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14199.134

Explanation

本节解释了加州立法机关如何修订《福利与机构法典》的本章。任何修订都需要立法机关两院四分之三的多数票通过,并且拟议的修改必须符合本章的现有目标和宗旨。

此外,任何提出修改的法案必须以其最终形式在线公布并分发给立法机关成员,并在投票表决前至少10个工作日完成。

本章的修订
(a)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99.134(a) 立法机关可以通过在立法机关两院以记入议事记录的点名表决方式通过的法规来修订本章,但须经四分之三的成员同意,并且该法规须与本章一致并促进本章宗旨的实现。
(b)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99.134(b) 在本章生效日期之后,旨在修订本章的法案,除非该法案已以其最终形式印刷并分发给成员,并在互联网上公布至少10个工作日,否则不得在立法机关任何一院通过或最终成为法规。

Section § 14199.135

Explanation

本节解释了本章各部分的解释方式以及如果任何部分被认定无效会发生什么。如果法院宣布其中任何一部分无效,其余部分仍然有效。加州选民表示,即使某些部分后来被宣布无效,他们也会批准所有有效的部分。

该法律应被宽泛解释以实现其预期目标,并且是根据加州宪法创制程序制定的。任何外部法律引用均以其在2023年7月1日时的状态为准。最后,该法律将在选民批准后的第一个1月1日开始生效。

本章的解释
(a)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99.135(a) 可分割性。本章的规定是可分割的。如果本章的任何部分、节、款、项、子项、条、子条、句、短语、词语或其适用因任何原因被任何具有管辖权的法院裁定为无效,该裁定不应影响本章其余部分的有效性。加利福尼亚州人民特此声明,即使本章的任何部分或其适用随后被宣布无效,他们仍将采纳本章以及其中未被宣布为无效或违宪的每一部分、节、款、项、子项、条、子条、句、短语、词语和适用。
(b)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99.135(b) 宽泛解释。本章是加利福尼亚州人民根据《宪法》第二条和第四条行使创制权的结果,并应被宽泛解释以实现本章所阐明的目的。
(c)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99.135(c) 法规引用。除非另有说明,本章中提及的本章以外的成文法规均指其在2023年7月1日时的版本。
(d)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14199.135(d) 生效日期。本章应在加利福尼亚州选民批准后的下一个1月1日生效。

Section § 14199.136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如果加利福尼亚州或其官员选择不捍卫《福利与机构法典》本章在选民批准后的合宪性,加州境内的其他州或地方政府机构有权介入并进行辩护。这可以在任何法院进行,无论是州法院还是联邦法院,在上诉期间,甚至在加州最高法院或美国最高法院等最高级别法院。如果这些机构承担辩护,他们的法律费用将由拨给司法部的资金支付,并应及时支付。

辩护资格章
尽管有任何其他法律规定,如果加利福尼亚州或其任何官员未能捍卫本章在选民批准后的合宪性,本州的任何其他州或地方政府机构应有权代表加利福尼亚州或该部门介入质疑本章合宪性的法庭诉讼,以捍卫其合宪性,无论该诉讼是在州或联邦初审法院、上诉阶段,还是由加利福尼亚州最高法院或美国最高法院进行自由裁量审查。其他州或地方政府机构为辩护该诉讼所产生的合理费用和成本,应由拨给司法部的资金承担,并应及时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