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470

Explanation
法律解释说,船货抵押借款是一种合同,其中货物被用作贷款的抵押品。这笔贷款必须偿还,但偿还取决于与海上航行相关的风险。

Section § 471

Explanation

本法律允许货物所有人随时随地为任何目的将其货物用作贷款的抵押品,这被称为“以货物设定抵押借款”。

货物所有人可以随时随地为任何目的以货物设定抵押借款。

Section § 472

Explanation

法律允许船长将船上的货物作为贷款抵押品,这是一种称为“货物抵押借款”(respondentia)的条件,但仅在满足三个条件的情况下。首先,船长必须已经被允许将船舶及其运费作为抵押品。其次,仅凭船舶和运费不足以筹集到支付航程所需修理或补给的资金。最后,将货物作为抵押品应能合理地使货物本身受益。

船舶的船长仅在存在以下所有条件时,方可将其货物以货物抵押借款方式抵押:
(a)CA 港口与航运 Code § 472(a) 他被授权抵押船舶和运费。
(b)CA 港口与航运 Code § 472(b) 他无法以船舶和运费借到足够的资金,用于为成功完成航程所必需的修理或补给。
(c)CA 港口与航运 Code § 472(c) 货物有合理的受益前景。

Section § 473

Explanation
如果船舶的船长以货物为抵押品,订立了一种特殊的担保贷款,称为“船货抵押”,并且货物所有人不得不偿还该贷款,那么船舶所有人必须向货物所有人偿还这些款项。

Section § 474

Explanation
本条规定,第455条至第462条中的规则也适用于通过船舶抵押贷款(respondentia)发放的贷款。船舶抵押贷款是一种海事贷款,其偿还取决于船舶是否安全抵达目的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