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8285(a) 特此在州金库中设立儿童健康与安全基金,用于本节规定的目的。
(b)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8285(b) 本基金的资金应来源于根据《车辆法典》第5072节规定的车牌计划,以及对儿童日托机构提供者征收的民事罚款。
(c)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8285(c) 基金中的资金经立法机关拨款后,应予支出,用于(d)、(e)和(f)分节规定的目的。
(d)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8285(d) 来源于根据《车辆法典》第5072节规定的车牌计划的资金的百分之五十,经拨款后,应提供给州社会服务部,用于执行《健康与安全法典》第1596.816、1596.87、1596.872b、1596.893b、1596.895、1596.95、1597.091、1597.54、1597.541、1597.542、1597.55b和1597.62节的规定。经立法机关拨款后,超出来源于车牌计划的百分之五十的部分,额外五十万一千美元 ($501,000) 也应可用于这些目的。州社会服务部应根据以下优先次序分配这些专项资金:
(1)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8285(d)(1) 根据《健康与安全法典》第1597.091和1597.55b节进行的现场访问。
(2)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8285(d)(2) 儿童保育倡导计划的监督职责。
(3)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8285(d)(3) 调查和许可现场工作人员的培训。
(4)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8285(d)(4) 根据《健康与安全法典》第1596.872b节执行的儿童保育倡导计划的其他方面。
(5)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8285(d)(5) 儿童保育许可部门负责人的薪资。
为了实施本分节中列出的优先事项清单,并完成《健康与安全法典》第1596.816节(a)分节的实施,州社会服务部可根据需要,资助适当的行政支持费用。
(e)Copy 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8285(e)
(d)Copy 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8285(e)(d)分节中规定的拨款后,来源于根据《车辆法典》第5072节规定的车牌计划的剩余资金余额,经拨款后,应可用于解决以下任何儿童健康与安全问题的计划,且这些计划应在两年内实施,或其实施依赖于一次性初始资金:
(1)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8285(e)(1) 虐待儿童预防,但本基金中用于此目的的资金不得超过百分之二十五。百分之二十五中的百分之九十应存入根据《福利与机构法典》第18966节设立的县儿童信托基金,用于支持社区中的虐待儿童预防服务;百分之二十五中的百分之十应存入根据第18969节设立的州儿童信托基金,用于公共教育、培训和技术援助。
(2)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8285(e)(2) 车辆安全,包括约束、警告和教育计划。
(3)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8285(e)(3) 溺水预防。
(4)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8285(e)(4) 游乐场安全标准。
(5)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8285(e)(5) 行人安全。
(6)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8285(e)(6) 自行车安全。
(7)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8285(e)(7) 枪支安全。
(8)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8285(e)(8) 消防安全。
(9)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8285(e)(9) 毒物控制和安全。
(10)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8285(e)(10) 家庭内部安全。
(11)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8285(e)(11) 儿童中毒,包括处方药、铅和其他有毒物质引起的中毒。
(12)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8285(e)(12) 睡眠窒息和婴儿猝死综合症。
(13)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8285(e)(13) 留在停放车辆中的儿童以及被向前或向后行驶的车辆碾压的儿童。
(14)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8285(e)(14) 运动相关的脑震荡、中暑和脊柱损伤安全。
(f)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8285(f) 对日托机构提供者征收的民事罚款所产生的资金,经拨款后,应专门提供给州社会服务部,用于儿童日托机构提供者的技术援助、岗前培训、培训和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