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1525(a) 部门应建立程序,以便及时向县和研究人员提供有关CalWORKs家庭的信息,同时维护数据的机密性,并使其能够进行持续的监测、研究和评估。
(b)Copy 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1525(b)
(1)Copy 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1525(b)(1) 部门应与加利福尼亚大学合作,建立一个项目,以链接正在接受CalWORKs计划福利或在过去10年内接受过该计划福利的个人和家庭的纵向行政数据。
(2)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1525(b)(2) 所有数据应提供给一个大学中心,该中心应具备将其与其他适当数据链接的能力,以便对项目影响进行持续评估。
(3)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1525(b)(3) 部门应确保删除可识别个人和家庭身份的信息,以维护严格的机密性。
(4)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1525(b)(4) 州卫生服务部、就业发展部、特许经营税委员会、州教育部以及任何其他收集受援家庭信息的州或地方政府机构,如果法律允许,应向部门提供必要的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