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6240

Explanation

该区的管理由一个由五名港口委员组成的委员会负责。其中两名委员由县监事会任命,另两名由该区所在市的市议会任命。县监事会和部分市议会成员共同选出第五名委员,该委员将担任主席。任命这位主席需要多数票通过。委员会还会任命一名审计员,该审计员必须得到县监事会和市议会的批准。

该区应由港口委员会管理。该委员会由五名成员组成。其中两名委员应由该区所在县的县监事会任命。另两名委员应由该区内市法团的市议会任命。县监事会,连同由该区内市长任命的五名市议会成员,共同组成一个选举委员会,以任命另一名委员。该委员应担任委员会主席。委员会主席的任命需要多数票通过。审计员应由港口委员会任命,并经县监事会和市议会批准。

Section § 6240.3

Explanation

斯托克顿港区由一个七人委员会管理,其中三人由圣华金县监事会任命,四人由斯托克顿市议会任命。如果任命机构三分之二同意,委员可以被免职。现任委员会成员的任期在本法生效后的第二天结束,新成员必须在10天内任命。委员任期四年,但首批任命的一些委员将任期较短,在特定日期结束,以错开未来的任期届满时间。委员会每年选举一名主席,但同一人不能连任。

(a)CA 港口与航运 Code § 6240.3(a) 斯托克顿港区应由一个港务委员会管理,该委员会由七名成员组成,其资格应符合第6244条的规定。其中三名委员应由圣华金县监事会任命,另外四名委员应由斯托克顿市议会任命。
(b)CA 港口与航运 Code § 6240.3(b) 委员可在其任期内随时被免职,但须经任命机构三分之二投票通过。
(c)CA 港口与航运 Code § 6240.3(c) 本条生效之日任职的港务委员会成员的任期应于次日届满。此后10日内,港务委员会成员应按照(a)款规定的方式任命。港务委员会成员的任期自任命之时起为四年,除非根据(b)款在其任期内被免职,但首次任命的委员应通过抽签自行分类,以便这些初始成员的任期如下届满:
(1)CA 港口与航运 Code § 6240.3(c)(1) 一名成员,1975年1月15日。
(2)CA 港口与航运 Code § 6240.3(c)(2) 两名成员,1976年1月15日。
(3)CA 港口与航运 Code § 6240.3(c)(3) 两名成员,1977年1月15日。
(4)CA 港口与航运 Code § 6240.3(c)(4) 两名成员,1978年1月15日。
(d)CA 港口与航运 Code § 6240.3(d) 在港务委员会首次会议上,委员会应通过选举其中一名成员为主席进行组建。港务委员会成员应每年选举一名主席。主席不得连任。

Section § 6240.5

Explanation
圣克鲁斯港区由一个由五名港务委员组成的委员会管理,这些委员由全区选举产生。这些委员在被提名时和整个任期内都必须是该区的选民。这些委员的选举遵循《统一区选举法》,该区于1979年首次选举了该委员会。委员任期四年,但为了错开未来的选举,最初有两名委员任期两年,三名委员任期四年。如果委员职位出现空缺,其余委员将根据具体法律规定,通过多数票任命填补。 在全区大选后的首次会议上,委员会选出一位主席,该主席不得连任。委员们每年选出一位新主席。

Section § 6241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在某个区域成立后,必须在三十天内完成人员任命。

Section § 6241.1

Explanation

在文图拉县,港口区的管理由一个五人组成的委员会负责。市长任命这些成员,并需获得市议会的批准。委员们每两年选举一位主席。

此外,委员会还会任命一名审计员,同样需要市议会的批准。如有必要,市议会可以在公开听证后,因特定原因罢免委员,但需至少五名市议会成员同意。

文图拉县的港口区应由一个港务委员会管理,该委员会由五名成员组成,由该区市法团的市长任命,并经市议会批准。
委员会主席应由委员选举产生,任期两年。审计员应由委员会任命,并经市议会批准。
经公开听证后,市议会可经市议会不少于五名成员投票,因故在其任期内将委员免职。

Section § 6242

Explanation
如果董事会因为某位委员离职而出现空缺,原本任命该委员的团体或机构将负责挑选新委员。新选出的人将完成原委员剩余的任期。

Section § 6243

Explanation

在正式开始履行职责之前,每位委员必须在其任命后十日内宣誓。这份宣誓在一名授权官员面前进行,承诺拥护美国宪法和加利福尼亚州宪法,并忠实履行职责。完成的宣誓必须存档于区办事处。

