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5500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在加州有鱼类栖息的水域使用爆炸物是违法的,除非您持有特定许可证,或者在紧急情况下需要清除水流中的堵塞物。要获得许可证,您必须首先申请并满足特定条件。如果您的许可证申请被拒绝,您可以对该决定提出上诉。在紧急情况下,您无需许可证即可使用爆炸物清除水中意外的障碍物。

Section § 5501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相关部门决定某些鱼类何时对鸟类、哺乳动物或其他鱼类造成危害,并采取措施减少这些鱼类的数量。委员会可以制定捕捞这些有害鱼类的许可证规定。

Section § 5503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仅仅为了获取鱼卵而捕捞鱼类是违法的,除非是为了建立用于水产养殖的繁殖种群,并且必须遵守渔猎委员会制定的具体规定。

委员会还将决定野生捕捞鱼类的后代归谁所有以及如何分发,但根据另一条款中提到的特定情况获得的除外。

非法捕捞任何鱼类以获取其鱼卵是违法的,除非是为了根据渔猎委员会颁布的法规,在第12部(自第15000条起)项下为水产养殖目的开发亲鱼种群。
委员会还应确定从野生亲鱼种群中获取的后代的归属权并规范其分发,但根据第15300条获得的除外。

Section § 5504

Explanation

加州渔业和野生动物部可以通过签发授权书,批准临时获取和使用通常在海域中被禁止的海洋资源或设备。这仅限于紧急情况,例如收集数据、清理工作、移除危险物或保护公共健康和安全。

这些授权书的有效期最长为30天,且不能延长。它们不能用于获取受保护、受威胁或濒危的物种。这些授权书不同于官方许可证,并且需要包含详细的活动信息。该部门必须将这些授权记录保存至少五年,并应要求向公众公开。

部门可以签发授权书,以允许获取海洋生物资源,或授权获取和持有海洋资源以及持有在海域中原本被禁止的工具或设备,以支持数据收集、环境清理、危险物清除或公共健康和安全。授权书的有效期不得超过30天,不得延期,且仅为满足紧急且时间敏感的公共安全、公共健康、研究或环境需求而签发,并且不得授权获取列于第3511、4700、5050或5515节的全面保护物种,或根据第2070节列为受威胁或濒危的物种。授权书不能 替代根据第1002节、第1022节或任何其他可获得的法律和法规签发的许可证。授权书应明确被授权人,并包含关于所授权活动的详细信息。部门应自签发之日起不少于五年保存所有授权书的记录,并应公众要求提供。

Section § 5505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您将软体动物、甲壳动物和两栖动物用作鱼饵,或将它们放回它们被捕获的同一水域。

软体动物、甲壳动物和两栖动物可用作鱼饵,或在捕获它们的同一水域放生。

Section § 5507

Explanation
根据这项法律,在禁止使用鱼叉捕鱼的湖泊或溪流300英尺范围内持有鱼叉或起鱼钩是违法的。但是,这项规定有两个例外:如果你在钓鱼时使用起鱼钩作为辅助工具,则可以持有起鱼钩;并且你可以在家中持有鱼叉或起鱼钩。

Section § 5508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如果鱼类因被切割或清理而无法测量其尺寸或重量,那么在船上持有它们或将其带上岸是违法的。但是,委员会可以制定规则,为加工过的鱼类设定与整鱼尺寸或重量标准相符的尺寸或重量标准。

Section § 5509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如果鱼的种类无法识别,将其放在船上或带上岸是违法的。但也有例外情况,例如法典中的其他规定或法规允许这样做。委员会可以制定规则,允许来自合法许可船只的鱼类即使种类不明确也可以带上岸,但他们必须遵守某些规定。

Section § 5510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委员会制定规则,以防止为非营利目的捕获的鱼变质和浪费。他们还可以制定规则,规定如何处理这些鱼的剩余部分。

