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14148

Explanation

本法律要求加州为家庭收入不超过联邦贫困线208%的孕妇和婴儿提供医疗补助(Medicaid)福利。它规定,即使收取保费,保费金额也不能超过家庭收入(扣除育儿费用后)超出联邦贫困线150%部分的10%。紧急法规将对此进行强制执行。

该法律还允许使用特定资金支持围产期服务的推广工作,并允许根据可用资金限制该计划的实施。此外,它确保申请Medi-Cal的孕妇能够快速办理,以便及时获得产前护理。其实施取决于联邦资金和批准。

(a)Copy 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48(a)
(1)Copy 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48(a)(1) (A) 除分段(B)另有规定外,本部门应采纳根据1987年综合预算协调法案(Public Law 100-203)第4101节规定的联邦选项,将医疗补助(Medicaid)下的医疗援助资格扩展至所有家庭收入不超过联邦贫困线185%的孕妇和婴儿。
(B)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48(a)(1)(B) 自2014年1月1日起生效,根据第14005.64节(c)款用于根据本节分段(A)确定医疗援助资格的联邦贫困线百分比收入资格门槛,应等于联邦贫困线的208%。
(C)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48(a)(1)(C) 自2022年1月1日起生效,家庭收入不超过联邦贫困线208%的孕妇(在根据第14005.64节(b)款适用5%收入豁免之前)的医疗援助资格,应如第14005.22节所述。
(2)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48(a)(2) 如果征收保费,保费金额不得超过家庭收入(减去实际育儿费用后)超出联邦贫困线150%的部分的10%,如联邦社会保障法(42 U.S.C. Sec. 1396o(c))第1916(c)节所规定,并根据第14005.64节的要求确定、计算和估值。本部门应通过紧急法规实施本节。
(b)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48(b) 经财政部命令,主计长应在1988-89财政年度期间,将资金从1988年预算案的第4260-101-001项划拨至1988年预算案的第4260-111-001项,用于资助围产期服务的推广工作。
(c)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48(c) 尽管有(a)款规定,本州可在1988-89财政年度期间,根据部门资金的可用性,限制本节的实施。如果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本部门可使用妇幼保健资金,资助实施Medi-Cal资格扩展(针对收入高达联邦贫困线185%的孕妇和儿童)所增加的成本:
(1)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48(c)(1) 本部门已拨出至少一千六百万美元($16,000,000)用于支出,这些资金是从Medi-Cal计划中转用于该扩展的。
(2)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48(c)(2) 如果且在部门确定基于实际数据的成本估算表明需要这些资金来弥补成本时。
(d)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48(d) 为协助符合Medi-Cal资格的孕妇及时获得产前护理,所有申请Medi-Cal的孕妇均应被认定为有即时需求。各县应在现有资源范围内,根据孕妇的即时需求,加快所有孕妇的资格确定程序。资格确定后,应立即发放Medi-Cal卡。
(e)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48(e) 参议院第508号法案在2013-14常会期间对(a)款所作的修订,仅在有联邦财政参与且已获得任何必要的联邦批准的情况下实施。

Section § 14148.1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要求该部门在1986年移民法的规定范围内寻找灵活操作的方式,以便为符合Medi-Cal资格的孕妇争取到尽可能多的联邦资金。

Section § 14148.2

Explanation
本节旨在改善Medi-Cal计划中产科服务提供者的可及性。州政府部门的任务是考虑新政策,以建立与产妇护理服务提供者更好的关系。这些政策可能包括减少账单障碍、简化索赔文件、为服务提供者提供专用免费电话,以及设定明确的报销指南。部门还在研究如何更快、更可预测地处理产科索赔,并审查当前的支付水平和服务是否充足。到1989年7月1日,他们需要向相关的立法委员会汇报所做的改进及其对服务提供者参与度的影响。