每位委员应在其任命后十日内,并在开始履行其职务职责之前,在一名依法授权管理宣誓的官员面前宣誓或确认,誓言他将拥护美国宪法和加利福尼亚州宪法,并将尽其所能忠实履行其职务职责。该宣誓或确认应存档于该区办事处。

Section § 6244

Explanation

要被任命为董事会成员,一个人必须在该区域居住至少一年,并且在任命时必须是该区域的纳税人。

任何人不得被任命为董事会成员,除非其在被任命时是该区域内的纳税人,并且已在该区域内居住至少一年。

Section § 6245

Explanation
本法律规定了委员在委员会中任职的时间长度。每位委员通常任期四年。然而,首任主席任期两年,其他初始委员通过抽签决定他们是任职一年、两年、三年还是四年,以错开他们的任期。

Section § 6246

Explanation
董事会主席负责主持会议,并有权对董事会做出的所有决定进行投票。

Section § 6247

Explanation
董事会必须在任命主席后的十天内召开首次会议。它可以自行制定规则,并决定在哪里、什么时候开会。
董事会的首次会议应在其主席任命后十天内举行。董事会可以制定自己的议事规则,并决定其会议的地点和时间。

Section § 6248

Explanation
本法律条款解释道,董事会必须从其成员中选出一人担任副主席,以便在主席不在场时接替其职责。此外,董事会还负责任命其他必要的职员来管理本区的职责,但审计员职位除外。

Section § 6249

Explanation

本条规定,董事会可以制定区内高级职员和雇员的招聘规则,但审计员除外。董事会负责设定他们的薪资,并有权随时终止任命。此外,董事会可以向区内高级职员和雇员提供团体保险或年金合同,他们可以选择参与并同意从工资中扣除保费。董事会可以根据需要,使用区内资金支付部分保费。保险也可以涵盖家属,并且可以与公共机构或经授权的保险公司安排。

董事会可以制定关于区内高级职员和雇员(审计员除外)选拔的规章制度。董事会还应确定区内所有高级职员和雇员的薪金或工资。董事会任命的每位高级职员的任期应由董事会酌情决定。
董事会可以采纳并实施一份或多份团体保险合同,或一项团体年金制度,或两者兼有,以惠及区内接受此类合同或制度并已授权董事会从其报酬中扣除部分款项以支付部分保费的高级职员和雇员。包含高级职员和雇员家属福利的团体保险合同或团体年金制度,就本条而言,均视为惠及高级职员和雇员的团体保险合同或团体年金制度。董事会可以进行此类扣除,并可以从区内未指定用于特定用途的任何资金中支付剩余的保费。董事会可以支付其认为适当的该等保费或归属于该等保费的部分。董事会可以与任何公共机构或任何根据法律授权在本州内从事此类业务的保险公司或代理人安排或签订一份或多份团体保险合同,或一项团体年金制度,或两者兼有。

Section § 6250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一个区域可以选择一家公司作为其司库。另外,该区域的董事会也可以决定将司库的职责分配给:如果区域在一个县内,则由县司库负责;如果区域在一个市内,则由市司库负责。

Section § 6251

Explanation
本法律规定,委员们提供服务不领取任何薪金或报酬。

Section § 6252

Explanation
地区审计员的去留由选举委员会决定,这意味着委员会可以根据其满意度来决定审计员的任免。委员会负责决定审计员的薪资,并要求审计员提供一份类似保险的保证金,以确保他们诚实、良好地履行职责。这份保证金必须提交给委员会。

Section § 6253

Explanation
本法律规定,在某个区域内,市长或县监事会主席有权召集选举委员会的会议。

Section § 6254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任何行政区的财政年度从每年的7月1日开始,到次年的6月30日结束。但是,如果该行政区所在县的监事会同意不同的安排,这个时间表可以改变。

任何行政区的财政年度应于每年七月一日开始,并于次年六月三十日结束,除非经该行政区所在县的监事会同意另行确定。

Section § 6255

Explanation
每年,董事会必须编制一份报告,详细说明本区前一年的活动和财务状况。这份报告需要说明所有资金的来源和去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