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8370

Explanation
如果你用任何渔网捕到条纹鲈鱼、三文鱼或鲟鱼,无论它们死活,你都必须立即将它们放回水中。在进行捕捞作业或往返作业期间,商业捕鱼许可证持有者不得持有任何此类鱼类,无论死活,除非是为了将它们从网中释放。按照规定将这些鱼放回水中,不算是浪费或损坏鱼类。

Section § 8371

Explanation
在加州,你可以出售条纹鲈鱼和鲑鱼,但必须遵守特定的规定。条纹鲈鱼必须是由注册的水产养殖者养殖的,或者是在允许出售该鱼的其他州合法捕获并正确进口的。鲑鱼可以出售,前提是它是在允许出售鲑鱼的其他州合法捕获并正确进口的,或者它是根据加州的特定法规捕获的。

Section § 8372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你不能在通常出售或加工鱼类的地方出售、购买或持有巨鲈、沙鲈或斑点鲈,除非它们是根据特定规定进口并在某些法规设定的条件下出售的。如果你处理这些鱼,确保它们的长度至少为10.5英寸,否则,捕捞、持有或出售它们都是非法的。

巨鲈、沙鲈或斑点鲈,所有这些均属Paralabrax属,不得出售、购买或持有,也不得在任何购买、为出售而持有或出售鱼类的地方,或在任何提供或加工食物以供出售的地方,或在任何由或为销售或持有鱼类的地方运营的卡车、船只或其他运输工具中持有;但这些鱼类可以根据第3部第4章第1条(自第2345节起)的规定进口到本州,并可根据委员会可能通过的法规出售。捕捞、持有或出售本节规定的任何长度不足101/2英寸的鱼类均属非法。

Section § 8373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在出售或为出售而处理鱼类或食物的场所,包括与此类业务相关的运输车辆中,出售、购买或持有某些鱼类——即黄鳍石首鱼、斑鳍石首鱼和加州黄姑鱼——是违法的。

Section § 8374

Explanation

你可以随时捕捞黄鳍金枪鱼和蓝鳍金枪鱼,没有任何时间限制。

黄鳍金枪鱼和蓝鳍金枪鱼可在任何时候捕捞。

Section § 8375

Explanation

这项加州法律规定,出售、购买或加工重量不足7.5磅的蓝鳍金枪鱼是违法的。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保护较小的蓝鳍金枪鱼不被捕捞和交易。

任何重量不足71/2磅的蓝鳍金枪鱼不得出售、购买或加工。

Section § 8376

Explanation
你可以在一年中的任何时候捕捞长鳍金枪鱼,没有季节限制。
长鳍金枪鱼可在任何时候捕捞。

Section § 8377

Explanation

如果你在加州为商业目的捕捞太平洋鲣鱼,你的船上不能捕捞或持有任何长度小于24英寸或重量小于5磅的鲣鱼。但是,有例外情况:如果你使用围网,捕获的鲣鱼中,小于规定尺寸的比例可以达到18%。如果你使用刺网或三重刺网,每次出海可以包含最多1,000磅小于规定尺寸的鲣鱼。任何意外捕获的小鲣鱼都可以用于任何目的。

(a)CA 渔业和猎物法典 Code § 8377(a) 叉长小于24英寸或重量小于五磅的太平洋鲣鱼,在任何时候不得在任何船只上为任何商业目的捕捞或持有,但以下情况除外:
(1)CA 渔业和猎物法典 Code § 8377(a)(1) 通过使用围网在船上捕获的一批鲣鱼,其数量中小于最小尺寸的鲣鱼可包含18%或更少。
(2)CA 渔业和猎物法典 Code § 8377(a)(2) 通过使用刺网或三重刺网在船上捕获的一批鱼,每航次可包含1,000磅或更少的小于最小尺寸的鲣鱼。
(b)CA 渔业和猎物法典 Code § 8377(b) 小于最小尺寸的太平洋鲣鱼,如属偶然捕获,可用于任何目的。