Section § 14148.03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旨在让加州孕妇更容易申请医疗补助(Medi-Cal),这是一项健康保险计划。她们用于获得临时福利的表格也可以作为医疗补助的主要申请表。该流程包括将申请转交至县级部门进行最终资格认定,并且应尽可能简化。一个名为“产前门户”(Prenatal Gateway)的电子系统允许孕妇在医生办公室提交申请,该系统将迅速启动她们的福利。

“产前门户”只有在获得足够资金和人员配置后才能实施。一旦两项条件都满足,部门有责任在 12 个月内启动并运行该电子系统。该流程可以涉及与私人或公共组织合作,只要能确保获得联邦报销,并且可以绕过典型的州合同规定。

(a)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48.03(a) 根据联邦法律提供的选项,并且尽管有任何其他法律规定,提供者根据第 14148.7 节的医疗补助临时福利计划(该计划于 2003 年 1 月 1 日实施)用于收集孕妇信息的表格,本身应符合孕妇医疗补助计划的简化申请资格;或者,如果为确保联邦财政参与而有必要,该表格应仅修改以增加联邦财政参与所需的要素,并应尽可能地简单,以符合部门认为可行的程度。
(b)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48.03(b) 就本节而言,部门应决定是否根据第 14148.7 节授予临时福利资格,县应作出医疗补助计划的最终资格认定。部门应制定并采纳一个将申请转交至县的流程,以及一个在必要时由县使用的、部门认为尽可能简单的后续流程。根据部门的指示,县应决定是否需要后续跟进以确定孕妇的医疗补助计划最终资格,或将孕妇转介至医疗补助获取计划。
(c)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48.03(c) 部门应采纳一个电子注册流程,供孕妇在提供者办公室申请医疗补助计划时使用。此电子注册的申请表应使用 (a) 款所述申请表的要素和 (b) 款规定的程序。此电子注册流程应称为“产前门户”。在开发本款要求的产前门户时,部门应咨询消费者、提供者、县和健康计划代表。
(d)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48.03(d) 本节的目的是在符合条件的孕妇就诊提供者时开始其资格和福利,并持续其资格和福利直至作出最终资格认定,而无需向部门、县或单一入口点提交任何其他申请表,并使后续流程尽可能地简单,以符合部门认为可行的程度。
(e)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48.03(e) 产前门户不得采纳,除非以下两项条件均已满足:
(1)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48.03(e)(1) 已有足够的资金存入门户基金的特别资金账户,以支付开发产前门户的费用。
(2)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48.03(e)(2) 部门已有足够的新增人员(总计不超过三个人员年),用于本节和第 14148.04 节的目的,并且资金来源于非州普通基金。尽管有任何其他法律规定,部门可以雇用实施本节所需的人员。
(f)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48.03(f) 部门应在 (e) 款要求的两项条件均已满足之日起 12 个月内实施产前门户。
(g)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48.03(g) 为实施本节,部门可以与公共或私人实体签订合同,或利用现有的医疗保健服务提供者注册和支付机制,包括医疗补助计划的财务中介机构,但前提是该计划下提供的服务必须明确识别并以适当申报联邦财政报销的方式获得补偿。合同,包括儿童健康和残疾预防计划的医疗补助财务中介合同,以及任何合同修订、根据变更指令进行的任何系统变更,以及任何项目或系统开发通知,均应豁免于《公共合同法》第 2 编(自 Section 10100 起)第 2 部分、前《政府法典》第 2 编第 3 部分第 1 章(自 Section 11700 起)第 7 章、Section 19130 《政府法典》以及这些法律授权的任何政策、程序或法规。

Section § 14148.3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要求该部门获得联邦批准,以便为符合Medi-Cal资格的孕妇提供特殊的健康管理服务。这些服务通过儿童健康和残疾预防计划提供。

部门应寻求联邦批准,以便通过《健康与安全法》第106部第2部分第3章第6条(从第124025节开始)授权的儿童健康和残疾预防计划,为符合Medi-Cal资格的孕妇实施产科病例管理。

