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定鱼类大比目鱼拖网渔场
Section § 8494
本法律要求在州管理的渔业中使用拖网渔具捕捞加州庸鲽的渔船必须持有有效的庸鲽底层拖网许可证。这些许可证每年颁发,并且只颁发给前一年持有该许可证的人。许可证只能在特定条件下转让,包括采纳限制准入计划,或满足特定的批准标准,例如提交公证的转让申请和符合渔船容量要求。
如果替代渔船或新船主满足特定条件,例如持有有效的商业捕鱼许可证并符合渔船注册标准,则可以批准许可证转让。许可证费用根据建议确定,在实施限制准入计划之前不得超过 1,000 美元。
联邦底层鱼拖网许可证持有人可以在没有州许可证的情况下捕捞有限数量的庸鲽,并且一旦采纳庸鲽渔业管理计划,本法律将失效。委员会可以采纳法规以支持本法律。
Section § 8495
这项法律规定了加州大比目鱼拖网捕捞的特定海域,这些区域位于大陆海岸线附近,包括阿盖洛角、蒙特雷湾和圣路易斯港等特定区域。法律使用精确的经纬度坐标来划定边界。
尽管有指定的渔场,但这些区域内的某些特定区域,例如阿盖洛角周围和休尼姆峡谷,由于环境考虑而被限制使用拖网渔具。自2008年4月1日起,除非拖网捕捞方式被认定为环境可持续,否则可能会实施额外的禁渔。该法律强调尽量减少兼捕(意外捕获的鱼类)并保护海底栖息地。
加州渔猎委员会必须每三年审查一次环境影响,如果拖网捕捞损害生态系统或阻碍栖息地恢复,委员会可以实施进一步的禁渔。委员会对拖网渔具的设计规格拥有管辖权,以促进可持续渔业实践。
Section § 8496
这项法律规定了在加州大比目鱼拖网渔场使用拖网的规则。拖网捕鱼的开放季节是6月16日至3月14日,在特定区域只允许在白天捕鱼。你只能在特定条件下合法捕捞加州大比目鱼,并且对你可以保留的其他鱼类数量有限制,海参和某些其他物种除外。你必须避免用拖网损坏其他渔具。在这些渔场使用拖网时,法律的某些条款不适用。只允许使用特定类型的拖网,并且它们必须符合详细的构造和使用标准。委员会可以对这些要求施加更严格的规定,或者缩短开放季节或捕鱼时间。
Section § 8497
这项法律允许局长,如果他们认为加州大比目鱼或某些区域的捕捞活动可能遭受严重损害,可以关闭这些区域或限制拖网的使用。这些措施必须通过紧急法规来实施。
部门必须在下一次常会开始后的30天内向立法机关报告这些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