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992(a) 部门应根据第993.3条的拨款,向非营利组织提供拨款,用于购置、翻新或建造青少年中心。本条不适用于在本节生效日期之前受部门管辖的机构或设施。
(b)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992(b) 获得用于购置青少年中心设施拨款的非营利组织应同意,该设施自购置之日起至少10年内用于该目的。
(c)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992(c) 获得用于翻新现有青少年中心设施拨款的非营利组织应同意,该设施至少10年内用于该目的。
(d)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992(d) 获得用于建造青少年中心设施拨款的非营利组织应同意,该设施在建造完成后至少20年内用于该目的。
(e)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992(e) 在拨款授予之前,并作为获得拨款的条件,非营利组织应向部门签署并交付一份经部门批准的本票。本票金额应为拨款金额,并按照 (b)、(c) 和 (d) 款规定,根据每年的合规情况按比例减少。部门对根据本法建造、购置、翻新或改造的任何设施拥有留置权,期限为 (b)、(c) 和 (d) 款所述的时间段。该留置权应通过信托契约或其他经部门批准的适当可记录文件证明。当部门认定适用其规定不符合公共最佳利益时,本款不适用。
(f)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992(f) 如果发生以下任何事件,部门可在未经总务部同意的情况下,对留置权进行止赎,占有并出售该财产:
(1)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992(f)(1) 设施所有者不再是非营利组织。
(2)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992(f)(2) 设施不再用于青少年中心活动。
(g)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992(g) 使用根据本条分配的资金进行改造、购置、翻新或建造的设施,不得用于或意图用于宗派教学或作为宗教礼拜场所。
(h)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992(h) 青年管理局局长在本条下发布征求建议书之前,应设立一个咨询委员会。该咨询委员会应就征求建议书以及审查和评估回复的标准向局长提供建议。部门应在本章目的资金存入基金后三个月内发布购置、翻新或建造青少年中心的征求建议书。咨询委员会应由代表组成,包括但不限于来自全州非营利青年组织、地方政府、缓刑和执法部门以及服务于青年或青年相关问题的社区非营利组织的代表。如果某个组织的代表在咨询委员会任职,并且该代表是该组织内申请资金的特定分会、分支机构、团体或其他实体的成员,则该组织内的任何地方分会、分支机构、团体或其他实体均无资格根据本条获得资金。
部门应审查和评估申请人的资金申请方案。申请方案应符合部门在与咨询委员会协商后制定的标准。
(i)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992(i) 青少年中心资金申请人的方案应满足以下所有要求:
(1)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992(i)(1) 证明申请人方案的必要性。
(2)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992(i)(2) 包含书面承诺和项目实施计划,包括(如适用)旨在满足目标社区青少年需求的创新非传统项目计划。
(3)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992(i)(3) 包含符合以下条件的配套资金:
(A)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992(i)(3)(A) 等于所申请总金额的15%。
(B)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992(i)(3)(B) 配套资金为现金或实物。
(4)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992(i)(4) 证明方案的成本效益。
(5)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992(i)(5) 包含书面承诺和计划,以制定并实施一个接收和考虑来自服务社区的反馈和建议的流程,包括为所服务的青少年设立单独的机制。一个反映社区广泛代表性的董事会应满足社区意见输入的要求。
(6)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992(i)(6) 记录利用和协调青年中心设施可用性的计划,与服务相同青年群体的其他组织合作,并在可能的情况下,当设施未用于青年活动时,最大限度地供其他社区组织使用,包括但不限于老年团体以及犯罪受害者和犯罪预防组织。
(j)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992(j) 部门应根据已确定的最大需求、可服务的青年人数、最缺乏服务的地区以及城市和农村县中最经济困难的地区,对收到的资助提案进行优先排序。部门还应评估提案的成本效益、非营利组织在服务青年项目方面的经验,以及拟议的与其他服务青年机构的利用和协调。
(k)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992(k) 部门应在可能的情况下,并考虑到可用资金的数额,努力确保资金的广泛分配与项目优先事项保持一致,以满足本州青年的需求。
(l)CA 福利和机构 Code § 992(l) 部门应考虑任何关于合同拨款授予的抗议或异议,无论是在拨款授予之前还是之后提交,只要抗议在提案请求中规定的期限内提出。所有抗议或异议均应以书面形式提出。部门应书面通知抗议方关于抗议的最终决定。该通知应阐明作出决定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