Section § 14148.04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要求开发“新生儿医院门户”,这是一个电子系统,旨在让参与的医院为新生儿办理Medi-Cal登记。Medi-Cal是加州为低收入人群提供的健康计划。其目的是简化那些自动符合Medi-Cal资格的新生儿的登记流程。参与该计划的医院将使用该系统确认新生儿的资格并为他们获取Medi-Cal卡。法律还规定,部门在建立该门户时必须与消费者和医疗服务提供者等各方利益相关者合作。

在实施该系统之前,必须在专项账户中有足够的资金,并配备充足的人员,且不得使用州普通基金。一旦这些条件得到满足,新生儿医院门户应在一年内投入运行。部门可以与公共或私人实体签订合同,使用特定的现有服务和支付方式,前提是能够申请联邦报销。本节将在2024年7月1日之后不久,或在新计划门户启动时(以较晚者为准)停止适用。

(a)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48.04(a) 部门应按照本节规定,采纳一套电子流程,供家庭通过已选择参与该流程的医院,为被视为符合资格的新生儿办理Medi-Cal计划登记。根据本节采纳的电子登记流程应被称为“新生儿医院门户”。
(b)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48.04(b) 关于为根据《美国法典》第42篇第1396a(e)(4)节被视为已申请并被视为符合Medi-Cal福利资格的一岁以下儿童办理登记,新生儿医院门户的登记程序应特别包括确认该儿童资格并向其发放Medi-Cal卡的程序。
(c)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48.04(c) 在开发本节要求的新生儿医院门户时,部门应咨询消费者、服务提供者、县和健康计划的代表。
(d)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48.04(d) 新生儿医院门户不得采纳,除非以下两项均已发生:
(1)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48.04(d)(1) 门户基金的专项资金账户已存入足够的资金,以支付开发新生儿医院门户的费用。
(2)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48.04(d)(2) 部门有足够的新增工作人员,总计不超过三个人员年,用于本节和第14148.03节的目的,且资金来源于非州普通基金。尽管有任何其他法律规定,部门可以雇用实施本节所需的工作人员。
(e)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48.04(e) 部门应在(d)款规定的两项条件均已发生之日起12个月内实施新生儿医院门户。
(f)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48.04(f) 为实施本节,部门可以与公共或私人实体签订合同,或利用现有的医疗服务提供者登记和支付机制,包括Medi-Cal计划的财务中介机构,但仅限于该计划下提供的服务被明确识别并以适当申请联邦财政报销的方式获得偿付时。合同,包括儿童健康和残疾预防计划的Medi-Cal财务中介合同,以及任何合同修订、根据变更指令进行的任何系统变更,以及任何项目或系统开发通知,应免于遵守《公共合同法》第2部(自第10100节起)第2部分、《政府法典》第19130节,以及这些法律授权的任何政策、程序或法规。
(g)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48.04(g) 本节将于2024年7月1日失效,或根据第14011.7节实施儿童推定资格计划门户的生效日期(以较晚者为准)失效,并将在该日期之后的第一个1月1日被废止。

Section § 14148.04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要求开发一个名为“新生儿医院门户”的电子系统,用于直接从医院将新生儿注册到医疗补助计划中。该系统允许医院使用现有的资格门户,在新生儿出生后72小时内或出院后一个工作日内(以较早者为准),快速注册被视为符合资格的婴儿。

