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1100

Explanation

本节强调了加州的政策,即通过确保船只获得安全、熟练和受监管的引航服务,来保护蒙特雷湾和旧金山湾区的人员、船只和财产。其目标是防止船只事故以及对这些水域及其生态系统造成环境损害。

立法机关发现并宣布,本州的政策是,通过为本分部要求获得引航服务的船只提供称职、高效和受监管的引航服务,以确保使用蒙特雷湾以及旧金山湾、圣巴勃罗湾和苏伊森湾及其支流的人员、船只和财产的安全,并避免因船只碰撞或损坏而对这些水域及周边生态系统造成损害。

Section § 1101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强调了海运业对加州经济和文化的重要性,特别指出旧金山湾、圣巴勃罗湾和苏伊森湾等海湾地区是重要的运输路线。法律指出,由于船舶尺寸增大和危险货物运输,风险正在增加。联邦政策提倡安全标准,同时允许各州管理引航员资格。因此,加州需要一个健全的引航员管理和执照计划,以确保只有合格的引航员才能在这些关键且环境敏感的水域中航行。法律强调了自1850年以来引航服务的历史性监管,并强调了引航员安全和福祉的重要性。

议会进一步发现并声明以下所有事项:
(a)CA 港口与航运 Code § 1101(a) 海运业对于所有加利福尼亚州公民的持续经济福祉和文化发展至关重要。
(b)CA 港口与航运 Code § 1101(b) 旧金山湾、圣巴勃罗湾和苏伊森湾为海运业提供了重要的运输路线。
(c)CA 港口与航运 Code § 1101(c) 船舶尺寸和交通量的增加,以及散装货物(特别是石油、天然气和危险化学品)运输量的增加,对这些水域的生命、财产和环境价值造成了重大危害。
(d)CA 港口与航运 Code § 1101(d) 联邦政府长期以来一直奉行提供最低标准以确保港口和水道安全,同时鼓励州政府对引航员资格和执照进行控制的政策。
(e)CA 港口与航运 Code § 1101(e) 制定引航员管理和执照计划是必要的,以确定并保证能够为进出和使用蒙特雷湾以及旧金山湾、圣巴勃罗湾和苏伊森湾的船舶提供安全引航服务的合格人员的资质、适任性和可靠性。
(f)CA 港口与航运 Code § 1101(f) 确保安全无污染的水上商业运输,要求在这些海湾狭窄、拥挤且环境敏感的水域中采用引航服务。
(g)CA 港口与航运 Code § 1101(g) 自1850年以来,旧金山湾、圣巴勃罗湾和苏伊森湾的港口引航一直由一个单一职能的州委员会进行管理,并且这种管理和执照制度应予继续。
(h)CA 港口与航运 Code § 1101(h) 引航员的个人人身安全和福祉对于提供所需的引航服务至关重要。

Section § 1102

Explanation

本节强调,航行安全是州引航中的首要任务。为了保持高安全标准,本节允许对引航员的执业行为进行监督,以防止因长时间工作、缺乏休息以及自然睡眠周期紊乱而导致的疲劳。

立法机关发现并宣布,提升航行安全是州引航中最受关注的问题。为了确保和促进引航的最高安全水平,委员会被授权有效监督和管理引航员的执业行为,并防止因超时服务、24小时内休息不足以及昼夜节律紊乱而导致的疲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