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员会可以根据其可能规定的此类法规,授予通过还原或提取过程捕捞和使用鱼类的许可证。
一般规定减排许可证
Section § 8077
这项法律规定,除非举行公开听证会并且委员会认定该许可证将为本州带来经济利益,否则不得颁发任何渔业资源利用许可证。委员会必须考虑渔业资源的利用和保护情况,以及还原工厂等运营的经济效率。
公开听证会 经济利用 渔业资源
Section § 8078
本法律条文规定,如果您申请许可证,听证会将在30天内举行。负责听证会的委员会可以延长听证会,但总共不能再延长超过30天。
根据本条规定,听证会应在申请许可证后30天内举行,并按照委员会规定的通知方式进行。委员会可以不时延长此类听证会,但总延长期限不得超过30天。
许可证申请 听证会安排 委员会听证会
Section § 8079
这项法律赋予委员会权力,在必要时限制为运营还原厂而颁发的许可证数量,以防止企业过度扩张,确保这些工厂高效且经济地运行,或实现法律的其他目标。
过度扩张 许可证限制 还原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