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749.5

Explanation
这一部分规定了一个项目的名称,该项目叫做“少年司法社区重返挑战资助计划”。

Section § 749.6

Explanation
本节阐述了将少年司法司转变为一个侧重于改造青少年罪犯的系统的目标,旨在帮助他们重新融入社会并减少再犯。该法律强调建立地方项目,为离开少年拘留所的年轻人提供全面支持,这将与全州有效解决少年犯罪问题的努力相辅相成。总体目标是在改善罪犯结果的同时增强公共安全。

Section § 749.7

Explanation

少年司法社区再融入挑战补助金计划由少年司法司负责管理。其目标是提高少年假释犯重返社会监督的效率和经济性,同时降低再犯率,并试行强调康复的新型再融入项目。

补助金以竞争方式授予那些采用协作方法并提供全面全方位服务的申请者。这些服务可包括住房、就业安置、心理健康支持、药物滥用治疗、教育、生活技能咨询、赔偿、社区服务、案件管理以及对轻微假释违规行为的制裁。

申请者必须提交一份详细的项目计划,其中包含目标人群、服务内容、案件管理以及他们计划如何与地方执法部门和社区伙伴合作的信息。

(a)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749.7(a) 少年司法社区再融入挑战补助金计划应由少年司法司管理,并与惩教标准管理局协商,旨在提高少年假释犯监禁后重返社会监督的绩效和成本效益,降低少年犯的再犯率,并试点与该司侧重康复治疗模式相符的创新性再融入项目。
(b)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749.7(b) 本计划应以竞争性方式向申请者授予补助金,这些申请者需通过提供全方位服务,展示出协作和综合的方法,以促进少年假释犯成功融入社区,这些服务可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各项:
(1)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749.7(b)(1) 过渡性或降级住房,包括但不限于受第18987.62节约束的集体之家。
(2)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749.7(b)(2) 职业发展和就业安置。
(3)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749.7(b)(3) 门诊心理健康服务。
(4)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749.7(b)(4) 药物滥用治疗服务。
(5)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749.7(b)(5) 教育。
(6)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749.7(b)(6) 生活技能咨询。
(7)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749.7(b)(7) 赔偿和社区服务。
(8)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749.7(b)(8) 案件管理。
(9)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749.7(b)(9) 对违反假释条件的轻微违规行为的中间制裁。
(c)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749.7(c) 为获得审议资格,申请者应提交一份项目计划,该计划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各项:
(1)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749.7(c)(1) 目标人群。
(2)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749.7(c)(2) 提供的住房类型和全方位服务。
(3)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749.7(c)(3) 每位假释犯的假释和社区再融入计划。
(4)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749.7(c)(4) 对假释犯未能遵守项目条件的潜在制裁。
(5)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749.7(c)(5) 与地方缓刑部门和其他执法机构的协调。
(6)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749.7(c)(6) 与其他服务提供者和社区伙伴的协调。

Section § 749.8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少年司法司与惩教标准管理局合作,以竞争方式向县和非营利组织提供为期三年的拨款。重点是创建创新项目,帮助少年假释人员重新融入社会。

至少75%的拨款应资助为这些假释人员提供的服务,其余部分可用于支持从州或县安置机构返回社区的少年犯。这些拨款的授予应促进地方开发有效的少年重返社会项目。

该司还与少年法庭和缓刑部门合作,明确各方职责并制定计划,以确保这些重返社会项目的成功管理和运作。这包括规定监督个人重返社会计划和评估项目成效的责任。

(a)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749.8(a) 少年司法司应与惩教标准管理局协商,以竞争性方式向县和非营利组织授予提供三年期资金的拨款。
(b)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749.8(b) 至少75%的拨款应专门用于为少年司法司的假释人员提供项目服务。剩余的拨款还可以用于为属于县或地方少年法庭管辖的、正在从院外安置过渡回社区的少年犯提供项目服务。
(c)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749.8(c) 该司应以最大限度地促进有意义和创新的地方项目发展的方式授予拨款,以期为少年假释人员提供全面的重返社会服务。
(d)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749.8(d) 对于任何拨款,该司应与拨款服务区域内的一个或多个县的少年法庭和缓刑部门合作,以确定适当的州和地方案件监督职责,这些职责应适用于有效运作和管理该拨款支持的重返社会项目。这些职责应纳入该拨款的案件监督计划中,该计划应描述地方法院和缓刑部门在促进个人重返社会计划、将假释人员分配到或从拨款资助的项目中移除以及满足该拨款评估标准方面的作用。

Section § 749.9

Explanation

本节概述了少年司法司如何与其他机构和专家一起,负责制定与少年司法项目相关的拨款标准和程序。他们在授予这些拨款时必须考虑几个因素:符合条件的个人数量、管理项目的能力、与社区伙伴合作以提高假释犯成功率的努力、住房和培训等综合支持服务、对罪犯的有效监督以及对各种资金来源的有效利用。

少年司法司应与惩教标准管理局、加州首席缓刑官以及加州少年司法项目领域的专家协商,制定授予拨款的最低标准、拨款时间表和程序,其中应考虑但不限于以下所有因素:
(a)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749.9(a) 符合条件的人口规模。
(b)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749.9(b) 经证明的项目管理能力。
(c)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749.9(c) 经证明的制定和提供协作方法以提高假释犯成功率的能力,该方法应包括非营利组织和社区伙伴的参与。
(d)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749.9(d) 经证明的提供综合服务以支持改善假释犯结果的能力,包括住房、培训和治疗。
(e)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749.9(e) 经证明的对被送往拘留所的青少年罪犯或青年人,以及需要重新融入社会监督和控制的假释犯提供有效监督和管理的能力。
(f)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749.9(f) 经证明的在最大化利用联邦、州、地方和私人资金来源方面的历史。

Section § 749.95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要求获得特定补助金的组织追踪并报告具体的成果。他们必须监测参与者的再犯率、成功完成假释的情况、就业或教育入学率、药物滥用或心理健康问题的治疗情况以及获得稳定住房的情况等因素。

少年司法司与其他机构和专家一起,必须制定一个计划来评估这些项目的有效性。他们负责在指定日期前向立法机构提交关于项目成功和成果的中期和最终报告。

(a)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749.95(a) 每个补助金获得者都应被要求建立并追踪成果衡量指标,包括但不限于:
(1)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749.95(a)(1) 年度再犯率,包括技术性假释违规和新犯罪。
(2)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749.95(a)(2) 成功完成假释的参与者人数和百分比。
(3)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749.95(a)(3) 从事兼职或全职工作、注册高等教育或职业培训、接受药物和物质滥用治疗或接受心理健康治疗的参与者人数和百分比。
(4)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749.95(a)(4) 获得稳定住房的参与者人数和百分比,包括住房类型。
(b)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749.95(b) 少年司法司应与惩教标准管理局、加州首席缓刑官以及加州少年司法项目领域的专家协商,为少年司法社区再融入挑战补助金项目制定评估方案,以评估该项目的有效性。该司应制定一份中期报告,于2009年3月1日或之前提交给立法机构,并就补助金项目提交一份最终分析报告,于2011年3月1日或之前提交给立法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