该流程包括确认婴儿的资格并向其发放医疗补助卡。该系统的开发涉及与各利益相关方的协商,例如医疗服务提供者、消费者团体和县代表。

部门可以与不同的实体合作或使用现有系统来实施该门户,以符合联邦财政报销资格。此外,为了促进此次实施,还有针对某些州合同法的特定豁免。

这项法律将于2024年7月1日生效,或当相关的资格门户实施时生效(以较晚者为准)。

(a)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48.04(a) 部门应按照本节规定,采纳一个电子流程,供家庭通过已选择参与该流程的医院,为被视为符合资格的新生儿办理医疗补助计划(Medi-Cal program)的注册。根据本节采纳的电子注册流程应被称为“新生儿医院门户”(Newborn Hospital Gateway),并应通过现有的推定资格门户访问。
(b)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48.04(b) 所有参与推定资格计划的合格医疗补助提供者,应在新生儿出生后72小时内,或出院后一个工作日内(以较早者为准),使用新生儿医院门户系统报告在其设施内(包括医院、分娩中心或其他分娩场所)出生的符合医疗补助资格的新生儿。
(c)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48.04(c) 关于根据《美国法典》第42篇第1396a(e)(4)节被视为已申请并被视为符合医疗补助福利资格的一岁以下儿童的注册,新生儿医院门户的注册程序应特别包括确认该儿童资格并向其发放医疗补助卡的程序。
(d)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48.04(d) 在开发本节要求的新生儿医院门户时,部门应咨询消费者、提供者、县和健康计划的代表。
(e)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48.04(e) 为实施本节,部门可与公共或私人实体签订合同,或利用现有的医疗服务提供者注册和支付机制,包括医疗补助计划的财务中介,但前提是该计划下提供的服务被明确识别并以适当申请联邦财政报销的方式进行报销。合同,包括推定资格计划的医疗补助财务中介合同,以及任何合同修订、任何根据变更指令进行的系统变更,以及任何项目或系统开发通知,均应豁免于《公共合同法》第2部(第10100节起)第2分部、《政府法典》第19130节,以及这些法律授权的任何政策、程序或法规。
(f)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48.04(f) 本节应于2024年7月1日生效,或根据第14011.7节实施儿童推定资格计划门户的生效日期(以较晚者为准)生效。

Section § 14148.4

Explanation

法律的这一部分要求加州卫生部平衡医疗补助计划(Medi-Cal)下与分娩相关的服务支付费率。这意味着使剖宫产和非剖宫产的支付费率相等。任何来自剖宫产的成本节省将用于提高所有产妇护理服务的费率。

为了进行这些改变,部门将通过紧急法规,这些规定绕过了通常漫长的审批程序,以便为公共福利迅速实施。这些法规一旦向州务卿备案,将立即生效。

(a)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48.4(a) 部门应通过使剖宫产和非剖宫产护理及分娩服务的报销费率均等化,消除医疗补助计划(Medi-Cal)产科服务的报销差异。在执行本节规定时,原本因剖宫产服务报销费率降低而产生的节省,应被用于资助所有产妇护理和分娩服务的全面费率上调。
(b)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48.4(b) 为执行本节规定所需的对现有费率结构的修订,应依照《政府法典》第二编第三部第一章第3.5章(自第11340条起)的规定,作为紧急法规通过。这些法规的通过应被视为紧急情况,且对于立即维护公共和平、健康和安全或普遍福利是必要的。尽管有《政府法典》第二编第三部第一章第3.5章的规定,为执行本法案而通过的紧急法规不受行政法办公室的审查和批准。这些法规应在向州务卿备案后立即生效。

Section § 14148.05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在州金库中设立了门户基金,专门用于支持产前门户和新生儿医院门户计划。这些计划旨在提供产前和新生儿护理的健康资源。

