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63(a) 就本节而言,以下定义适用:
(1)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63(a)(1) “公共实体”指县、市、市县合一政府、加利福尼亚州、加利福尼亚大学、地方医疗保健区、地方卫生主管机构,或州的任何其他政治分区。
(2)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63(a)(2) “医院”指根据《健康与安全法》第二部(自第1250条起)第二章获得许可提供急性住院医院服务的医疗机构,并包括该机构的所有组成部分。
(3)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63(a)(3) “不均衡份额医院”指向Medi-Cal受益人提供急性住院服务,并符合第14105.98条规定的与急性住院服务相关的不均衡份额地位标准的医院。
(4)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63(a)(4) “不均衡份额名单”指部门根据第14105.98条发布的年度急性住院服务不均衡份额医院名单。
(5)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63(a)(5) “基金”指Medi-Cal住院支付调整基金。
(6)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63(a)(6) “合格医院”指在特定州财政年度内,列入不均衡份额名单且有资格根据第14105.98条就该州财政年度获得支付调整款项的医院。
(7)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63(a)(7) “划拨年度”指公共实体根据本节规定,向审计长进行政府间资金划拨的特定州财政年度,或与该年度相关的年度。
(8)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63(a)(8) “划拨实体”指在特定划拨年度内,根据本节规定,须向审计长进行政府间资金划拨的公共实体。
(9)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63(a)(9) “划拨金额”指本节规定特定划拨实体在特定划拨年度内须进行的政府间资金划拨金额。
(10)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63(a)(10) “政府间划拨”指公共实体向州进行的资金划拨,该划拨是地方政府根据本节条款参与Medi-Cal的财政行为。
(11)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63(a)(11) “被许可人”指已由部门颁发医院运营许可证的实体。
(12)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63(a)(12) “年化Medi-Cal住院已支付天数”指在特定划拨年度开始前最近一个日历年内,由部门或代表部门向医院(无论当前或先前所有权)支付费用的Medi-Cal急性住院医院天数总和,无论服务日期如何,包括所有以非按日计费方式支付的医院的Medi-Cal急性住院承保护理天数。
(13)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63(a)(13) “Medi-Cal急性住院医院日”指归属于在这些天内有资格根据加利福尼亚州计划获得医疗援助的患者的任何急性住院服务日,包括以非按日计费方式报销的任何服务日。
(14)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63(a)(14) “COBRA 1993支付限制”指根据Medi-Cal州计划实施的,依据《美国法典》第42卷第1396r-4(g)条,在联邦财政参与下,支付调整计划对每家合格医院年度支付调整总额的医院特定限制。
(b)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63(b) Medi-Cal住院支付调整基金特此在州财政部设立。尽管有《政府法典》第13340条的规定,该基金应持续拨付给部门,并由部门进行行政管理,用于(d)款中规定的目的。该基金应由以下各项组成:
(1)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63(b)(1) 审计长根据本节收取的划拨金额,无论是划拨实体根据本节适用条款提交的,还是根据(j)款通过抵销获得的。
(2)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63(b)(2) 任何其他根据第14164条或第5.17条(自第14165.55条起)允许存入基金的政府间划拨。
(3)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63(b)(3) 基金中款项产生的任何利息。
(c)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63(c) 基金中的款项(不应包含任何州一般基金)应作为根据第14105.98条向医院支付的非联邦份额的来源。款项应由部门从基金中拨付,并根据惯常的Medi-Cal会计程序与联邦资金匹配,用于根据第14105.98条进行支付。
(d)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63(d) 除非第14105.98条或任何法律规定向部门拨款特定金额用于管理本条和第14105.98条,否则基金中的款项仅用于以下目的:
(1)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63(d)(1) 根据第14105.98条向医院支付款项。
(2)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63(d)(2) 如下转入医疗保健存款基金:
(A)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63(d)(2)(A) 1994-95和1995-96财政年度的金额为2.3975769亿美元 ($239,757,690)。
(B)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63(d)(2)(B) 1996-97财政年度的金额为2.2975769亿美元 ($229,757,690)。
(C)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63(d)(2)(C) 1997-98财政年度的金额为1.5475769亿美元 ($154,757,690)。
