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14165

Explanation

加州医疗援助委员会的设立是为了管理州医疗计划下的医疗服务合同。该委员会原定于2012年6月30日解散,将其职责移交给医疗保健服务部主任。除委员外的雇员,转入州医疗保健服务部,并享有相似的雇佣条件,直至新的、基于诊断相关组的支付系统取代现有的基于合同的系统。

新系统一旦到位,委员会的大部分职责将终止,但特定支付协议和基金除外。该部门的医疗保健谈判和合同仍将享有保密保护。

(a)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65(a) 兹在州长办公室设立加州医疗援助委员会,旨在与医疗服务提供系统签订合同,为加州医疗援助计划的受益人提供医疗服务。
(b)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65(b) 尽管有任何其他法律规定,根据 (a) 款设立的委员会应持续至2012年6月30日,此后,该委员会应解散,届时任何在任委员的任期应终止。
(1)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65(b)(1) 委员会解散后,委员会的所有权力、职责和责任应移交给医疗保健服务部主任。这些权力、职责和责任应包括但不限于根据第2.6条(自第14081节起)在选择性提供者合同计划运作中行使的权力、职责和责任。
(2)Copy 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65(b)(2)
(A)Copy 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65(b)(2)(A) 2012年7月1日,尽管有任何其他法律规定,截至2012年6月30日加州医疗援助委员会的雇员(不包括委员)应转入州医疗保健服务部。
(B)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65(b)(2)(A)(B) 根据 (A) 项转入的雇员,在第14105.28节所述的诊断相关组支付系统取代本条所述的基于合同的支付系统之前,其在部门的雇佣条件应与他们在加州医疗援助委员会时的条件相同,包括保留其豁免身份。
(C)Copy 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65(b)(2)(A)(C)
(i)Copy 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65(b)(2)(A)(C)(i) 尽管有任何其他法律或规定,根据 (A) 项转入该部门的雇员应有资格申请公务员考试。获得及格分数的人员应将其姓名列入这些考试产生的名单,或以其他方式获得任命资格。在评估最低资格时,相关的加州医疗援助委员会经验应被视为州人事委员会根据所分配的职责和责任认定为可比类别的州公务员经验。
(ii)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65(b)(2)(A)(C)(i)(ii) 在第14105.28节所述的诊断相关组支付系统取代本条所述的基于合同的系统之日,根据 (A) 项转入该部门的雇员应转入该部门内其符合资格的公务员类别。
(3)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65(b)(3) 经医疗保健服务部主任认定,第14105.28节所述的、足以取代本条所述的基于合同的支付系统的诊断相关组支付系统已开发并实施后,授予委员会并移交给医疗保健服务部主任的权力、职责和责任应不再行使,但以下各项除外:
(A)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65(b)(3)(A) 根据第14166.14节和第14166.19节已支付或承诺支付的、用于主任根据本款作出决定之前提供的服务的稳定支付款。
(B)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65(b)(3)(B) 协商并从根据第14166.12节设立的私立医院补充基金以及根据第14166.17节设立的非指定公立医院补充基金支付款项的能力。
(C)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65(b)(3)(C) 继续根据第14085节至第14085.57节(含)管理和分配建设和翻新报销计划款项的能力。尽管有任何其他法律规定,维持或协商根据第2.6条(自第14081节起)的选择性提供者合同或与县级组织医疗系统签订的合同,应不再是医院参与建设和翻新报销计划的要求。
(4)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65(b)(4) 加州公共记录法(政府法典第1编第7部第3.5章(自第6250节起))赋予委员会谈判和合同的保护,应适用于州医疗保健服务部根据本节进行或签订的谈判和合同。

Section § 14165.1

Explanation
本法规定了一个委员会的组成,包括七名有投票权的成员和两名无投票权的成员。有投票权的成员必须在医院管理、医疗保险、医疗服务提供、县级医疗系统等领域有经验,并且必须包括一名服务接受者代表。两名无投票权的成员分别来自卫生服务部和财政部。

Section § 14165.2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解释了州长、州议会议长和参议院规则委员会如何向一个委员会进行任命。州长任命三名成员,并指定其中一名为主席;而议长和参议院规则委员会则各自任命两名成员。最初,州长任命的成员任期错开,分别为两年或三年。同样,议长和参议院规则委员会各自任命的成员中,有一名任期三年,其余成员任期两年。在这种初始设置之后,所有后续任命的任期均为四年。

