类服务部门。
(2)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9104(a)(2) 提供给各县的拨款金额应根据县的规模以及该县是农村、城市还是郊区而定。每个县的规模和类型的拨款金额应由该部门与县福利主任协会协商制定。
(b)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9104(b) 通过本计划获得拨款的县可允许的资金用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各项:
(1)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9104(b)(1) 向老年人和残疾成年人提供技术,这可能包括但不限于笔记本电脑、平板电脑和智能手机。
(2)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9104(b)(2) 为老年人和残疾成年人安排可靠的互联网接入。
(3)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9104(b)(3) 针对老年人和残疾成年人开发或安排技术使用方面的教育和培训。
(4)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9104(b)(4) 开展关于本计划的宣传活动。
(5)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9104(b)(5) 计划的管理,包括数据收集和报告。
(c)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9104(c) 立法机关的意图是,选择参与试点计划的县应说明他们打算如何利用现有计划(如适用),这些计划提供(b)款所列的一项或多项服务,以期为尽可能多的居民提供最大利益。

Section § 9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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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法允许部门制定规章制度,以有效实施本部的目标。

Section § 91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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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项法律允许该部门与各种机构和组织合作,制定并分发关于如何为老年人和残疾人改造住房的建议。其目标是通过与专注于老龄化、康复、独立生活和辅助技术的机构合作,确保这些个体拥有安全无障碍的居住环境。

该部门可与区域老龄机构、康复部、任何独立生活中心、任何被选中执行1998年联邦辅助技术法案(Public Law 105-394)的承包商以及任何服务老年人和残疾人的组织合作,制定并提供针对老年人和残疾人的居家改造消费者建议。

Section § 9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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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节概述了州部门如何通过州和联邦资金管理老年服务行政费用。首先,每个指定区域将获得5万美元的标准基本拨款。之后,任何剩余资金将根据每个区域60岁以上的人数进行分配。此外,如果区域老龄机构使用其他资金来支付行政费用,那么它获得的联邦资金必须用于向其区域内的老年人提供直接服务。

(a)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9106(a) 部门应在全州范围内管理根据适用的联邦法律或法规定义的行政费用限制。此项拨款应基于拨款通知。用于分配这些资金的公式应如下:
(1)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9106(a)(1) 每个规划和服务区应获得五万美元 ($50,000) 的基本拨款。
(2)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9106(a)(2) 达到全州限制的可用资金剩余部分,应根据每个规划和服务区60岁以上的人数分配给区域老龄机构。
(b)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9106(b) 立法机关的意图是,如果区域老龄机构选择使用其他资金来源管理其区域计划,则提供给该区域老龄机构用于管理的联邦资金应在其规划和服务区内用于提供直接服务。

Section § 9107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该部门接受来自公共和私人来源的赠与和拨款。这些资金可以用于补充该部门的现有预算,并帮助其履行职责。

部门可以接受来自任何公共或私人来源的赠与和拨款,以协助其履行职能,并且这些赠与和拨款应能增加为支持该部门而拨付的任何拨款。

Section § 9108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加州部门在获得财政部批准后,向支持60岁及以上人群及其配偶的营养项目额外拨款。这些资金独立于某个特定的老年人营养计划的资金,并且可以由公共和私人非营利组织根据该部门设定的条件使用。

除了根据1972年《麦卡锡-肯尼克老年人营养计划法案》(第9部第6章第5.7节 (自第18325条起))开展的任何营养计划之外,该部门在财政部批准后,可以从1976年法规第157章第17节和第3章 (自第9200条起) 提供资金,用于由公共或私人非营利个人或机构提供的、服务60岁及以上个人及其配偶需求的其它营养项目,具体条款和条件由该部门规定。

Section § 9109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要求部门与营养餐点主任和老龄机构合作,为老年人营养餐点制定政策。这些政策应确保食品安全,并找到最佳利用剩余食物的方法。它们还应包括针对老年人的教育项目,内容涵盖良好营养、正确食物处理和储存剩余食物,以及审查目前餐食预订的管理方式。

Section § 9110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州政府部门拨付州资金,以支持老年营养计划。这些计划旨在补充根据联邦《老年美国人法案》已设立的计划。

Section § 9111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旨在解决和纠正加州33个老年人地区机构之间联邦和州资金分配不均的问题。目标是在尽量不扰乱现有服务的情况下,调整营养和社会服务项目的资金。州政府部门将与各机构和团体合作,根据联邦指导方针审查并更新资金分配公式,并于1986年12月前提交调查结果。他们还将考虑如何更公平地重新分配资金,特别是优先考虑低收入、非英语使用者、少数族裔和体弱老年人等弱势群体。将通过听证会收集公众意见,州政府将制定一项计划以实现公平的资金分配。

