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0980(a) 任何故意且明知地,意图欺骗,作出虚假陈述或声明,或明知而未披露重要事实以根据本分部规定获取援助,或明知其无权获得援助,试图获取援助或继续接受其无权获得的援助,或获得超出其合法应得的金额的个人,犯有轻罪,可处县监狱监禁,期限不超过六个月,处以不超过五百美元($500)的罚款,或并处监禁和罚款。
(b)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0980(b) 任何明知而提出多份援助申请,意图为同一时期内的任何人设立多重权利,或为虚构或不存在的人申请该援助,或通过为任何人冒用虚假身份的个人,犯有重罪,可根据《刑法典》第1170条(h)款处以16个月、两年或三年的监禁,处以不超过五千美元($5,000)的罚款,或并处该监禁和罚款;或处县监狱监禁,期限不超过一年,处以不超过一千美元($1,000)的罚款,或并处监禁和罚款。
(c)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0980(c) 任何个人,如果故意且明知地,意图欺骗,通过虚假陈述或声明,或通过未披露重要事实,或通过冒充或使用其他欺诈手段,为其本人或为实际上无权获得援助的儿童获取或保留了根据本分部规定提供的援助,则获取此援助的人应按以下方式处罚:
(1)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0980(c)(1) 如果获取或保留的援助总额为九百五十美元($950)或更少,可处县监狱监禁,期限不超过六个月,处以不超过五百美元($500)的罚款,或并处监禁和罚款。
(2)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0980(c)(2) 如果获取或保留的援助总额超过九百五十美元($950),可根据《刑法典》第1170条(h)款处以16个月、两年或三年的监禁,处以不超过五千美元($5,000)的罚款,或并处该监禁和罚款;或处县监狱监禁,期限不超过一年,处以不超过一千美元($1,000)的罚款,或并处监禁和罚款。
(d)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0980(d) 任何明知而使用、转让、获取或持有空白授权书以参与联邦补充营养援助计划,且其方式未经第6部分第10章(自第18900条起)授权,并意图欺诈的个人,犯有重罪,可根据《刑法典》第1170条(h)款处以16个月、两年或三年的监禁,处以不超过五千美元($5,000)的罚款,或并处该监禁和罚款。
(e)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0980(e) 任何伪造或篡改,或明知而使用、转让、获取或持有伪造或篡改的授权书以参与联邦补充营养援助计划或接收CalFresh福利或电子转账福利,且其方式未经1964年联邦食品券法(公法88-525及其所有修正案)或2008年联邦食品与营养法(美国法典第7卷第2011条及后续条款)或根据该法制定的联邦法规授权的个人,犯有伪造罪。
(f)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0980(f) 任何作为公职人员根据其职责受托管理CalFresh福利、电子转账福利或参与联邦补充营养援助计划的授权书,而欺诈性地挪用这些福利或授权书的个人,犯有挪用公款罪。
(g)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0980(g) 任何明知而使用、转让、出售、购买或持有CalFresh福利、电子转账福利,或以任何未经第6部分第10章(自第18900条起)、或1977年联邦食品券法(公法95-113及其所有修订)、或2008年联邦食品与营养法(美国法典第7卷第2011条及后续条款)授权的方式参与联邦补充营养援助计划的授权的个人,(1) 如果福利或参与授权的面值等于或低于九百五十美元($950),则构成轻罪,并应处以在县监狱监禁不超过六个月,或处以不超过五百美元($500)的罚款,或并处监禁和罚款;或 (2) 如果CalFresh福利或参与授权的面值超过九百五十美元($950),则构成重罪,并应根据《刑法典》第1170条(h)款的规定,处以16个月、两年或三年的监禁,或处以不超过五千美元($5,000)的罚款,或并处该监禁和罚款,或处以在县监狱监禁不超过一年,或处以不超过一千美元($1,000)的罚款,或并处监禁和罚款。
(h)Copy 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0980(h)
(1)Copy 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0980(h)(1) 如果违反(f)款或(g)款是通过电子转账福利的方式实施的,除了对违反或企图违反这些款项的处罚之外,并连续执行,法院应处以以下惩罚:
(A)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0980(h)(1)(A) 如果电子转账福利超过五万美元($50,000),根据《刑法典》第1170条(h)款,加判一年刑期。
(B)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0980(h)(1)(B) 如果电子转账福利超过十五万美元($150,000),根据《刑法典》第1170条(h)款,加判两年刑期。
(C)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0980(h)(1)(C) 如果电子转账福利超过一百万美元($1,000,000),根据《刑法典》第1170条(h)款,加判三年刑期。
(D)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0980(h)(1)(D) 如果电子转账福利超过二百五十万美元($2,500,000),根据《刑法典》第1170条(h)款,加判四年刑期。
(2)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0980(h)(2) 在任何涉及通过电子转账福利方式实施的、违反(f)款或(g)款(或两者兼有)的多项指控的起诉书中,如果所有违法行为给受害者造成的总损失超过本款规定的金额,并且源于一个共同的计划或方案,则第(1)款规定的附加刑期可以被判处。
(i)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0980(i) 任何人因违反(f)款或(g)款而根据其他法律被判处附加监禁刑期,不应再根据(h)款被判处附加监禁刑期。
(j)Copy 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0980(j)
(1)Copy 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0980(j)(1) 任何人不应根据本条或任何其他法律受到刑事起诉,对于根据加州儿童工作机会与责任计划(CalWORKs)(第3部分第2章(自第11200条起))或CalFresh计划(第6部分第10章(自第18900条起))获得的福利的超额支付或超额发放,如果在任何月份,县人类服务机构收到了任何收入和资格验证系统(IEVS)的数据匹配信息,表明可能存在超额支付或超额发放,并且县人类服务机构未向该人提供及时且充分的追回超额支付或超额发放的行动通知。
(2)Copy 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0980(j)(2)
(A)Copy 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0980(j)(2)(A) 就第(1)款而言,县人类服务机构应被视为已收到表明可能存在超额支付或超额发放的IEVS数据匹配信息,自县人类服务机构拥有该信息之日起45天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