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定鱼类海参
Section § 8405
这项法律规定,出于商业目的捕捞、在船上持有或将海参运上岸,都需要特殊许可证。如果您通过潜水方式捕捞海参,则需要海参潜水捕捞许可证。如果您使用其他方法,例如拖网捕捞,船上必须有人持有海参拖网捕捞许可证。这些许可证必须有效,且未被吊销或暂停。
Section § 8405.1
如果你想在加州获得捕捞海参的许可证,你必须选择使用拖网还是潜水方式。一旦你做出选择,这种捕捞方式就不能更改或转让。
此许可证的费用是250美元。你必须使用部门提供的表格,准确记录你的所有海参捕捞活动。
每年续签许可证时,你必须在前一年已经持有该许可证,并且你的续签申请必须在4月30日之前提交或寄出(以邮戳为准)。
Section § 8405.2
如果你持有海参捕捞许可证四年,并且每年捕捞至少100磅海参,你可以将许可证转让给持有有效商业捕捞许可证的其他人。许可证不能转让给其执照或许可证已被暂停或吊销的人。
转让需要一份公证函、资格证明和200美元的费用。转让在部门批准申请后生效。许可证可用于拖网或潜水捕捞,但不能同时用于两者,并且一旦转让,捕捞方式不能更改。
如果许可证持有人死亡,其许可证可在两年内由遗产转让,前提是许可证保持有效。这需要支付费用并遵守其他规定。
Section § 8405.3
这项法律规定了加州海参渔业的监管方式。它允许委员会与渔业协商,制定关于捕捞季节、渔具和其他必要保护措施的规则,以维持可持续的捕捞实践。
1997-1998 年的海参捕捞许可证数量是未来年份的上限,并规定了未续期许可证的重新签发办法。重新签发的拖网或潜水捕捞许可证不得转让。
如果持有海参捕捞许可证的人非法捕捞加州大比目鱼或违反其他规定,其许可证可能会被吊销。这种吊销是除了其他可能的处罚之外的额外措施。
部门可以计算执法成本,委员会可以调整许可证费用,最高不超过 $350,以弥补这些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