Section § 8377.5

Explanation

测量太平洋鲣鱼时,应从其下颚尖端量至尾鳍分叉的中心。这是测量该特定鱼种的规定方法。

太平洋鲣鱼的测量方法为:从下颚尖端量至尾鳍分叉的中心。

Section § 8378

Explanation
你可以在任何时候捕捞鲣鱼,没有任何限制。

Section § 8380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巨型石斑鱼通常不能被捕捞,但商业捕鱼有一个例外。如果在使用刺网或三重刺网时意外捕获,每艘船只只能保留或出售一条鱼,并且不能将其转移到其他船只。

然而,对于在美国-墨西哥边界以南特定水域每次航程捕捞最多1,000磅的鱼,有一项特殊规定,但每艘船每年捕捞的总量不得超过3,000磅。为了证明鱼是在哪里捕获的,渔民需要有效的墨西哥捕鱼许可证。

(a)CA 渔业和猎物法典 Code § 8380(a) 巨型石斑鱼(Stereolepis gigas)不得为任何目的捕捞,但如果在商业捕鱼作业中偶然使用刺网或三重刺网捕获,则每艘船只不得持有或出售超过一条鱼。任何如此捕获的鱼不得转移到任何其他船只。
(b)CA 渔业和猎物法典 Code § 8380(b) 本节规定的限制不适用于在美国和墨西哥之间的国际边界线向西延伸至太平洋以南水域捕获的每次航程1,000磅巨型石斑鱼。然而,根据本规定捕获的鱼,在任何一个日历年内,每艘船只的总量不得超过3,000磅。墨西哥政府颁发的有效捕鱼许可证构成巨型石斑鱼是在国际边界以南捕获的有效证据。

Section § 8381

Explanation
在6月1日至3月31日之外的时间捕捞银大眼鱼(一种特定的鱼)是违法的。

Section § 8382

Explanation

只要梭鱼和黄尾鱼的长度达到28英寸或更长,你就可以随时用钓鱼线捕捞它们。

长度不小于28英寸的梭鱼和黄尾鱼,可在任何时候使用钓钩和钓线捕捞。

Section § 8383.5

Explanation
如果白海鲈的长度(从其下颌量至尾部末端)不足28英寸,您就不能捕捞、持有、购买或出售它。
捕捞、持有、出售或购买任何长度不足28英寸的白海鲈均属非法,其长度应从下颌尖端量至尾鳍较长叶的末端。

Section § 8384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如果梭鱼或黄尾鱼的长度不足28英寸,就不能出售或购买。但是,如果你持有商业捕鱼许可证,并且是在商业捕鱼时偶然捕获的,那么每天可以保留最多五条梭鱼和五条黄尾鱼供个人使用。

长度不足28英寸的梭鱼或黄尾鱼不得出售或购买,但持有商业捕鱼许可证者,如在商业捕鱼中偶然捕获,每天可持有不超过五条梭鱼和五条黄尾鱼供非商业用途。

Section § 8385

Explanation

如果您持有商业捕鱼许可证,并且在载运休闲渔民的船只或驳船上,那么您在一天内捕捞或持有的某些鱼类数量不能超过特定限制。这些鱼类包括几种金枪鱼、海鲈、剑鱼以及其他休闲渔民常捕捞的鱼类。

任何持有商业捕鱼许可证的人,在为有偿载运休闲渔民的驳船或船只上,在任何一天内捕获或持有的以下鱼类总数,不得超过休闲捕鱼所允许的数量:蓝鳍金枪鱼、黄鳍金枪鱼、鲣鱼、黄尾鱼、马林鱼、宽吻剑鱼、黑海鲈、长鳍金枪鱼、梭鱼、白海鲈、狐鲣、石鲈、巨藻鲈、加州大比目鱼、加州黄鱼、黄鳍石首鱼和斑鳍石首鱼。