Section § 5511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在为州立鱼类孵化场取水的地点上游的河流中,你不能进行任何鱼类繁殖或养殖活动,除非你获得了部门的特别许可。

Section § 5514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在内陆水域,如果奇努克鲑鱼、银鲑鱼、红大麻哈鱼或任何硬头鳟不是用嘴咬住鱼饵或拟饵捕获的,捕杀或持有它们是违法的。如果你捕获了这些鱼,但它们不是嘴部上钩,你必须无损地将其放生。

Section § 5515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通常情况下,完全受保护的鱼类物种在任何时候都不能被捕获或持有,并且不会为此目的颁发任何许可证或执照,除非是为了旨在恢复受保护物种的科学研究。要进行此类研究,加州渔业和野生动物部必须首先通知相关方并允许他们发表意见。该研究不得作为项目环境缓解措施的一部分。完全受保护的鱼类包括科罗拉多白鲑和欧文斯鳉鱼等物种。合法进口的完全受保护鱼类可以凭该部门的许可证持有。

(a)Copy CA 渔业和猎物法典 Code § 5515(a)
(1)Copy CA 渔业和猎物法典 Code § 5515(a)(1) 除本节或第2081.4、2081.6、2081.7、2081.10、2081.11、2081.15、2089.7或2835节另有规定外,完全受保护鱼类在任何时候均不得被捕获或持有。本法典或任何其他法律的任何规定均不得解释为授权颁发捕获完全受保护鱼类的许可证或执照,且此前颁发的任何许可证或执照均不得为此目的具有效力。但是,部门可以授权为必要的科学研究而捕获完全受保护鱼类,包括为恢复完全受保护、受威胁或濒危物种所做的努力。在授权捕获完全受保护鱼类之前,部门应努力通知所有受影响和感兴趣的各方,以征求对拟议授权的信息和意见。该通知应在加州法规公告登记册上发布,并提供给已书面通知部门其对完全受保护物种感兴趣,并已向部门提供电子邮件地址(如有)或邮寄地址的每个人。受影响和感兴趣的各方应在通知在加州法规公告登记册上发布后30天内,就拟议授权提供相关信息和意见。
(2)CA 渔业和猎物法典 Code § 5515(a)(2) 本款所称“科学研究”不包括作为项目特定缓解措施的一部分而采取的行动,该项目定义见《公共资源法》第21065节。
(3)CA 渔业和猎物法典 Code § 5515(a)(3) 合法进口的完全受保护鱼类可凭部门颁发的许可证持有。
(b)CA 渔业和猎物法典 Code § 5515(b) 以下为完全受保护鱼类:
(1)CA 渔业和猎物法典 Code § 5515(b)(1) 科罗拉多白鲑 (Ptychocheilus lucius)。
(2)CA 渔业和猎物法典 Code § 5515(b)(2) 莫哈维鲢鱼 (Gila mohavensis)。
(3)CA 渔业和猎物法典 Code § 5515(b)(3) 迷失河吸口鱼 (Deltistes luxatus and Catostomus luxatus)。
(4)CA 渔业和猎物法典 Code § 5515(b)(4) 莫多克吸口鱼 (Catostomus microps)。
(5)CA 渔业和猎物法典 Code § 5515(b)(5) 短吻吸口鱼 (Chasmistes brevirostris)。
(6)CA 渔业和猎物法典 Code § 5515(b)(6) 驼背吸口鱼 (Xyrauchen texanus)。
(7)CA 渔业和猎物法典 Code § 5515(b)(7) 欧文斯鳉鱼 (Cyprinodon radiosus)。
(8)CA 渔业和猎物法典 Code § 5515(b)(8) 无甲三刺鱼 (Gasterosteus aculeatus williamsoni)。
(9)CA 渔业和猎物法典 Code § 5515(b)(9) 粗糙杜父鱼 (Cottus asperrimus)。

Section § 5516

Explanation
本法律规定,如果河流、溪流、湖泊或其他水体被指定仅限使用人造苍蝇或拟饵进行捕鱼,则必须在常见的入口处张贴告示。这些告示应告知垂钓者具体的捕鱼限制。

