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州长期护理伙伴关系
Section § 22001
Section § 22002
本法律要求州医疗保健服务部申请为实现本分部目标所需的联邦许可或豁免。
Section § 22003
本法律解释,即使参与特定计划的人的资产超过正常的资格水平,他们仍然可以获得居家支持服务和医疗补助福利。如果他们在获得这些福利资格之前购买了经认证的长期护理保险单,这是可能实现的。
人们可以购买这些经认证的保险单或计划,以保护他们希望保留的资产,只要保险金额高于州医疗保健服务部设定的最低水平。
本法律提供的保护仅适用于1993年7月1日或之后交付、签发或续保的长期护理保单或计划。
Section § 22004
这项加州法律条款解释说,如果你购买了经批准的长期护理保险,你拥有的某些资源在申请特定政府福利时将不会被计入。具体来说,州政府在决定你是否符合 Medi-Cal 资格、你的 Medi-Cal 付款金额,或者是否会追回为你支付的款项时,不会考虑这些资源。同样,社会服务部在决定居家支持服务的资格或付款金额时,也不会考虑这些资源。他们不予考虑的金额与你的长期护理保险支付的福利相关。
Section § 22005.1
本法规定了加州长期护理保险保单的认证标准和要求。医疗保健服务部仅认证符合特定标准的保单,这些标准包括提供个人评估、达到最低福利标准、保护福利免受通货膨胀影响以及遵守监管要求。保单必须包含通货膨胀保护选项,并根据保单持有人的年龄提供不同的成本选择。
该法还涉及福利水平的允许降低,以及在发生这些降低时保单仍可获得认证的情况。此外,它限制了保费在三年内的涨幅,并要求保险公司向保单持有人提供在降低保费的同时保持认证的选择。
Section § 22005.2
经加州医疗保健服务部批准,提供特定保险政策的机构每年必须向一个基金捐款。该基金用于教育和营销工作,旨在触达加州长期护理合作计划的受众。每个机构的捐款每年至少应为2万美元。此要求于2019年1月1日开始生效。
Section § 22005.3
这项法律要求保险公司或销售人员在申请保险时,向申请人提供具体信息。他们必须提供一张图表,显示保费费率和保单福利如何随通货膨胀保护选项而变化。同时,他们还需要说明不同保单选项之间的福利差异,并解释低成本替代方案,详细列出每种方案的优缺点,包括所涵盖服务与预期护理费用之间的比较。此外,州医疗保健服务部负责制作这些材料,并确保这些材料被纳入销售人员的培训课程中。
Section § 22006
本节解释了在确定某人是否符合Medi-Cal或居家支持服务资格时,某些保险支付不会计入该人的资源。具体来说,如果您拥有经批准的长期护理保险单,则其支付或福利可以被排除。这种排除适用于法规规定的居家支持护理等服务、在社区环境中提供的服务,以及在满足长期护理残疾标准后获得的服务。这有助于人们在不因保险支付而对其资格产生负面影响的情况下,继续获得必要的护理。
Section § 22007
Section § 22008
这项法律允许个人从加州老龄部内设的健康保险咨询和倡导计划获得咨询和辅导。这项服务适用于那些有兴趣购买长期护理保险或涵盖长期护理服务的医疗服务计划的人。
Section § 22008.5
Section § 22009
这项加州法律规定,州医疗保健服务部必须为一项长期护理计划制定规则。这些规则将涵盖根据年龄和所需护理类型确定谁可以参与。规则会详细说明所需的保险或覆盖范围,包括必须覆盖的具体服务,例如居家护理和社区服务。此外,还必须有规则来确定由谁为居家或社区环境中的个人提供护理和管理病例。
医疗保健服务部和社会服务部都必须制定与残疾、居家服务和医疗补助相关的福利资格标准。他们还将制定福利延续和保护参与者资源的规则。此外,为实施这些政策而采取的任何监管行动都被视为紧急情况,可以绕过部分审查程序以快速启动,但仍需遵守后续的程序步骤。
Section § 22010
这项法律允许加州医疗保健服务部通过竞争性招标或直接方式,雇佣个人或组织来帮助实施一项长期护理项目。他们还可以直接与长期护理保险公司或医疗保健计划达成协议,以确保更多人获得必要的护理保障。
此外,为了节省资金,这些合同可以快速处理,并且免除了一些常规的公共合同招标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