Section § 8386

Explanation

本法律解释了如何测量梭鱼和黄尾鱼。测量时,应从鱼的下颚尖端量到尾巴较长部分的末端。这种方法确保了在出于各种目的测量这些鱼类时的一致性。

梭鱼和黄尾鱼的测量应从下颚尖端量至尾鳍较长叶的末端。

Section § 8387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禁止在5月1日至8月31日期间,在船上持有过多的黄尾鱼。个人不能持有超过500磅,两人或两人以上每人不能持有超过500磅,而五人或五人以上的团体总共不能超过2,500磅。

从5月1日至8月31日(含当日)期间,以下所有行为均属非法:
(a)CA 渔业和猎物法典 Code § 8387(a) 任何一人在任何船只、驳船或其他船舶上持有超过500磅黄尾鱼。
(b)CA 渔业和猎物法典 Code § 8387(b) 任何两人或两人以上在任何船只、驳船或其他船舶上持有的黄尾鱼总重量,按每人计算超过500磅。
(c)CA 渔业和猎物法典 Code § 8387(c) 任何五人或五人以上在任何船只、驳船或其他船舶上持有的黄尾鱼总重量超过2,500磅。

Section § 8388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了可以捕捞和出售的雌性扁鲨和雄性扁鲨的尺寸限制。雌性扁鲨的长度必须至少达到42英寸,雄性扁鲨则至少达到40英寸。不过,捕获的扁鲨中,有10%的扁鲨可以稍微小一点。

法律还解释了如何准确测量扁鲨,并允许使用经批准的设备在测量时固定扁鲨。用渔网捕获的每条扁鲨都必须在鳍部完好无损的情况下带上岸,并且除非有指定的观察员在场记录转运过程,否则不得在船只之间转运。

(a)CA 渔业和猎物法典 Code § 8388(a) 任何总长度小于42英寸或替代长度小于151/4英寸的雌性扁鲨,以及任何总长度小于40英寸或替代长度小于141/2英寸的雄性扁鲨,均不得持有、出售或购买,但任何一批扁鲨中,有10%的扁鲨其尺寸可比此处规定的最小尺寸小不超过1/2英寸。
(b)CA 渔业和猎物法典 Code § 8388(b) 扁鲨的总长度应从头部前端量至尾尖,测量时鱼应处于自然静止状态。测量总长度或替代长度时,尾尖可平放在测量装置的表面。扁鲨的替代长度应从第一背鳍前缘与背部交汇处量至尾尖。测量时,扁鲨可由部门批准的约束装置限制其侧向移动。
(c)CA 渔业和猎物法典 Code § 8388(c) 用刺网或流刺网捕获的扁鲨,上岸时必须至少保留一条完整的腹鳍和尾鳍。
(d)CA 渔业和猎物法典 Code § 8388(d) 用刺网或流刺网捕获的扁鲨不得在船只之间转运,但有部门观察员在船上的船只之间可以转运扁鲨。观察员应观察并书面记录该转运。

Section § 8388.5

Explanation

在加利福尼亚州,出于商业目的捕捞、持有、出售或购买长度不足36英寸的豹纹鲨是违法的。但是,如果有人在1994年1月1日之前拥有了一条用于水族馆展示的长度不足36英寸的豹纹鲨,他们可以保留它,但前提是他们必须在1995年1月1日之前向萨克拉门托办公室寄送一封信函,证明这条鲨鱼是合法获得的。

(a)CA 渔业和猎物法典 Code § 8388.5(a) 任何人不得为商业目的捕捞、持有、出售或购买任何总长度不足36英寸的豹纹鲨。
(b)CA 渔业和猎物法典 Code § 8388.5(b) 尽管有(a)款规定,如果某人于1994年1月1日或之前为水族馆展示而持有的总长度不足36英寸的豹纹鲨,且该人于1995年1月1日或之前向该部门的萨克拉门托办公室提供一份声明该鲨鱼是在1994年1月1日之前合法获得的信函,则该人可以保留该鲨鱼。

