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440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在圣佩德罗湾引导船只的持证引航员,通过包含法律中描述的特定条款的合同或价目表,限制其引航服务的责任。这意味着他们可以在工作中明确规定他们不承担哪些责任。

拥有圣佩德罗湾及其进港航道和支流有效执照的引航员、他们的协会、雇主以及在圣佩德罗湾提供引航服务的其他方,被授权通过包含本条所规定的实质性条款和规定的合同或价目表,限制其提供和履行这些服务所产生的责任。

Section § 441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意味着,当您支付引航服务费用时,该费用不包括任何保险,以保护船舶或其相关方(如船东或经营人)免受引航员或其雇主的过失所造成的损失。实质上,引航服务费不涵盖在这些服务过程中发生的任何错误。

Section § 442

Explanation
本节规定,引导船舶的引航员必须购买保险,以承保其本人或其雇主在提供服务时可能出现的过失。该保险应保护船舶及其相关方,例如船东或运营人。保险金额由引航员和要求保险的当事方协商确定,费用将加在引航服务费中收取。

Section § 443

Explanation
如果船东、代理人、承租人或经营人选择了一名提供航程保险的引航员,他们就自动同意了第444条中规定的具体条款和条件。这项协议不能更改或取消。

Section § 444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当船舶使用引航员的服务时,船舶及其船东同意不追究引航员或其雇主对大部分损害的责任,即使这些损害是由引航员的失误造成的。除非涉及重大过失或故意不当行为,否则与过失相关的任何索赔都将被放弃。船舶的船东还同意保护引航员及其雇主免受他人提出的法律索赔。

如果有人为不属于自己的船舶订购引航服务,他们必须获得代表船东签订协议的许可,否则如果他们没有这种权限,将承担责任。本法律允许引航员在这些条款之外签订额外协议,并且不影响其他第三方的索赔。

应理解并同意,且应成为引航员服务提供给并被船东、代理人、承租人或经营人接受的协议的核心内容,具体如下:
(a)CA 港口与航运 Code § 444(a) 请求引航服务的船舶及其船东、代理人、承租人和经营人承诺并同意,不就因船舶、其船东、代理人、承租人、经营人或船员以及任何第三方遭受的任何损害、损失或费用(包括任何追索权)而直接或间接产生或与之相关的索赔,向引航员、引航员的雇主或引航员雇主的其他雇员提出,即使这些损害、损失或费用全部或部分是由于引航员、引航员的雇主或引航员雇主的其他雇员的行为、不作为或过失造成的。船舶及其船东、代理人、承租人和经营人进一步承诺并同意,在不违反其根据任何合同、提单、法规或其他现行法律规定享有的任何责任限制的前提下,就因引航员、引航员的雇主或引航员雇主的其他雇员的行为、不作为或过失而全部或部分导致的任何及所有索赔、诉讼或行动(无论由何人提出)所产生的责任,对引航员、引航员的雇主以及引航员雇主的其他雇员进行赔偿并使其免受损害。这些承诺和协议不适用于可能因引航员、引航员的雇主或引航员雇主的其他雇员的故意不当行为或重大过失而产生的责任和权利。
(b)CA 港口与航运 Code § 444(b) 如果请求引航服务的船舶不属于订购服务的人或实体所有,则该人或实体保证其有权使该船舶及其船东、承租人和经营人受第 (a) 款所含所有规定的约束,并且该人或实体同意,就因该人或实体不具备该权限而可能遭受或招致的所有损失、损害和费用,对引航员、引航员的雇主以及引航员雇主的其他雇员进行赔偿并使其免受损害。
(c)CA 港口与航运 Code § 444(c) 引航服务是自愿请求的,也是在信赖第 (a) 和 (b) 款规定的条款下自愿提供的。
(d)CA 港口与航运 Code § 444(d) 本条不影响第三方对船舶、其船长、船东、代理人、承租人或经营人,或对引航员、引航员的雇主或引航员雇主的其他雇员的权利。
(e)CA 港口与航运 Code § 444(e) 本条不排除任何引航员或引航员的雇主与船舶的船东、代理人、承租人或经营人签订包含额外引航条款和条件的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