(a)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9111(a) 立法机关发现并宣布,联邦《美国老年人法案》(42 U.S.C. Sec. 3001, et seq.)和普通基金资金分配给本州33个老年人地区机构的方式存在巨大差异。
(b)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9111(b) 立法机关的意图是纠正营养和社会服务项目资金方面的这些不公平现象。立法机关的进一步意图是,在尽量不扰乱现有项目服务的情况下完成对这些不公平现象的纠正。
(c)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9111(c) 部门应与委员会、加州老年人地区机构咨询委员会、加州老年人地区机构协会以及提供者团体的代表协商,审查根据第9112节设立的现有州内资金分配公式,用于分配联邦《美国老年人法案》(42 U.S.C. Sec. 3021 et seq.)第三章下项目所提供的州和联邦资金。部门应根据联邦法规更新该公式,并应不迟于1986年12月1日就此向立法机关两院的财政委员会主席和联合立法预算委员会主席提交报告。州内资金分配公式的修改只能由立法机关进行。
(d)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9111(d) 部门和委员会应举行听证会,并提出替代标准供公众就(a)款规定的资金分配公式发表意见。
(e)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9111(e) 部门应根据(d)款提供的分析和证词以及公众提供的信息,制定一项包含成本因素的实施计划,以实现加州各老年人地区机构之间的平等。
(f)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9111(f) 部门应确保优先考虑符合以下标准的条件:反映州政府旨在将服务对象定为经济或社会需求最大的人群的意图,包括但不限于低收入、非英语使用者、少数族裔和体弱老年人。
(g)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9111(g) 部门应不迟于1986年12月1日向立法机关报告本节规定的活动。

Section § 9112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要求加州负责老年服务事务的部门实施一项拨款公式,该公式需遵循联邦法规,用于《美国老年人法》下的项目。它确保地区老龄机构获得至少5万美元的行政管理资金,剩余资金则根据各地区的老年人口数量进行分配。

该公式每年根据老年人的经济和社会需求数据进行更新。它包括对农村地区的特殊考量,并确保任何地区获得的资金不低于1984-85财年的水平(特定行政管理资金除外)。任何额外资金必须首先用于支持现有服务,剩余资金则分配给需要更多支持的地区。

部门还必须制定一种方法,以确保资金用于经济或社会需求最大的老年人。

(a)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9112(a) 部门应依照所有联邦法规实施一项州内拨款公式。该公式应适用于根据联邦《美国老年人法》第三章(42 U.S.C. Sec. 3021, et seq.)提供的项目所分配的所有联邦和州资金。
(b)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9112(b) 州内拨款公式应包括以下所有内容:
(1)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9112(b)(1) 保证所有地区老龄机构应拥有五万美元($50,000)的行政管理基础资金,剩余的允许用于行政管理的资金则根据60岁以上人口的数量分配给规划和服务区域。
(2)Copy 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9112(b)(2)
(A)Copy 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9112(b)(2)(A) 当数据可用时,部门应每年更新人口特征变化,以包括每个规划和服务区域60岁以上人口的数量以及经济或社会需求最大的人群,衡量标准为以下所有变量,这些变量也应由部门每年更新:
(i)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9112(b)(2)(A)(i) 根据第9部第3章(自第12000节起)提供的《州老年人、盲人及残疾人补充计划》获得援助的65岁以上人口的数量。
(ii)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9112(b)(2)(A)(ii) 75岁以上人口的数量。
(iii)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9112(b)(2)(A)(iii) 60岁以上少数族裔老年人的数量。
(iv)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9112(b)(2)(A)(iv) 60岁以上独居人口的数量。
(v)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9112(b)(2)(A)(v) 60岁以上非英语人口的数量。
(B)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9112(b)(2)(A)(B) 赋予每个变量的权重应模拟华盛顿州州内拨款公式中使用的权重,并调整地理因素。
(3)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9112(b)(3) 一个农村因素,保证向农村规划和服务区域拨款105%。
(4)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9112(b)(4) 一个无损害因素,保证任何规划和服务区域根据联邦《美国老年人法》第三章(42 U.S.C. Sec. 3021, et seq.)获得的联邦和州资金拨款,不包括地区老龄机构的行政管理费用和从1983–84财政年度结转的资金,不低于1984–85财政年度的拨款水平。
(c)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9112(c) 如果有额外的联邦或州资金,超过1984–85年度预算案或后续预算案所拨款项,可用于服务,这些资金应首先用于维持现有服务水平,剩余部分应分配给经部门认定为资金不足的规划和服务区域,直到实现公平。
(d)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9112(d) 部门应结合州内拨款公式,制定一种方法,以确保在规划和服务区域内部符合州目标策略。在制定此方法时,部门应提供保证,随着额外的联邦和州服务资金分配给规划和服务区域,这些资金将用于那些被认定为经济或社会需求最大的老年人。

Section § 9114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部门在必要时向区域老龄机构预支州资金,以确保服务能够持续或项目能够继续运行。预支的最高金额可达该区域每年获得的州和联邦资金的六分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