Section § 8389

Explanation

本法律条款规定了在加利福尼亚州为商业目的捕捞鲱鱼卵的规则和条例。为此,你需要一个特殊的许可证,该许可证不可转让给他人,并且委员会可以随时撤销。你还必须为每吨收集的鲱鱼卵支付至少50美元的费用。委员会可以限制获得这些许可证的人数以及他们可以捕捞的数量,以避免资源枯竭并确保渔业良好运作。在决定这些限制时,他们会考虑水域中正在进行的其他活动以及安全问题。此外,如果你持有此许可证,当你在捕捞鲱鱼卵时意外收集到水生植物,你可以不受通常适用于捕捞水生植物的某些限制。

(a)CA 渔业和猎物法典 Code § 8389(a) 鲱鱼卵仅可为商业目的凭可撤销、不可转让的许可证捕捞,并须遵守委员会规定的规章。除本法典规定的许可费外,依据本条捕捞鲱鱼卵的每个人应支付委员会可能规定的特许权使用费,每吨捕捞的鲱鱼卵不低于五十美元 ($50)。
(b)CA 渔业和猎物法典 Code § 8389(b) 凡为防止过度利用、为确保渔业的有效和经济运作,或为以其他方式执行本条所必需,委员会可限制发放的许可证数量以及凭这些许可证捕捞的鲱鱼卵数量。
(c)CA 渔业和猎物法典 Code § 8389(c) 在限制许可证数量时,委员会应考虑渔区的任何限制以及为捕鱼以外目的使用捕捞鲱鱼卵水域的其他人员的安全。
(d)CA 渔业和猎物法典 Code § 8389(d) 依据本条规定获得许可证的每个人,针对在捕捞鲱鱼卵时附带捕获的水生植物,免受第6部第1章 (commencing with Section 6650) 的规定约束。

Section § 8391

Explanation

加州法律允许在一年中的任何时候捕捞加州大比目鱼(一种学名为 Paralichthys californicus 的鱼),没有季节性限制。

加州大比目鱼 (Paralichthys californicus) 可以在任何时候捕捞。

Section § 8392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捕捞、持有或出售长度不足22英寸的加州大比目鱼是违法的。测量时,应从鱼嘴的尖端量到尾巴最长部分的尖端,鱼应自然平躺。

Section § 8393

Explanation

在加州,买卖、持有或运输马林鱼肉通常是违法的,除非满足特定条件。例外情况是黑马林鱼,它可以进口用于制作鱼饼。但是,黑马林鱼必须以可识别的状态抵达,并附有列明发货人、收货人和运输详情的运输文件。这份文件必须在收到鱼类后的两天内送交最近的部门办事处。一旦进入加州,黑马林鱼不得离开收货人的场所,除非它已被制成鱼饼或部门已授予书面许可。

(a)CA 渔业和猎物法典 Code § 8393(a) 除已遵守 (b) 款规定外,马林鱼肉,无论是新鲜的、熏制的、罐装的,还是以任何方式保存的,均不得买卖,或为销售目的而持有或运输。
(b)CA 渔业和猎物法典 Code § 8393(b) 尽管有本条 (a) 款的规定,黑马林鱼 (Makaira Indica) 可以进口到本州,用于加工(制造)一种通常称为鱼饼的供人类食用的产品。所有进口到本州的黑马林鱼 (Makaira Indica) 必须处于可识别状态,并附有提货单,显示发货人、收货人的姓名以及所运鱼类的重量或数量。提货单副本必须在收到鱼类之前或之后两天内送交部门最近的办事处。任何进口到加州的黑马林鱼 (Makaira Indica) 不得离开原始收货人的场所,除非获得部门的书面许可,或除非已加工成通常称为鱼饼的产品形式。

Section § 8394

Explanation

如果你想捕捞、在船上保存或将剑鱼带上岸进行商业销售,你需要一个特殊的许可证。船上必须有人持有这种有效的剑鱼捕捞许可证,并且该许可证不应被暂停或撤销。这些规定由委员会制定。

