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14138.5

Explanation

州卫生服务部必须每两年向立法机构提交一份关于儿童健康和残疾预防计划的全面报告。这份报告应包括详细信息,例如有多少孩子参加了不同的健康计划,并按年龄和县分类。报告还应探讨新的数据系统如何帮助分析健康表格中的信息。

该部门必须说明为确保孩子们获得所需检查而采取的行动,并分享获得全面检查的儿童百分比,按年龄和计划分类,包括全州范围和按县分类。报告还应说明按期进行健康评估的儿童人数,以及在检查后被转介进行进一步诊断或治疗的儿童信息。

州卫生服务部应每两年向立法机构报告以下所有关于根据《健康与安全法》第106部第2部分第3章第6条(始于第124025节)提供的儿童健康和残疾预防计划的数据:
(a)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38.5(a) 按年龄和县划分,在与该部门或加州医疗援助委员会签订合同的每个计划中注册的儿童人数。
(b)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38.5(b) 管理信息系统/决策支持系统 (MIS/DSS) 新合同的报告能力改进情况,特别强调如何利用其从PM 160表格中收集对分析有用的数据。
(c)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38.5(c) 关于为确保遵守儿童健康和残疾预防计划检查要求而正在采取的行动的信息。
(d)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38.5(d) 按年龄划分,在管理式医疗计划中注册的所有儿童中接受了全面儿童健康和残疾预防计划检查的全国百分比,以及按县和计划划分,所有注册儿童中接受了全面儿童健康和残疾预防计划检查的百分比。
(e)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38.5(e) 按年龄划分,在每个计划中,按期进行健康评估并附有适当文件的儿童人数。如果尚不具备报告此信息的能力,则需提供信息可用时间表以及报告此信息存在的障碍。
(f)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38.5(f) 按县和年龄划分,在每个计划中,在接受儿童健康和残疾预防计划全面检查后被转介进行后续诊断或治疗的儿童人数。
(g)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38.5(g) 按县和年龄划分,在每个计划中,因儿童健康和残疾预防计划检查而获得所需诊断和治疗的儿童人数。如果尚不具备报告此信息的能力,则需提供信息可用时间表以及报告此信息存在的障碍。

Section § 14139

Explanation

本法律条款阐明,州政府部门应利用批量疫苗采购计划所节省的资金,以改善为Medi-Cal覆盖或无保险儿童提供的疫苗接种服务。目标是提高医疗服务提供者和诊所的参与度,增强免疫接种的可及性和质量,并为地方项目提供财政支持。这些资金旨在补充而非取代现有资金。

部门一旦从批量采购计划中实现节余,就应尽快启动这项举措。此外,他们应与医疗和护理协会合作,帮助私人提供者理解疫苗计划的宗旨,并减少不必要的儿童前往公共诊所进行免疫接种的情况。

(a)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39(a) 部门应在拨款后,支出通过建立和实施批量采购疫苗计划所产生的任何节余,以增加医生和外科医生、公共和社区卫生诊所以及医疗机构作为Medi-Cal计划下以及根据《健康与安全法》第106部第2部分第3章第6条(从第124025节开始)设立的儿童健康和残疾预防计划下的免疫接种提供者的参与度,并提高为公共保险和无保险儿童提供的免疫接种服务的可及性和质量,以及向各县提供资金,以协助管理地方免疫接种计划。这些资金应补充而非取代现有的州和地方资金。
(b)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39(b) 部门应在儿童疫苗批量采购计划实施并实现该计划的节余之后,在最早可能的时间实施 (a) 款。
(c)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39(c) 鼓励部门争取州和地方医疗、护理及其他相关协会和学会的帮助,以加强私人提供者外展计划,该计划应包括但不限于强调公共疫苗计划宗旨的组成部分,并劝阻将符合Medi-Cal和儿童健康与残疾预防计划条件的儿童送往县和其他公共诊所进行免疫接种的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