(D)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63(d)(2)(D) 1998-99财政年度的金额为1.1475769亿美元 ($114,757,690)。
(E)Copy 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63(d)(2)(E)
(i)Copy 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63(d)(2)(E)(i) 1999-2000财政年度的金额为8475.769万美元 ($84,757,690)。
(ii)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63(d)(2)(E)(i)(ii) 立法机关的意图是,1999-2000财政年度根据本款转入或将转入医疗保健存款基金的金额与1998-99财政年度转入的金额相比,任何减少所产生的经济利益,应在公共和非公共的超比例份额医院之间平均分配。为实施第(i)项中的减少,部门应在2000年6月30日之前调整第14105.98条中的计算,以便根据本项分配资金。
(F)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63(d)(2)(F) 2000-01财政年度和2001-02财政年度的金额为2975.769万美元 ($29,757,690)。
(G)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63(d)(2)(G) 2002-03财政年度及此后的每个财政年度的金额为8500万美元 ($85,000,000)。
(H)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63(d)(2)(H) 从基金中进行的转账应分六期等额月度支付,转入Medi-Cal地方援助拨款项目(年度预算法第2.00节的第4260-101-0001项),以支持Medi-Cal支出。第一期款项应在每个转账年度的10月产生,所有其他期款项应在此后从11月到3月每月产生。
(3)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63(d)(3) 转入医疗保健存款基金,用于第5.17条(从第14165.55条开始)中规定的目的。
(e)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63(e) 对于1991-92州财政年度,部门应在本条颁布后不迟于70天确定1991-92转账年度的转账实体。为作出此项决定,部门应使用根据第14105.98条(f)款(1)项由部门发布的1991-92财政年度超比例份额名单。部门应识别名单上截至1991年7月1日公共实体为被许可人的每个符合条件的医院。每个被识别的符合条件的医院的被许可人公共实体应为1991-92转账年度的转账实体。
(f)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63(f) 部门应在本条颁布后不迟于70天确定1991-92转账年度的转账金额。
转账金额应按以下方式确定:
(1)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63(1) 应识别1991-92年度的符合条件的医院。对于每家医院,应计算根据第14105.98条规定的1991-92转账年度适用的每日总支付调整金额。该金额应乘以截至1991年4月1日所有Medi-Cal已支付索赔记录确定的符合条件的医院年度Medi-Cal住院已支付天数的80%。所有符合条件的医院的这些计算结果应相加,以确定1991-92转账年度的总金额。
(2)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63(2) 应识别1991-92年度涉及转账实体作为被许可人的符合条件的医院。对于每家医院,应计算根据第14105.98条规定的1991-92转账年度适用的每日总支付调整金额。该金额应乘以截至1991年4月1日所有Medi-Cal已支付索赔记录确定的符合条件的医院年度Medi-Cal住院已支付天数的80%。所有以转账实体为被许可人的符合条件的医院的这些计算结果应相加,以确定1991-92转账年度的总金额。
(3)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63(3) 根据第 (1) 款确定的总和应除以根据第 (2) 款确定的总和,得出一个用于第 (4) 款的系数。
(4)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63(4) 在第 (3) 款中确定的系数应乘以根据第 (2) 款为每家医院确定的金额。根据第 (2) 款为每家医院计算的此乘积应除以 1.771,得出一个特定转让实体在转让年度的转让金额。
(g)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63(g) 针对 1991-92 转让年度,部门应书面通知每个转让实体其适用的转让金额。
(h)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63(h) 针对 1992-93 转让年度及后续转让年度,转让金额应按照 (f) 款规定的相同程序方式确定,但以下情况除外:
(1)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63(h)(1) 部门应使用以下所有内容:
(A)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63(h)(1)(A) 适用于特定转让年度的不成比例份额名单,以确定符合条件的医院。
(B)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63(h)(1)(B) 根据第 14105.98 条为特定转让年度计算的支付调整金额。这些金额应考虑根据第 14105.98 条针对相关特定年度要求的支付调整计划规模的任何预计或实际增加或减少,包括因适用 1993 年综合预算协调法案 (OBRA 1993) 支付限制而导致的任何减少。部门可根据需要和适当情况发布临时、修订和补充的转让请求,以应对根据第 14105.98 条发生的支付调整水平变化。部门向转让实体发出的所有转让请求或其调整,均应符合 (i) 款中规定的要求。
(C)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63(h)(1)(C) 关于截至特定转让年度开始前最近一个日历年的年度化 Medi-Cal 住院付费天数的数据,该数据根据截至特定转让年度前 4 月 1 日可获得的所有 Medi-Cal 已支付索赔记录确定。
