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7075

Explanation

本节概述了加州制定渔业管理计划的流程。加州渔业和野生动物部负责准备这些计划及任何必要的法规,这些计划和法规随后必须经过同行评审程序,除非获得豁免。如果渔业和狩猎委员会驳回某项计划,该部门必须在90天内对其进行修订并重新提交。该部门可以聘请专家协助。委员会根据既定标准,有权决定某项计划是否无需同行评审。此外,渔民、科学家和其他利益相关者可以提出对计划的修改或建议新计划,委员会可以审查并可能建议将其纳入。

(a)CA 渔业和猎物法典 Code § 7075(a) 部门应准备渔业管理计划和计划修订案,包括为实施计划或计划修订案所需的任何拟议法规,并提交给委员会以供通过或驳回。在向委员会提交计划或计划修订案(包括实施所需的任何拟议法规)之前,部门应根据第7062节的规定将计划提交同行评审,除非部门确定该计划或计划修订案的同行评审可根据(c)款获得豁免。如果部门作出该决定,应将作出该决定的理由连同计划一并提交给委员会。如果委员会驳回计划或计划修订案(包括实施所需的拟议法规),委员会应将计划或计划修订案退回部门进行修订和重新提交,并附上驳回的书面理由说明。部门应在驳回之日起90天内修订并重新提交计划或计划修订案给委员会。修订后的计划或计划修订案应符合本章的审查和通过要求。
(b)CA 渔业和猎物法典 Code § 7075(b) 部门可与合格的个人或组织签订合同,协助准备渔业管理计划或计划修订案。
(c)CA 渔业和猎物法典 Code § 7075(c) 委员会应在部门的建议下,并与第7059节保持一致,通过用于确定计划或计划修订案是否可免于同行评审的标准。
(d)CA 渔业和猎物法典 Code § 7075(d) 渔业参与者及其代表、渔业科学家或其他利益相关方可向部门或委员会提出计划条款或计划修订案。委员会应审查提交给委员会的任何提案,并可向部门建议,由部门制定渔业管理计划或计划修订案以纳入该提案。

Section § 7076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要求部门在制定渔业管理计划时,收集渔业参与者、海洋科学家和其他利益相关者的意见。他们还可以咨询海洋赠款计划和国家海洋渔业局等组织。

如果管理计划正在接受专家评审,部门必须向评审小组提供渔业参与者和其他人对该计划的任何书面反馈。

(a)CA 渔业和猎物法典 Code § 7076(a) 在可行范围内,并符合第7059条的规定,部门应在制定渔业管理计划时,寻求受影响渔业的参与者、海洋科学家以及其他相关方的建议和协助。部门还应寻求其认为适当的其他个人或实体的建议和协助,其中可包括但不限于海洋赠款计划、国家海洋渔业局、太平洋各州海洋渔业委员会、太平洋渔业管理委员会以及部门的任何咨询委员会。
(b)CA 渔业和猎物法典 Code § 7076(b) 对于提交同行评审的渔业管理计划或计划修正案,部门应向同行评审小组提供部门从渔业参与者和其他相关方收到的关于该计划或计划修正案的任何书面意见。

Section § 7077

Explanation

加州渔业和野生动物部必须在公开听证会前至少30天,向公众公布任何新的或修订的渔业管理计划。那些要求获得计划通知的人,必须得到充分的通知,以便他们能在听证会前审阅并提出意见。此外,该部门还必须在其网站上公布计划、修订案和听证会日程。

由该部门制定的渔业管理计划或计划修订案,或为实施计划或计划修订案而必需的拟议法规,应在委员会就该管理计划或计划修订案举行听证会前至少30天向公众提供审阅。要求获得计划可用性通知的人员,应在足够的时间内收到通知,以便他们能够在听证会时或之前审阅并提交意见。拟议的计划和计划修订案以及听证会日程和议程应在部门的互联网网站上公布。

Section § 7078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要求委员会在决定渔业管理计划或其修订之前,至少举行两次公开听证会。他们必须在收到计划后60天内举行这些听证会,并有机会在第二次听证会或后续会议上通过。在规划听证会地点时,他们应考虑渔业参与者主要集中的区域。

如果一项计划可能使某项法规失效,则必须提交给立法机关审查。委员会还必须在计划通过后60天内,按照既定的法规制定程序,通过必要的法规来实施这些计划,并且这些变更不需要额外的环境审查。

最后,法规必须明确说明哪些现有法律或法规将失效,并按其具体条款号列出。

(a)CA 渔业和猎物法典 Code § 7078(a) 委员会在通过或否决渔业管理计划或计划修订之前,应至少举行两次公开听证会。
(b)CA 渔业和猎物法典 Code § 7078(b) 委员会收到计划或计划修订后,应不迟于60天内对该计划或计划修订进行听证。委员会可在第二次公开听证会、第二次公开听证会后的委员会会议或任何经正式通知的后续会议上通过该计划或计划修订,但须遵守 (c) 款的规定。
(c)CA 渔业和猎物法典 Code § 7078(c) 在安排与渔业管理计划或计划修订相关的听证会或会议地点时,委员会应考虑包括但不限于州内渔业参与者集中区域(如有)等因素。
(d)CA 渔业和猎物法典 Code § 7078(d) 尽管有《政府法典》第7550.5条的规定,在通过可能使某项法规失效的渔业管理计划或计划修订之前,委员会应向立法机关提供一份该计划或计划修订的副本,供渔业和水产养殖联合委员会审查;如果不存在此类委员会,则提交给立法机关两院中各自的政策委员会。
(e)CA 渔业和猎物法典 Code § 7078(e) 委员会应在通过渔业计划或计划修订后不超过60天内,通过任何必要的法规以实施该计划或计划修订。根据本款通过的所有实施法规,应根据《行政程序法》第2编第3部第1分部第3.5章(自第11340条起)的法规制定规定作为法规通过。委员会通过实施渔业管理计划或计划修订的法规,不应触发《加州环境质量法》(《公共资源法典》第13分部(自第21000条起))下的额外审查程序。
(f)CA 渔业和猎物法典 Code § 7078(f) 委员会为实施计划或计划修订而通过的法规,应明确指出针对特定渔业将失效的任何法规或委员会规定。该清单应通过单独的条款号而非通过引用条款或章节来指定每项法规或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