资金只能用于这些目的,并分为三个特定账户。专项基金账户包含来自私人来源的资金,其他公共基金账户由非州和非联邦的公共资金组成,联邦基金账户则持有联邦资金。

(a)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48.05(a) 特此在州金库中设立门户基金。
(b)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48.05(b) 基金中的款项,经立法机关拨款后,可专门用于设立和维护第14148.03条规定的产前门户以及第14148.04条规定的新生儿医院门户,并应符合 (c) 款的规定。
(c)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48.05(c) 该基金应由以下账户组成:
(1)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48.05(c)(1) 专项基金账户,应由主计长为第14148.03条和第14148.04条的目的从私人基金会和其他非政府来源收到的所有资金及其产生的利息组成。本账户中的款项应专门用于第14148.03条和第14148.04条的目的。本部门不负责从私人基金会或其他非政府来源获取资金。
(2)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48.05(c)(2) 其他公共基金账户,应由主计长为第14148.03条和第14148.04条的目的从州或地方来源收到的所有公共资金(联邦或州一般基金除外)及其产生的利息组成,包括但不限于根据1998年加州家庭和儿童法案、《健康与安全法典》第108部(第130100条及后续条款)(第10号提案)收到的资金。
(3)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48.05(c)(3) 联邦基金账户,应由主计长为第14148.03条和第14148.04条的目的从联邦来源收到的所有公共资金及其产生的利息组成。

Section § 14148.5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通过Medi-Cal计划提供的州资助围产期服务应覆盖家庭收入略高于联邦贫困线(185%至208%之间)的孕妇和婴儿。它还明确了确定资格的方法,并确保提供这些服务时,不要求人们减少其超额收入。此外,该法律允许开展外展项目,以提高这些服务的可及性和参与度。这些项目可以包括教育、免费信息热线以及增加围产期护理提供者的数量,具体取决于资金情况。与这些服务相关的合同可免除某些审批程序,并且该法律将于2026年生效。

(a)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48.5(a) 州资助的围产期服务应通过Medi-Cal计划提供给孕妇,并向家庭收入高于联邦贫困线185%但不超过208%的一岁以下婴儿提供州资助的医疗服务,其方式应与向Medi-Cal人群提供这些服务的方式相同,包括资格要求以及资格认定和索赔支付的整合。在根据本节确定资格时,申请人或受益人的收入和资源应按照第14005.64节规定的方法确定、计算和估价。
(b)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48.5(b) 根据本节提供的服务不应受任何超额收入支出要求的限制。
(c)Copy 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48.5(c)
(1)Copy 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48.5(c)(1) 部门在实施Medi-Cal计划和公共卫生计划时,可以开展外展活动,以提高对围产期服务的参与度和可及性。根据联邦规定获得的资金应应用于扩大围产期外展活动。如果年度预算案或其他法规为此目的拨款,则应实施这些外展活动。
(2)Copy 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48.5(c)(2)
(1)Copy 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48.5(c)(2)(1)款授权的外展活动应针对符合Medi-Cal资格和不符合Medi-Cal资格的高风险或无保险的孕妇和婴儿。外展活动可以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所有内容:
(A)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48.5(c)(2)(1)(A) 对目标人群进行早期产前护理的可用性和重要性教育,并转介至Medi-Cal及其他计划。
(B)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48.5(c)(2)(1)(B) 通过免费电话号码提供信息。
(C)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48.5(c)(2)(1)(C) 围产期服务提供者的招募和留用。
(d)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48.5(d) 尽管有任何其他法律规定,实施本节所需的合同应免于总服务局局长的批准和《公共合同法》的约束。
(e)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48.5(e) 本节将于2026年1月1日生效。

Section § 14148.5

Explanation

本法律条款将Medi-Cal计划下的州政府资助围产期和医疗服务扩展至家庭收入高于联邦贫困线185%但最高不超过208%的孕妇和婴儿。这些服务遵循与其他Medi-Cal服务相同的资格规定,且不受任何超额收入抵扣要求的限制。

此外,该法律允许开展外展活动,以提高这些服务的可及性,重点关注高风险或无保险的个人,并在有联邦资金的情况下使用联邦资金。外展活动可包括教育、求助热线以及招募医疗服务提供者。实施本法律的合同免于常规审批程序。请注意,这些规定将于2026年1月1日失效。