州长应任命委员会的三名成员,其中一名应被指定为主席。州议会议长和参议院规则委员会应各自任命委员会的两名成员。州长首次任命的成员中,一名任期三年,两名任期两年。州议会议长和参议院规则委员会任命的成员中,由州议会议长任命的一名和由参议院规则委员会任命的一名任期三年,其余被任命者任期两年。此后,所有任命的任期均为四年。

Section § 14165.3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委员会可以雇用一名执行董事、法律顾问以及任何其他必要的员工,但前提是不能超出预算限制。重要的是,这些专业员工无需遵守标准的公务员雇佣规定。

Section § 14165.4

Explanation
本节旨在表明,自1983年7月1日起,第2.6条中定义的某些职能、权力和职责将受此处列出的新规定或修订规定的管辖。简单来说,这意味着从该日期起,这些职责的管理或履行方式的变更将生效。

Section § 14165.5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执行董事在委员会的授权下,负责根据可用资金协商合同的条款、服务和费用。在执行董事批准合同后,委员会有权审查该合同。如果委员会不同意某项合同,它有最多20天的时间来否决该合同。

执行董事应在委员会的授权下行事,并应根据可用资金协商条款、服务和费用。委员会应作为执行董事协商的所有合同的审查机构。委员会可以在执行董事批准后20天内否决任何拟议合同。

Section § 14165.6

Explanation

本法律条款规定委员会负责规划和谈判医疗服务合同。这些合同涉及一种称为“按人头付费”的支付系统,由健康维护组织(HMO)和保险公司等不同的医疗机构使用。它们还涵盖住院和门诊医院服务。此外,委员会还负责根据具体指导方针开发试点医疗项目和其他医疗保健举措。

委员会应指导合同服务的规划、开发和谈判,这些服务应提供:
(a)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65.6(a) 通过按人头付费方式提供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健康维护组织、有组织的县级卫生系统、保险公司和独立执业协会。
(b)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65.6(b) 医院住院或医院门诊服务。
(c)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65.6(c) 符合第14491.5条规定的试点项目。
(d)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65.6(d) 符合第2.91条(自第14089条起)规定的医疗保健项目。

Section § 14165.7

Explanation

委员会做出任何决定,包括聘用其执行董事,都必须至少有四名成员同意。他们必须有自己的律师来审查合同,并且每份合同都必须由该律师检查。

委员会的所有决定,包括执行董事的聘用,须经四票多数通过。委员会应设立独立的法律顾问办公室,以进行合同审查。所有合同均须经法律顾问审查。

Section § 14165.8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自2006年1月1日起,委员会的年薪为5万美元。此外,如果州政府雇员获得普遍加薪,委员会的薪资也将相应增加,但增加幅度不会超过州政府雇员的加薪百分比。委员会还负责根据可用资金设定执行董事和工作人员的薪资。

Section § 14165.9

Explanation

本法律条款要求一个委员会每年两次,即1月1日和5月1日,向加州立法机构提交报告。1月份的报告包括医疗服务合同的详细信息,例如合同的数量和类型、服务对象和成本的详细信息、未来合同服务的预测,以及根据规模和地点分类的医院的平均支付费率。

此外,报告还讨论了选择性合同对服务可及性和质量的总体影响,并纳入了受益人和服务提供者的反馈意见。5月份的报告则更新了1月份报告中与合同、服务和成本相关的信息。

委员会应每年1月1日和5月1日向立法机构报告。1月份的报告应包括以下所有内容:
(a)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65.9(a) 医疗服务合同的数量和类型。
(b)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65.9(b) 服务对象、每项服务的成本以及其他相关统计信息。
(c)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65.9(c) 预计的合同服务和估计成本。
(d)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65.9(d) 截至前一年12月1日,合同医院收到的平均每日费率应按以下类别报告:
(1)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65.9(d)(1) 全州范围。
(2)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65.9(d)(2) 按最近一次美国人口普查定义的标准合并统计区域。
(3)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65.9(d)(3) 按未包含在标准合并统计区域内的州部分。
(4)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65.9(d)(4) 按全州范围内拥有1-99张床位、100-299张床位和300张以上床位的医院。
(e)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65.9(e) 在过去12个月内,获得净增长、净减少或合同费率与患者数量挂钩的医院总数。
(f)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65.9(f) 讨论选择性合同对服务可及性和质量的影响。在准备报告的这一部分时,委员会应征求受益人和服务提供者代表的意见。
5月份的报告应作为1月份报告中(a)至(c)项所含信息的更新。