剑鱼不得由任何人出于商业目的捕捞、在船上持有或卸载,除非持有有效的剑鱼捕捞许可证。船上至少应有一人持有颁发给该人的剑鱼捕捞许可证,且该许可证未被撤销或暂停,并须遵守委员会通过的规定。

Section § 8394.5

Explanation
如果您想获得第 (8394) 条规定的许可证,费用是 $330。但是,如果您已经持有有效的流刺网捕鲨和剑鱼捕捞许可证,或者您是某个特定的许可证过渡计划的成员,您就不必支付这笔费用。

Section § 8395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了加州商业捕捞海鲈鱼的规则。渔业主任可以提出管理海鲈鱼资源和渔业的建议,委员会可以采纳这些建议。通常,海鲈鱼只能在7月16日至4月30日期间进行商业捕捞,但有一些例外。闪光海鲈鱼可以在任何时候捕捞、出售或购买,而其他海鲈鱼只能在7月16日至5月10日期间购买或出售。在阿盖洛角以南的区域,某些类型的海鲈鱼不能用于商业捕捞,除非法规另有规定。然而,在该点以北在开放季节捕捞的海鲈鱼可以进行交易,只要符合委员会制定的规定。

(a)CA 渔业和猎物法典 Code § 8395(a) 依据主任关于鲱科(Embiotocidae)海鲈鱼管理措施的建议,委员会可采纳法规以管理商业海鲈鱼资源和渔业,符合第1.7部分(自第7050条起),包括但不限于采纳对(b)款所施加禁令的修改。
(b)CA 渔业和猎物法典 Code § 8395(b) 除(a)款可能授权的情况外,鲱科(Embiotocidae)海鲈鱼仅可在7月16日至4月30日期间捕捞,但闪光海鲈鱼(Cymatogaster aggregata)除外,其可在任何时间捕捞、出售或购买。海鲈鱼仅可在7月16日至5月10日期间出售或购买,除(a)款可能授权的情况外。在穿过阿盖洛角(Point Arguello)的由东向西划定的线以南,条纹海鲈鱼、红尾海鲈鱼和花斑海鲈鱼不得用于商业捕捞,除(a)款可能授权的情况外。在开放季节期间在该线以北捕捞并运至该线以南的这三种海鲈鱼,可根据委员会可能规定的法规出售或购买。

Section § 8398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在托马莱斯湾特定区域内,即介于两条由磁方位标记的指定线之间,进行商业捕鱼是非法的。但是,如果你为此目的拥有适当的州租赁,则允许养殖和收获牡蛎。

(a)CA 渔业和猎物法典 Code § 8398(a) 在第10区托马莱斯湾的该部分水域,即介于一条从托马莱斯角最北端向东北方向(磁方位47°)延伸至迪伦海滩附近对岸的线,和一条从汤姆角西端向西方向(磁方位252°)延伸至托马莱斯角对岸东部海岸的线之间,为商业目的捕捞鱼类是违法的。
(b)CA 渔业和猎物法典 Code § 8398(b) 本节不适用于已根据第12部第5章(自第15400节起)获得州水底租赁以在其租赁地点养殖牡蛎的人捕捞牡蛎的行为。

Section § 8399

Explanation
在圣巴巴拉角以北的区域,人们可以全年捕捞鱿鱼。但是,委员会可以制定规则,规定允许捕捞鱿鱼的具体日期和时间。

Section § 8399.1

Explanation

在第10区,关于捕捞鱿鱼,有些活动是被禁止的。你不能用灯光吸引鱿鱼,除非你所在的船只是专门用网捕捞鱿鱼的,或者你是在协助这些船只的小船(称为“围网小艇”)上。此外,你不能用网围捕任何船只,除非是使用围网小艇协助捕捞鱿鱼。

“围网小艇”是一种小型船只,它没有联邦许可,也没有在机动车辆管理局注册。它的作用是帮助一艘较大的、有执照的渔船操作渔网。它必须始终与大船同行,听从大船的指示,并且由同一船主拥有。