(D)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63(h)(1)(D) 截至特定转让年度 7 月 1 日,公共实体作为符合条件医院被许可方的身份。
(E)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63(h)(1)(E) 针对 1993-94 转让年度及后续转让年度,用于 (f) 款第 (4) 项所述计算目的的除数应由部门确定。除数应计算以确保从转让实体收到的适当金额的转让款项进入基金,以满足第 14105.98 条的要求(不包括本款第 (2) 项所述的金额),并满足 (d) 款第 (2) 项的要求,针对特定转让年度。针对 1993-94 转让年度,除数应为 1.742。
(F)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63(h)(1)(F) 以下规定应适用于根据第 14105.98 条与非补充支付相关的某些转让金额:
(i)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63(h)(1)(F)(i) 针对 1998-99 转让年度,转让金额应确定为仿佛根据第 14105.98 条 (ag) 款产生的支付调整金额增加了根据第 14105.98 条 (af) 款已支付或应支付的金额。
(ii)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63(h)(1)(F)(ii) 转让实体根据第 (2) 款 (C) 项支付的任何转让金额,应作为特定转让实体在 1998-99 转让年度抵消其等额转让义务的信用。
(iii)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63(h)(1)(F)(iii) 针对 1999-2000 转让年度,转让金额应确定为仿佛应转入医疗保健存款基金的金额(如 (d) 款第 (2) 项所述)减少了 28%。
(2)Copy 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63(h)(2)
(A)Copy 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63(h)(2)(A) 除 (B)、(C) 和 (D) 项另有规定外,针对 1993-94 转让年度及后续转让年度,转让金额应增加至为根据第 14105.98 条产生的所有类型总补充支付调整金额的联邦非份额供资所需的金额。这些增加款项应仅由那些预计将收到部分或全部特定补充支付的医院的被许可方转让实体支付,并且这些增加款项应由转让实体按比例支付,与特定补充支付相关。就本款而言,补充支付调整金额应被视为在第 14105.98 条中指定的日期针对特定转让年度产生。为支付的联邦非份额供资的转让金额应在部门书面通知转让实体应支付的额外转让金额后 20 天内针对特定转让年度支付。
(B)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63(h)(2)(A)(B) 对于 1995-96 转账年度,第 14105.98 节 (y) 款第 (9) 项中描述的次级补充付款调整的非联邦份额应按以下方式供资:
(i)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63(h)(2)(A)(B)(i) 非联邦份额的百分之九十九应由加州大学的转账供资。
(ii)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63(h)(2)(A)(B)(ii) 非联邦份额的百分之一应由第 14105.98 节 (y) 款第 (9) 项 (B) 分项的 (ii) 和 (iii) 子句中提及的“其他公立医院”组所包含医院的被许可方公共实体转账供资。这百分之一的转账责任应根据部门根据本节惯常用于分配转账金额的公式,按比例分配给特定的公共实体。该公式应通过适当重新分配转账金额,考虑因适用第 14105.98 节 (y) 款第 (9) 项 (B) 分项的 (v) 子句中规定的限制而导致其次级补充付款调整受限的医院情况。
(iii)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63(h)(2)(A)(B)(iii) 本分项下的所有转账金额应由特定的转账实体在部门书面通知转账实体应支付的转账金额后 30 天内支付。
(C)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63(h)(2)(A)(C) 对于 1997-98 转账年度,用于供资第 14105.98 节 (af) 款中描述的补充付款调整的非联邦份额的转账金额应由洛杉矶县的转账供资。
(D)Copy 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63(h)(2)(A)(D)
(i)Copy 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63(h)(2)(A)(D)(i) 对于 1998-99 转账年度,用于供资根据第 14105.98 节 (ah) 款产生的补充付款调整金额的非联邦份额的转账金额应按 (ii) 子句的规定增加。
(ii)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63(h)(2)(A)(D)(i)(ii) 否则计算用于供资 (i) 子句中提及的补充付款调整的转账金额,应按比例增加,增加额等于根据 (d) 款第 (2) 项,在 1999-2000 财政年度转移到医疗保健存款基金的金额的百分之二十八。
(3)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63(h)(3) 部门应准备关于潜在转账金额的初步分析和计算,并应在任何特定转账年度尽快合理可行地通知潜在转账实体估计的转账金额。部门应尽快就每个转账年度发布转账金额的书面通知。所有州机构应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向部门提供适用数据以完成这些任务。全州健康规划和发展办公室应每季度向部门提供所有符合 Medi-Cal 资格患者的经编辑和未经编辑的机密患者出院数据文件的访问权限。部门应在与全州健康规划和发展办公室要求相同的程度上维护该数据的机密性。此外,全州健康规划和发展办公室应不迟于每年 3 月 1 日向部门提供部门指定的数据,该数据应为截至每年 2 月 1 日在全州数据库文件中存在的数据,来源包括以下所有方面:
(A)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63(h)(3)(A) 根据《健康与安全法》原第 443.31 节或第 128735 节提交给全州健康规划和发展办公室的医院年度披露报告,适用于在适用 2 月 1 日前 13 个月结束的日历年内结束的医院财政年度。