Section § 5517

Explanation

在加利福尼亚州,通常情况下,捕捞大白鲨或使用任何诱饵、诱惑物或诱食剂来吸引它们是违法的,除非您持有特殊许可证或存在特定例外情况。如果附近有大白鲨,您不能在距离海岸、码头或防波堤一海里范围内放置鲨鱼诱饵、诱惑物或诱食剂。这也包括在大白鲨所在区域使用此类物品来观察鲨鱼。

“鲨鱼诱饵、鲨鱼诱惑物或鲨鱼诱食剂”指的是任何通过嗅觉、味觉或视觉吸引鲨鱼的物品,例如血液或鱼类,也包括诱骗物。

(a)CA 渔业和猎物法典 Code § 5517(a) 除非根据第1002条颁发的许可证授权,或根据第8599条(b)款的规定,否则从事以下任何行为均属非法:
(1)CA 渔业和猎物法典 Code § 5517(a)(1) 捕获任何大白鲨(Carcharodon carcharias)。
(2)CA 渔业和猎物法典 Code § 5517(a)(2) 使用任何鲨鱼诱饵、鲨鱼诱惑物或鲨鱼诱食剂来吸引任何大白鲨。
(3)CA 渔业和猎物法典 Code § 5517(a)(3) 在任何海岸线、码头或防波堤的一海里范围内,当大白鲨可见或已知存在时,将任何鲨鱼诱饵、鲨鱼诱惑物或鲨鱼诱食剂放入水中。
(4)CA 渔业和猎物法典 Code § 5517(a)(4) 当大白鲨可见或已知存在时,为观察任何鲨鱼而将任何鲨鱼诱饵、鲨鱼诱惑物或鲨鱼诱食剂放入水中。
(b)CA 渔业和猎物法典 Code § 5517(b) 就本条而言,“鲨鱼诱饵、鲨鱼诱惑物或鲨鱼诱食剂”是指任何通过味觉、嗅觉或视觉吸引鲨鱼的天然或人造产品或装置,包括但不限于血液、鱼类或其他鲨鱼可能摄食的物质,以及水面或水下诱骗物。

Section § 5520

Explanation

本节阐明了加州立法机关的意图,即委员会应按照法律另一节中规定的具体鲍鱼恢复和管理计划来管理鲍鱼。

立法机关旨在,委员会应按照根据第5522条提交的鲍鱼恢复和管理计划,对鲍鱼进行管理。

Section § 5521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在加州特定海域,对出于娱乐或商业目的捕捞、持有或将任何鲍鱼带上岸的行为实施了禁令或暂时停止。这项禁令适用于旧金山湾以南的区域,包括法拉隆群岛和南加州海峡群岛等岛屿。在禁令生效期间,进行任何这些活动都是非法的。

已对在本州海域,即旧金山湾口中心点向正西磁向延伸线以南的水域,包括加利福尼亚大陆海岸外的所有岛屿,包括但不限于法拉隆群岛和南加州海峡群岛,出于商业或娱乐目的捕捞、持有或上岸鲍鱼(Haliotis属)的行为实施暂停令。在暂停令生效期间,在上述海域出于商业或娱乐目的捕捞、持有或上岸鲍鱼属违法行为。

Section § 5521.5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在加利福尼亚州的特定区域,为商业目的捕捞鲍鱼是违法的。这些区域包括第6、7、16、17、19A等特定区域,以及第10区和第20区的部分区域。

