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14140

Explanation

本法律解释了理解本条部分内容的关键定义。“净资产”包括现金、储蓄、有价证券等个人财产,机动车辆(除一辆用于交通的车辆外),以及部分房地产权益。但是,估价低于一万美元的房屋不计入净资产。“收入”是指用于联邦税目的调整后总收入。

“家庭单位”的定义根据年龄、婚姻状况和居住情况而异。对于未满 21 岁的人,如果未婚,则包括患者和父母;如果已婚,则包括患者和配偶。对于年满 21 岁的人,“家庭单位”仅包括患者本人及其配偶或伴侣。

适用于本条规定的定义如下:
(a)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40(a) “净资产”指:
(1)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40(a)(1) 个人财产,包括现金、储蓄账户、证券及类似物品;票据、抵押贷款和信托契据;申请人或受益人、配偶或任何家庭成员人寿保险的现金退保价值,但第 11158 条另有规定的除外;机动车辆,但满足个人或家庭交通需求的一辆除外;除房地产以外的任何其他财产或权益,但第 11155 条第 (1)、(2) 和 (3) 款中规定的财产除外。
(2)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40(a)(2) 不构成本章项下援助申请人住所的房地产,包括任何超过名义权益的土地权益。申请人的住所,在经县估价师评估的估价中,其价值在一万美元 ($10,000) 以内的部分,应免于作为本节项下的净资产计算。
(3)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40(a)(3) “收入”,指联邦所得税法所用调整后总收入的总和。
(b)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40(b) “家庭单位”指:
(1)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40(b)(1) 对于未婚或未处于注册同居伴侣关系且未满 21 岁并与其父母居住的患者,指患者及其父母。
(2)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40(b)(2) 对于已婚或处于注册同居伴侣关系且未满 21 岁的患者,指患者及其配偶。
(3)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40(b)(3) 对于年满 21 岁的患者,指患者本人,如果已婚或处于注册同居伴侣关系,则指患者的配偶。

Section § 14141

Explanation

本法律条款意味着,一个人的净资产在其首次开始接受透析或静脉输液治疗时进行计算。部门将每年审查并更新此计算。

净资产责任应在首次透析或肠外高营养治疗时确定,并由部门每年重新评估。

Section § 14142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需要透析服务的人通过Medi-Cal获得这些服务,即使他们的收入或资源通常会使他们不符合资格。如果一个家庭的净资产低于5,000美元,他们无需支付任何服务费用。 如果他们的净资产为5,000美元或以上,他们必须按每5,000美元净资产支付透析费用的2%,最高净资产限额为250,000美元。如果一个家庭的净资产超过250,000美元,他们就没有资格获得Medi-Cal透析服务。

Section § 14142.5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解释了人们如何通过 Medi-Cal 获得名为“肠外高营养”的专业医疗营养服务。如果一个家庭的净资产低于 5,000 美元,他们无需支付这些服务的费用。净资产为 5,000 美元或以上的家庭,每增加 5,000 美元的净资产,必须支付服务费用的 2%,但此规定仅适用于净资产最高达 250,000 美元的情况。如果家庭净资产超过 250,000 美元,他们就无法通过 Medi-Cal 获得这些服务。

尽管有第 14005.4 条或第 14005.7 条的规定,需要肠外高营养及相关服务的人员,根据本条规定,有资格通过 Medi-Cal 获得这些服务,具体如下:
(a)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42.5(a) 家庭净资产低于五千美元 ($5,000) 的个人,无需支付肠外高营养及相关服务的费用。
(b)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42.5(b) 家庭净资产为五千美元 ($5,000) 或以上的个人,应按每增加五千美元 ($5,000) 净资产支付肠外高营养及相关服务费用 2% 的比例,最高净资产为二十五万美元 ($250,000)。家庭净资产超过二十五万美元 ($250,000) 的个人,无资格通过 Medi-Cal 获得肠外高营养服务。

Section § 14143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确保加州的透析和肠外营养患者,如果他们的医疗福利没有被其他法律或合同覆盖,仍然可以获得医疗保健福利。它适用于居住在本州并符合本条款资格的患者。一旦患者用尽了其他可用的福利,剩余的费用将根据相关条款中概述的特定规则获得部分覆盖。

Section § 14144

Explanation

本法律规定,某些经济援助规定不适用于符合Medi-Cal计划资格的、需要透析或通过静脉输液进行营养治疗的患者。它还豁免了根据特定联邦法律符合政府资助透析资格的个人。

本条的规定不适用于其他符合Medi-Cal资格的贫困透析或肠外高营养患者,也不适用于根据《公法92-603 (H.R. 1)》规定符合肾透析资格的任何人。

Section § 14144.5

Explanation

如果您根据第14005.4节或第14005.7节符合某些医疗服务的资格,并且收入超过最低标准,您仍然可以通过Medi-Cal获得透析等受保医疗服务。这包括您在家中或诊所进行透析,或者在家中接受特定营养治疗的情况。但是,在Medi-Cal介入之前,您需要先使用任何其他可用的福利。之后,您将根据与您家庭净资产相关的公式支付费用,但最高不超过五十万美元。您无需遵守第14144节的规定。

尽管本条或任何其他法规有任何相反规定,任何根据第14005.4节或第14005.7节有资格获得透析、肠外高营养及相关服务,并且受雇且个人收入超过最低需求标准,以及通过透析诊所的自助透析单元或居家透析接受透析服务,或通过自助肠外高营养接受肠外高营养服务的人,应根据本条有资格获得Medi-Cal下的透析、肠外高营养及相关服务,并且在根据第14143节利用其他合同或法定权利后,仅需支付第14142节 (b) 款规定的金额,但该百分比义务应为家庭单位净资产每五千美元 ($5,000) 支付1%,最高净资产为五十万美元 ($500,000)。根据本节有资格获得服务的人员不受第14144节的约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