(B)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63(h)(3)(B) 根据《健康与安全法》原第 439.2 节或第 127285 节提交给全州健康规划和发展办公室的医院年度报告,适用于在适用 2 月 1 日前 13 个月结束的日历年。
(C)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63(h)(3)(C) 根据《健康与安全法》原第 443.31 节 (g) 款或第 128735 节提交给全州健康规划和发展办公室的医院患者出院数据报告,适用于在适用 2 月 1 日前 13 个月结束的日历年。
(D)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63(h)(3)(D) 全州健康规划和发展办公室存档的任何其他材料。
(4)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63(h)(4) 部门计算的转账金额可以按与 Medi-Cal 州计划一致的百分比金额增加或减少。
(5)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63(h)(5) 对于 1993-94 财政年度,否则将要求加州大学支付的转账金额应增加一千五百万美元 ($15,000,000)。
(o)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63(o) 凡根据第14105.98节规定,在特定支付调整年度结束后分配的支付调整金额的非联邦份额需要额外划拨金额资助时,该额外划拨金额应由与该特定支付调整年度同时的特定划拨年度的划拨实体支付。额外划拨金额应根据该特定划拨年度有效的公式计算。对于1993-94划拨年度之前的划拨年度,根据(d)款可划拨至医疗保健存款基金的额外划拨金额百分比应为该特定划拨年度有效的百分比。这些额外划拨金额应由划拨实体在部门书面通知划拨实体应支付的额外划拨金额后20天内支付。
(p)Copy 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63(p)
(1)Copy 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63(p)(1) 从Medi-Cal住院支付调整基金划拨至医疗保健存款基金的金额中,归属于1993-94财政年度之前年份的金额,其中一千万美元 ($10,000,000) 特此不分财政年度地拨款给州医疗保健服务部,用于支持根据部门扩大Medi-Cal管理式医疗的计划开发管理式医疗计划。
(2)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63(p)(2) 这些资金应由部门用于以下两个目的:(A) 分配给与部门签订合同以接收这些资金的县或其他地方实体,以抵消组建地方倡议实体的部分成本;以及 (B) 分配给与部门签订合同以接收这些资金的地方倡议实体,以抵消根据部门扩大Medi-Cal管理式医疗的计划开发地方倡议医疗服务系统的部分成本。
(3)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63(p)(3) 与部门签订合同以获取一千万美元 ($10,000,000) 任何部分的实体,应达到部门扩大Medi-Cal管理式医疗计划中关于传统和安全网提供者的目标。
(4)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63(p)(4) 与部门签订合同以获取一千万美元 ($10,000,000) 任何部分的实体,可根据这些合同被授权使用其资金,用于报销地方组织和实体在参与地方倡议的开发和运营中所产生的成本。
(5)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63(p)(5) 在州和联邦法律允许的最大范围内,这些资金应由部门分配用于地方支出,其方式应符合医疗补助计划下联邦财政参与的资格。
(q)Copy 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63(q)
(1)Copy 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63(q)(1) 任何已执行意外额外工作的地方倡议实体,为(p)款第(2)项(B)分项中确定的目的,导致其地方倡议医疗服务系统开发产生额外成本的,可向部门提交报销申请,要求报销因启动日期延迟至1996-97财政年度而产生的额外成本。该申请应由地方倡议实体在增加本款的法案生效日期后90天内提交,且不得就根据地方倡议实体各自的双计划模式合同的合同争议和上诉解决条款已提出或可能提出的任何金额寻求额外补偿。所有意外额外发生费用的索赔应附有充分的支持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所有内容:
(A)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63(q)(1)(A) 发票、收据、职位描述、工资记录、工作计划以及其他能识别意外额外索赔和发生费用的材料。
(B)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63(q)(1)(B) 反映成本缓解的文件。
(C)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63(q)(1)(C) 如果索赔中包含利润损失,则需提供识别这些利润及其计算方式的文件。
(D)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63(q)(1)(D) 反映预期启动日期、实际启动日期以及日期之间延迟的原因(如有)的文件。
(2)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63(q)(2) 在确定任何应支付的金额时,部门应执行以下所有操作:
(A)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63(q)(2)(A) 对地方倡议实体所声称的成本进行财政分析。
(B)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63(q)(2)(B) 在考虑支持文件和任何审计结果之后,确定适当的支付金额。
(C)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63(q)(2)(C) 为任何此类支付提供资金,经财政部通过赤字程序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