Section § 14165.10

Explanation

本节允许委员会或部门进行独立研究,重点关注与Medi-Cal计划相关的几个关键目标。这些目标包括为医疗费用高昂或患有慢性疾病的受益人寻找将私人保险与Medi-Cal结合的方法,并探讨Medi-Cal支付医疗保险费的可能性。另一个重点是受益人如何根据其分类通过支付保费来分担费用。此外,研究旨在比较Medi-Cal福利与加州其他可用的医疗保险,并提出可能的替代方案。该法律还考虑医疗保健计划是否应提供少于当前Medi-Cal所提供的福利,评估替代的资格和共同支付标准,并制定策略以管理临时资金短缺,同时维持基本服务。

委员会或部门可以指导独立研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目标:
(a)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65.10(a) 针对医疗费用达到灾难性水平或患有慢性疾病的Medi-Cal受益人,开发一种将私人医疗保险纳入Medi-Cal计划的覆盖方法。
(b)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65.10(b) 探讨Medi-Cal为各类Medi-Cal受益人支付医疗保险费的可能性。
(c)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65.10(c) 对于每类Medi-Cal受益人,在受益人通过支付保费进行补贴的基础上,提供特定的医疗福利。
(d)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65.10(d) 将Medi-Cal福利与大多数未被Medi-Cal覆盖的加州居民可获得的医疗保险进行比较,并就Medi-Cal的替代福利方案进行分析和提出建议。
(e)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65.10(e) 确定向Medi-Cal受益人提供服务的医疗保健计划是否应提供少于Medi-Cal全部范围的福利。
(f)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65.10(f) 制定Medi-Cal受益人资格和共同支付的替代标准。
(g)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65.10(g) 制定应对Medi-Cal计划临时赤字的方法,该方法既能控制支出,又能尽可能地保障受益人获得基本医疗服务。

Section § 14165.11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鼓励加州惩教部通过借鉴加州医疗援助委员会的专业知识,改进其为囚犯购买医疗服务的方式。该委员会可以帮助惩教部规划和谈判这些服务的合同。根据双方的协议,委员会可以向该部提供建议,或者直接与医疗服务提供者进行谈判。

(a)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65.11(a) 立法机关的意图是,惩教部在为囚犯采购医疗保健服务时,应以尽可能最有效和高效的方式运作。为实现此目标,期望该部受益于加州医疗援助委员会在规划和谈判采购医疗保健服务方面的经验。
(b)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65.11(b) 委员会可与惩教部合作,协助该部规划和谈判医疗保健服务采购合同。委员会可与该部协商,或根据委员会和该部双方的协议,代表该部直接与提供者谈判。

Section § 14165.95

Explanation

在1984年2月1日前,一个委员会必须向加州立法机关提交一份报告,分析该州住院医院服务程序。报告应涵盖几个关键领域:合同应持续多久,披露合同条款如何影响未来的合同价格,未能获得合同的医院何时可以再次尝试,合同条款如何有效确保医院服务可及性和优质护理,以及固定每日费率如何影响合同医院处理的病例类型。委员会还应根据其发现,建议任何可能需要的新法律。

在1984年2月1日或之前,委员会应向立法机关提交对其住院医院服务程序的评估,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a)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65.95(a) 建议的合同期限。
(b)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65.95(b) 已签订合同的披露对后续谈判合同价格水平的影响。
(c)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65.95(c) 首次投标未能获得合同的承包商应被允许重新投标的条件。
(d)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65.95(d) 旨在确保获得医院服务和高质量护理的合同条款的有效性。
(e)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65.95(e) 固定每日费率对合同医院治疗病例多样性的影响。
本节规定的评估应附带委员会认为必要的任何相关立法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