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4330

Explanation
你不能捕猎或捕捉鹿,除非你持有允许你这样做的特定鹿牌或许可证。

Section § 4331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委员会决定鹿牌的外观和内容,并制定这些鹿牌如何发放和使用的规则。

Section § 4332

Explanation

在加利福尼亚州,12岁及以上的居民和非居民,如果持有有效的狩猎执照,可以获得一个狩猎鹿的标签。居民需支付10美元的基本费用,而非居民需支付100美元,这些费用在后续年份会根据通货膨胀进行调整。

法规可能允许狩猎额外的鹿,届时居民需为额外的标签支付12.50美元,非居民则需再支付100美元,费用同样会进行调整。

(a)CA 渔业和猎物法典 Code § 4332(a) 本州任何12岁或以上的居民,持有有效狩猎执照者,在支付1986年7月1日开始的执照年度十美元 ($10) 的基本费用,以及根据 Section 713 调整的后续执照年度的基本费用后,可在当前执照年度内为一人捕猎一头鹿申领一个标签。
(b)CA 渔业和猎物法典 Code § 4332(b) 本州任何12岁或以上的非居民,持有有效狩猎执照者,在支付1986年7月1日开始的执照年度一百美元 ($100) 的基本费用,以及根据 Section 713 调整的后续执照年度的基本费用后,可在当前执照年度内为一人捕猎一头鹿申领一个标签。
(c)CA 渔业和猎物法典 Code § 4332(c) 如果委员会根据 Section 200 通过的法规有所规定,本州任何12岁或以上的居民,持有鹿标签者,在支付1986年7月1日开始的执照年度十二美元五十美分 ($12.50) 的基本费用,以及根据 Section 713 调整的后续执照年度的基本费用后,可在当前执照季节内为捕猎一头额外的鹿申领一个额外的鹿标签。
(d)CA 渔业和猎物法典 Code § 4332(d) 如果委员会根据 Section 200 通过的法规有所规定,本州任何12岁或以上的非居民,持有鹿标签者,在支付1986年7月1日开始的执照年度一百美元 ($100) 的基本费用,以及根据 Section 713 调整的后续执照年度的基本费用后,可在当前执照季节内为捕猎一头额外的鹿申领一个额外的鹿标签。

Section § 4333

Explanation
简单来说,这项法律规定,猎鹿标签仅在当前许可证年度内,当在某个区域合法捕猎或持有鹿的特定狩猎季节期间有效。

Section § 4334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每年出售最多10个特殊鹿标签,以在加利福尼亚州为野生动物项目筹集资金。这些标签可以通过拍卖或其他方式出售给州内外的任何人,并且不受常规费用的影响。这些销售收入将存入一个专门用于大型猎物管理的基金,并且必须按照立法机关的决定用于保护目的。重要的是,这笔钱旨在补充而非取代鹿管理的其他资金。

(a)CA 渔业和猎物法典 Code § 4334(a) 委员会应每年指示部门根据第1054.8条授权出售不超过10个鹿标签,以根据第3953条的规定为项目和工程筹集资金。根据本条出售标签所得的所有收入应存入第3953条设立的大型猎物管理账户,并经立法机关拨款后,应按照该条的规定支出。
(b)CA 渔业和猎物法典 Code § 4334(b) 这些标签可以通过拍卖或任何其他方式出售给加利福尼亚州的居民或非居民,并且不受第4332条规定的费用的限制。
(c)CA 渔业和猎物法典 Code § 4334(c) 这些资金应补充而非取代拨给部门用于鹿的保护、恢复、利用和管理的其他任何资金。出售这些标签所得的所有收入应由销售者汇给部门。

Section § 4336

Explanation

如果你持有鹿标签并要去打猎,你需要随身携带该标签。当你捕杀一头鹿时,你必须立即填写标签,包括日期,并将其附在鹿身上。在狩猎季节期间及其后15天内,标签必须一直附在鹿身上。你还需要按照规定向州政府报告捕获的鹿。除非有特殊规定允许,否则持有没有标签的鹿是不合法的。

(a)CA 渔业和猎物法典 Code § 4336(a) 获得鹿标签的人在狩猎鹿时应随身携带该标签。捕杀任何鹿后,该人应立即完整、清晰、永久地填写标签,并剪掉或打孔并完全移除表示捕杀月份和日期的缺口或孔洞。鹿标签应立即附在有角鹿的鹿角上或任何其他鹿的耳朵上,并在开放季节期间及其后15天内保持附着。鹿标签持有者在捕获鹿后,应立即按照委员会规定的方式通知部门。
(b)CA 渔业和猎物法典 Code § 4336(b) 除非本法典或根据本法典通过的法规另有规定,否则持有任何未贴标签的鹿是非法的。

Section § 4340

Explanation

如果有人被判违反了关于鹿的法律或规定,他们将失去他们的鹿狩猎标签,并且在当前许可年度的剩余时间里不会获得任何新的标签。此外,他们也不能申请下一年度的鹿标签。

(a)CA 渔业和猎物法典 Code § 4340(a) 任何被判违反本法典任何条款,或根据本法典制定或通过的任何与鹿相关的规则、条例或命令的个人,应没收其鹿标签,且在当时的狩猎执照许可年度内,不得向该人发放新的鹿标签。
(b)Copy CA 渔业和猎物法典 Code § 4340(b)
(a)Copy CA 渔业和猎物法典 Code § 4340(b)(a)款所述的任何人不得申请下一个许可年度的鹿标签。

Section § 4341

Explanation

如果你在加州合法猎杀了一头鹿,在移动这头鹿之前,你必须让其标签由授权人员签署。授权签署人包括部门雇员、指定人员、公证人、邮政局长、治安官或可以主持宣誓的官员。你只能在从狩猎地点前往的途中,将鹿运送到最近的授权人员处进行标签签署。

在本州合法猎杀鹿的任何人,在运输该鹿之前,必须让该鹿的标签由部门雇员、委员会为此目的指定的人员、公证人、邮政局长、治安官或被授权主持宣誓的官员之一副署,除非是为了将鹿运送至从猎取鹿的地点到该人员处的路线上最近的、被授权副署标签的人员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