(a)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48.5(a) 州政府资助的围产期服务应在Medi-Cal计划下提供给孕妇,以及给家庭收入高于联邦贫困线185%但不超过208%的一岁以下婴儿提供州政府资助的医疗服务,其方式应与向Medi-Cal人群提供这些服务的方式相同,包括资格要求以及资格认定和索赔支付的整合。在根据本节确定资格时,申请人或受益人的收入应根据第14005.64节规定的方法进行确定、计算和评估。
(b)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48.5(b) 根据本节提供的服务不受任何超额收入抵扣要求的限制。
(c)Copy 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48.5(c)
(1)Copy 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48.5(c)(1) 本部门在实施Medi-Cal计划和公共卫生计划时,可以开展外展活动,以提高对围产期服务的参与度和可及性。根据联邦规定获得的资金应予用于扩大围产期外展活动。如果年度预算案或其他法规为此目的提供了拨款,则应实施这些外展活动。
(2)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48.5(c)(2) 第(1)款授权的那些外展活动应针对符合Medi-Cal资格和不符合Medi-Cal资格的高风险或无保险的孕妇和婴儿。外展活动可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所有内容:
(A)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48.5(c)(2)(A) 对目标人群进行教育,使其了解早期产前护理的可获得性和重要性,以及转介至Medi-Cal及其他计划。
(B)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48.5(c)(2)(B) 通过免费电话号码提供信息。
(C)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48.5(c)(2)(C) 围产期服务提供者的招募和留用。
(d)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48.5(d) 尽管有任何其他法律规定,实施本节所需的合同应免于总服务局局长的批准,并免于受《公共合同法》的约束。
(e)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48.5(e) 本节将于2026年1月1日失效,并于2027年1月1日废止。

Section § 14148.6

Explanation

本条法律规定,政府部门必须积极主动地进行宣传推广,鼓励更多人使用并获得围产期服务。围产期服务是指在女性分娩前后提供的医疗保健服务。

该部门应开展外展活动,以提高围产期服务的参与度并增加其可及性。

Section § 14148.7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孕妇通过一个名为“孕妇推定资格计划 (PE4PP)”的项目立即开始获得产前护理。这是通过利用联邦选项来提供快速和持续的医疗服务。如果孕妇在此期间申请全面的Medi-Cal福利,她们将继续受到PE4PP的覆盖,直到她们获得全面的Medi-Cal注册或收到拒绝通知。医疗服务提供者还必须告知这些个人如何通过联系其所在县来加快Medi-Cal申请。

(a)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48.7(a) 部门应实施联邦法律授权的联邦选项,通过根据《美国法典》第42卷第1396r-1节设立推定资格选项,以协助提供及时和持续的产前护理。
(b)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48.7(b) 该计划应被称为,并可引用为“孕妇推定资格计划 (PE4PP)”。
(c)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48.7(c) 对于受PE4PP覆盖并申请全面Medi-Cal福利的孕妇,如果申请在从其推定资格确定之日起至下一个日历月的最后一天之间的任何时间提交,部门应确保该孕妇在PE4PP下获得覆盖,直到该孕妇要么获得全面Medi-Cal福利的注册,要么收到对其全面Medi-Cal福利申请的书面拒绝通知。
(d)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48.7(d) 部门应要求参与PE4PP计划的提供者向注册PE4PP的孕妇提供关于如何联系其所在县的信息,以加快县对Medi-Cal申请的决定。

Section § 14148.8

Explanation

这项加州法律要求州医疗保健服务部向替代分娩中心提供Medi-Cal报销,用于分娩费用。他们将获得一个总费率,该费率不得超过综合医院所获得费用的80%。此规定适用直至需要联邦批准,并根据特定费率,不早于2017年7月开始实施。报销费用还必须低于非Medi-Cal患者为类似服务所支付的费用。自2022年7月起,这些中心将免除某些费用削减。为符合资格,中心必须满足特定的认证和人员配备标准。该法律还允许部门在不采取监管行动的情况下发布指示,并确保不改变医疗保健专业人员的执业范围或未经授权的执业行为。

