援助和医疗救助计划生育
Section § 14500
Section § 14500.5
本节概述了加州立法机构关于家庭计划服务的意图,强调疾病预防、减少意外怀孕,并排除堕胎服务。它将“家庭计划”定义为确定子女数量和间隔的过程,并使用各种方法实现这些目标,同时明确将堕胎排除在家庭计划方法之外。本节还提供了“部门”、“主任”和“受助者”等关键术语的定义。最后,它禁止将根据本章收到的资金用于堕胎或相关服务。
Section § 14501
加州的计划生育办公室负责向公民提供全面的计划生育服务和信息。它与州和联邦机构协调,以最大限度地提供服务,为参与计划生育的州机构设定目标,并评估现有项目。该办公室对现有设施进行调查,并开展关于计划生育和不孕不育问题的科学研究。它还负责监督医疗保健从业人员在这些方面的专业教育和培训。此外,该办公室可以签订协议并授予拨款以支持其目标。他们必须在线发布年度报告,并更新和分析计划生育数据,包括客户和所提供服务的详细信息。
Section § 14501.5
Section § 14502
计划生育办公室可以向其已授予拨款的个人或组织提供最高达年度拨款25%的预付款。这只有在有足够资金的情况下才能进行,并且每年最多只能进行一次。这笔预付款是为了帮助提供物资、设备和服务。
Section § 14503
本法律确保向Medi-Cal的现有、以前或潜在受助人提供计划生育服务,不论其婚姻状况或年龄,且他们无需他人同意即可获得这些服务。这些服务涵盖医疗治疗(如避孕)、教育资源以及交通和儿童看护等必要支持。如果这些服务无法通过Medi-Cal获得,则可通过拨款提供。此外,州社会服务部可以为联邦Title XX计划下的受助人提供这些服务,并采用浮动收费标准。
Section § 14503.5
这项法律旨在确保由州政府资助的计划生育项目提供与艾滋病和HIV相关的信息和服务。它定义了艾滋病和HIV等关键术语,并规定这些项目必须提供教育材料,帮助服务对象了解HIV的风险以及如何预防。这些材料应与所服务人群的文化背景相关。项目还必须提供转介,指引服务对象前往可以进行HIV检测和咨询的地点。这包括所有类型的服务对象,从新服务对象到每年回访的,以及寻求各种生殖和性健康相关服务的人员。
该法律还鼓励利用现有资源分发这些教育材料,并且项目可以将这些信息整合到其当前的健康教育工作中。
Section § 14504
加州的“男性参与计划”旨在通过关注青少年男孩和青年男性的角色和责任来减少青少年怀孕。该计划支持地方举措,以提高年轻男性的意识和积极性,帮助他们理解并促进自己在预防青少年怀孕方面的作用。它向公共或私人非营利组织提供赠款以支持这些工作。然而,该计划的实施取决于联邦或州资金的可用性。
Section § 14504.1
社区挑战补助金计划旨在减少青少年怀孕,并通过让生父参与子女抚养来支持负责任的育儿。该计划侧重于特定群体,如性行为未活跃和活跃的青少年、怀孕青少年、父母以及面临成为单亲父母风险的成年人。
校本计划必须遵守性教育和艾滋病毒/艾滋病预防的特定教育要求,确保学校内不基于性取向进行歧视。补助金可提供给社区非营利组织,特别是那些拥有有效预防伙伴关系的组织,前提是有联邦或州政府的资金支持。
Section § 14504.2
TeenSMART 项目是计划生育办公室的一项持续性计划,旨在减少青少年怀孕以及性活跃青少年中性传播感染(STI)的发生。实现这一目标的方式是为接受家庭PACT TeenSMART诊所服务的青少年提供更好的生殖健康咨询、预防怀孕教育以及性传播感染风险降低工作。
该项目提供咨询服务和社区外展活动,以帮助高风险青少年获得计划生育服务。外展活动可能包括建立转诊网络、分享诊所服务信息,以及开展小组或个人教育和咨询会议。符合条件的公共或私人非营利性服务提供者可以获得实施该项目的拨款。
TeenSMART 项目的资金来源于联邦、州或其他渠道,具体取决于资金的到位情况。
Section § 14504.3
这项法律设立了一个旨在通过教育减少青少年怀孕的项目。它侧重于教导青少年,特别是那些高风险的青少年,掌握做出负责任选择所需的技能。该项目在学校、少年管教所和社区组织等各种场所开展。它还涉及高风险青少年的父母和支持他们的成年人,帮助他们成为有效的咨询者。优先资助那些教导青少年处理性问题并帮助父母成为更好性教育者的项目。符合条件的公共和非营利团体可以获得拨款,只要政府或其他来源提供资金,该项目就会持续运行。
Section § 14505
Section § 14506
Section § 14507
本节规定,为福利支付总监工作且非临时性的官员和雇员,如果他们履行已移交给州卫生服务部的职能,也将调入该部门。根据《州公务员法》,他们的雇佣身份、职位和权利在调动后将保持不变,除非他们担任公务员制度豁免的职位。
Section § 14508
这项法律旨在确保,截至1974年1月1日根据两项特定联邦计划符合计划生育服务资格的人,即使联邦法规发生变化,也将继续获得这些服务。
Section § 14509
本节概述了加州如何管理计划生育服务拨款。这些拨款的资金不得用于堕胎或与堕胎相关的服务,例如后续检查。然而,法律不禁止提供妊娠检测和咨询。获得这些拨款的团体不得利用其推广或协助堕胎,如果违反此规定,必须退还资金。
Section § 14509.1
本节要求接受计划生育资金的组织详细记录其财务、财产和人事信息。这些记录必须在正常工作时间可供查阅。除患者病历需保存七年外,其他记录应在拨款结束后保存四年;设备记录则在其不再使用后保存三年。
此外,这些组织必须按照非营利组织和政府机构的标准会计惯例,对其计划生育项目进行独立审计。
Section § 14510
本法律条款概述了部门在发放拨款时的一些职责和要求。它必须在提供给组织的拨款中明确说明规则和限制。此外,部门需要为本章提供的服务建立一个客户分担费用的系统,即共同支付,但收入等于或低于联邦贫困线的人可免除。最后,接受拨款的组织必须让客户在伪证罪处罚下签署一份表格,确认他们符合服务的收入资格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