此外,如果一个人持有超过12只鲍鱼或超过年度捕捞限额的鲍鱼,并且他们需要持有捕捞许可证,那么就推定他们打算出售这些鲍鱼。

(a)CA 渔业和猎物法典 Code § 5521.5(a) 除第5521条规定的暂停令外,且无论任何其他法律规定如何,在第6、7、16、17或19A区,在洛沃斯角以北的第10区,或在东南岩与圣卡塔利娜岛最西端之间的第20区,为商业目的捕捞鲍鱼属非法行为。
(b)CA 渔业和猎物法典 Code § 5521.5(b) 对于根据第7145条规定需要取得许可证的人,持有超过12只鲍鱼或超过年度捕捞限额的鲍鱼,是该人持有鲍鱼用于商业目的的初步证据。

Section § 5521.6

Explanation
本法律允许注册水产养殖者采集鲍鱼用于繁殖,尽管其他条款对此有限制。此规定与另一条款中提及的具体指导方针相符。

Section § 5522

Explanation

本节要求制定一份详细的鲍鱼恢复和管理计划。该计划必须包含关于鲍鱼生物学的科学信息、物种恢复目标,以及在必要时如何在商业和休闲潜水员之间分配捕捞量的策略。它还应包括成本估算、时间表和衡量恢复成功与否的可衡量标准。

该计划的资金来源于鲍鱼报告卡的收费。计划可以提出禁渔区并设定可持续的捕捞限额。到2008年1月1日,该计划可能会允许重新开放捕捞区域,但这取决于委员会的批准。如果商业捕捞恢复,优先权将给予在1996-97年度持有许可证的人。

(a)CA 渔业和猎物法典 Code § 5522(a) 部门应在2003年1月1日或之前向委员会提交一份全面的鲍鱼恢复和管理计划。该计划应包含以下所有内容:
(1)CA 渔业和猎物法典 Code § 5522(a)(1) 关于鲍鱼生物学、栖息地要求和所受威胁的科学知识解释。
(2)CA 渔业和猎物法典 Code § 5522(a)(2) 中期和长期恢复目标的摘要,包括一系列替代性的中期和长期保护和管理目标及活动。部门应报告其偏好推荐活动的原因。
(3)CA 渔业和猎物法典 Code § 5522(a)(3) 如果鲍鱼捕捞分配有必要,则提供在休闲潜水员和商业潜水员之间分配捕捞量的替代方案。
(4)CA 渔业和猎物法典 Code § 5522(a)(4) 实现该物种中期和长期恢复目标所需时间和成本的估算,包括现有或预期的资金来源,以及实现最终恢复目标所需时间和成本的初步预测。还应包括一份实施时间表。
(5)CA 渔业和猎物法典 Code § 5522(a)(5) 实现中期恢复目标所需时间的估算,以及审查和修订策略的触发条件。
(6)CA 渔业和猎物法典 Code § 5522(a)(6) 描述客观可衡量的标准,以确定恢复策略的目标和目的是否正在实现,以及识别成功恢复的程序。这些标准和程序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A)CA 渔业和猎物法典 Code § 5522(a)(6)(A) 在不受海獭主导的适宜栖息地内,对原有鲍鱼床的特定丰度和体长频率分布标准。
(B)CA 渔业和猎物法典 Code § 5522(a)(6)(B) 显示多个体长等级的体长频率分布,以确保持续补充可捕捞种群。
(C)CA 渔业和猎物法典 Code § 5522(a)(6)(C) 拟议重新开放捕捞区域对整个生态系统的繁殖重要性,以及每次重新开放对邻近区域鲍鱼种群恢复的潜在影响。
(b)CA 渔业和猎物法典 Code § 5522(b) 在适当情况下,恢复和管理计划可包括以下内容:
(1)CA 渔业和猎物法典 Code § 5522(b)(1) 鲍鱼禁捕区网络。
(2)CA 渔业和猎物法典 Code § 5522(b)(2) 总允许捕捞量,反映每个物种能够长期维持的产量,采用现有最佳科学依据,并考虑到物种的生态重要性和海洋生态系统的变异性。
(3)CA 渔业和猎物法典 Code § 5522(b)(3) 永久性减少捕捞量。
(c)CA 渔业和猎物法典 Code § 5522(c) 编制恢复和管理计划以及任何规划和范围界定会议的资金应来源于鲍鱼报告卡或印花税的收费。
(d)CA 渔业和猎物法典 Code § 5522(d) 在2008年1月1日或之前,以及委员会通过恢复和管理计划后,部门可向委员会申请在第5521节所述水域的全部或任何部分重新开放休闲或商业捕捞。如果委员会认定资源能够支持额外的捕捞活动,并且这些活动符合鲍鱼恢复计划,则可重新开放第5521节所述水域的全部或部分,并酌情规定和实施管理措施。如果委员会认定此举对于遵守鲍鱼管理计划是必要的,则可关闭或酌情在本节规定开放的任何区域设立禁捕海洋避难所。
(e)CA 渔业和猎物法典 Code § 5522(e) 如果委员会认定商业捕捞是适当的管理措施,则参与该渔业的优先权应给予在1996-97许可年度持有商业鲍鱼捕捞许可证的人员。