(a)CA 渔业和猎物法典 Code § 8399.1(a) 在第10区,从事下列活动是非法的:
(1)CA 渔业和猎物法典 Code § 8399.1(a)(1) 从任何船只展示灯光吸引鱿鱼,但用于捕捞、持有和卸载鱿鱼的布网船只,或用于捕捞、持有和卸载鱿鱼的布网船只的围网小艇除外。
(2)CA 渔业和猎物法典 Code § 8399.1(a)(2) 从任何船只展示灯光吸引鱿鱼,但该船只的主要目的并非布网或协助布网以捕捞、持有和卸载鱿鱼。
(3)CA 渔业和猎物法典 Code § 8399.1(a)(3) 围捕任何船只。本款不适用于正在布网以捕捞、持有和卸载鱿鱼的船只的围网小艇,当该船只正在从事鱿鱼捕捞活动时。
(b)CA 渔业和猎物法典 Code § 8399.1(b) 就本节而言,“围网小艇”指符合以下所有要求的船只:
(1)CA 渔业和猎物法典 Code § 8399.1(b)(1) 它未获得联邦政府许可或未在机动车辆管理局注册。
(2)CA 渔业和猎物法典 Code § 8399.1(b)(2) 它用于协助一艘较大的、获得联邦许可或在州注册的渔船,通过协助布网、收网和卸载渔获。
(3)CA 渔业和猎物法典 Code § 8399.1(b)(3) 它始终与该较大的渔船同行。
(4)CA 渔业和猎物法典 Code § 8399.1(b)(4) 它仅在较大渔船操作员的指示下使用。
(5)CA 渔业和猎物法典 Code § 8399.1(b)(5) 它由较大渔船的所有者拥有。

Section § 8400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了在加利福尼亚州特定区域,如何以及在何处可以使用诱饵鱼陷阱商业捕捞某些鱼类。渔民可以在第 3 区、旧金山以南的第 10 区等特定潮汐水域和区域捕捞加州鳉、泥鱼和黄鳍虾虎鱼。闪光鲈、鹿角杜父鱼、泥鱼和黄鳍虾虎鱼可以在其他指定区域捕捞。如果不小心捕到了未列出的鱼类,必须立即放生。诱饵鱼陷阱可以使用,但必须遵守法律其他章节中规定的具体指导方针。

(a)CA 渔业和猎物法典 Code § 8400(a) 加州鳉 (Fundulus parvipinnis)、泥鱼 (Gillichthys mirabilis) 和黄鳍虾虎鱼 (Acanthogobius flavimanus) 仅可使用诱饵鱼陷阱在第 31/2、4、41/8、43/4、16、17 和 21 区的潮汐水域,在旧金山市县以南的第 10 区潮汐水域,在索尔顿海,以及在帝国县和河滨县进行商业捕捞。
(b)CA 渔业和猎物法典 Code § 8400(b) 闪光鲈 (Cymatogaster aggregata)、鹿角杜父鱼 (Leptocottus armatus)、泥鱼 (Gillichthys mirabilis) 和黄鳍虾虎鱼 (Acanthogobius flavimanus) 仅可使用诱饵鱼陷阱在第 11、12 和 13 区以及在第 2 和 21/2 区的潮汐水域进行商业捕捞。
(c)CA 渔业和猎物法典 Code § 8400(c) 任何在 (a) 和 (b) 款中指定的区域内,在诱饵鱼陷阱中偶然捕获的未经授权的物种,应当立即放生。
(d)CA 渔业和猎物法典 Code § 8400(d) 诱饵鱼陷阱,如第 9020 节所述,可根据第 4 章第 1 条(自第 9000 节开始)的规定使用。

Section § 8403

Explanation
本法律条款阐述了海洋鳍鱼,特别是那些被归类为底层鱼的,如何根据委员会制定的规定进行捕捞。关于使用鳍鱼陷阱有相关规定,包括限制船只可使用的陷阱数量、允许使用陷阱的特定区域以及其他使用限制。通常,任何物种都可以用这些陷阱捕捞,除非有明确的禁止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