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Copy 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96.2(a)
(1)Copy 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96.2(a)(1) 立法机关发现并宣布,为在当前疫情期间降低COVID-19传播风险,并推进“资金随人走再平衡示范项目”的目标,特此设立一项临时计划,以便利个人从住院机构过渡,这些个人在该机构居住不足60天。
(2)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96.2(a)(2) 该部门应根据第109-171号公法第6071节及后续修正案,提供与“资金随人走再平衡示范项目”一致的服务,用于将符合条件的个人从住院机构中过渡出来。
(b)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96.2(b) 尽管有《政府法典》第二编第三部第一章第3.5章(自第11340节起)的规定,该部门可以通过信函、提供者公告或类似指示来实施、解释或具体化本条,而无需采取监管行动。
(c)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96.2(c) 自2026年1月1日起,该部门应停止根据本条招募受益人,自2027年1月1日起,该部门应停止根据本条提供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