实施取决于获得必要的联邦批准并确保联邦财政支持得以维持。

(a)Copy 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48.8(a)
(1)Copy 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48.8(a)(1) 州医疗保健服务部应向替代分娩中心提供Medi-Cal报销,用于与设施相关的分娩费用,其全州统一的每次分娩总费率不得超过与Medi-Cal签订合同的综合急症护理医院所获得的平均Medi-Cal报销的80%,并应基于平均住院时间1.7天。该报销费率应每年更新,并应基于加州医疗援助委员会每年发布的关于与Medi-Cal签订合同的综合急症护理医院平均合同费率的立法报告。但是,该报销不得超过替代分娩中心向任何非Medi-Cal患者收取类似服务的费用。本款适用于替代分娩中心与设施相关的分娩费用的Medi-Cal报销,直至部门根据第 (2) 款获得任何必要的联邦批准的生效日期。
(2)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48.8(a)(2) 自不早于2017年7月1日起生效,部门应根据全州统一的每次分娩总费率报销符合条件的替代分娩中心与设施相关的Medi-Cal分娩费用,该费率不得超过综合急症护理医院根据第14105.28节和Medi-Cal州计划的适用规定所获得的平均诊断相关组 (DRG) 1级费率的80%。根据本款的报销不得超过替代分娩中心向任何非Medi-Cal患者收取类似服务的费用。部门应寻求实施本款所需的任何联邦批准。本款在获得任何必要的联邦批准之前不得实施。本款不应被解释为使适用于替代分娩中心服务的任何现有支付削减失效,包括但不限于根据第14105.192节施加的支付削减,但须遵守第 (3) 款的规定。
(3)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48.8(a)(3) 自2022年7月1日起生效,或部门为实施第14105.192节 (h) 款第 (13) 项 (B) 分项而获得的任何必要的联邦批准中指定的生效日期(以后者为准),对替代分娩中心的报销应免除第14105.192节 (d) 款所施加的支付削减。
(b)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48.8(b) 为了有资格根据本节获得报销,替代分娩中心应满足州部门确定的以下标准:
(1)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48.8(b)(1) 该设施应符合《健康与安全法典》第1204.3节的所有适用要求。
(2)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48.8(b)(2) 该设施应根据第14134.5节当前被认证为综合围产期服务计划 (CPSP) 提供者。
(3)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48.8(b)(3) 该设施可在适当情况下使用执业助产士、认证护士助产士、认证执业护士和临床护士专家。
(4)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48.8(b)(4) 该设施应符合全国分娩中心协会制定的认证标准,或部门确定的至少同等标准,包括与医院、产科医生和儿科医生的邻近性和参与度相关的标准。
(c)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48.8(c) 尽管有《政府法典》第2篇第3部第1章第3.5章(自第11340节起),部门可以通过提供者公告或通知、政策函件或其他类似指示,在不采取监管行动的情况下,全部或部分地实施、解释或具体化本节。
(d)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48.8(d) 本节不改变任何医疗保健专业人员的执业范围,也不授权在《健康与安全法典》或《商业与职业法典》未授权的环境或方式下提供医疗保健服务。
(e)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48.8(e) 本节仅在获得任何必要的联邦批准且联邦财政参与可用且未受到其他损害的情况下实施。

Section § 14148.75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加利福尼亚州相关部门应尽快实施一项联邦选项,该选项允许在决定孕妇、婴儿和儿童是否符合医疗补助计划资格时,忽略资源标准(如资产或储蓄)。

Section § 14148.85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孕妇以及1983年9月30日之后出生且未满19岁的儿童,在县福利办公室以外的地方提交他们的医疗补助 (Medi-Cal) 医疗保险申请。这确保了更容易地申请医疗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