Section § 5523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如果根据科学证据发现鱼类含有高水平有毒物质,渔业和野生动物主任可以关闭或限制州水域的捕鱼活动。当健康风险解除后,这些限制可以取消。该法律还包括穿越封闭水域的规定,并概述了在封闭区域捕鱼的处罚。对于珍宝蟹季节的开放延迟有特殊规定。重要的是,正常的法规变更程序不适用于这些行动。

(a)Copy CA 渔业和猎物法典 Code § 5523(a)
(1)Copy CA 渔业和猎物法典 Code § 5523(a)(1) 如果环境健康危害评估主任在与州公共卫生官员协商后,根据充分且充足的科学证据,确定任何鱼类或鱼类亚种可能因高水平有毒物质对人类健康构成风险,则渔业和野生动物主任可以下令关闭任何水域或以其他方式限制在该州水域捕捞该物种。
(2)CA 渔业和猎物法典 Code § 5523(a)(2) 在渔业和野生动物主任根据paragraph (1)下令关闭任何水域或限制捕捞任何鱼类物种后,渔业和野生动物主任应通知委员会,并请求委员会在其下一次预定的全体委员会会议上安排对该关闭或限制进行公开讨论。
(3)CA 渔业和猎物法典 Code § 5523(a)(3) 如果渔船遵守部门规定的电子监控要求,则可以穿越封闭水域,并持有根据paragraph (1)捕捞受到其他限制的物种。
(b)Copy CA 渔业和猎物法典 Code § 5523(b)
(1)Copy CA 渔业和猎物法典 Code § 5523(b)(1) 当环境健康危害评估主任在与州公共卫生官员协商后,确定健康风险不再存在时,环境健康危害评估主任应通知渔业和野生动物主任,并请求重新开放根据subdivision (a)关闭的任何水域,并解除根据subdivision (a)施加的任何限制。
(2)CA 渔业和猎物法典 Code § 5523(b)(2) 在收到根据paragraph (1)发出的通知和请求后,渔业和野生动物主任应以促进公平有序渔业的方式,开放根据subdivision (a)关闭的任何水域,并解除根据subdivision (a)施加的任何限制。
(c)CA 渔业和猎物法典 Code § 5523(c) 从任何封闭水域捕捞任何鱼类或以其他方式违反根据本节施加的任何捕捞限制均属非法。
(d)CA 渔业和猎物法典 Code § 5523(d) 如果根据本节,珍宝蟹季节的任何水域开放被延迟,渔业和野生动物主任可以进一步延迟开放这些水域,以便在渔具设置期前提供72小时的通知。如果,在72小时通知后,渔具设置期将在联邦假日、州假日、感恩节前一天、December 24或December 31开始,渔业和野生动物主任可以延迟开放这些水域,以延长必要的时间,使渔具设置期在下一个非上述日期的日子开始。
(e)CA 渔业和猎物法典 Code § 5523(e) 《政府法典》第二编第三部第一章第3.5章(自第11340条起)不适用于根据本节采取的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