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1360

Explanation
本节正式将该法律命名为《橡树林地保护法案》,这样人们就可以用这个名字来指代它。

Section § 1361

Explanation

本节定义了加州橡树林地保育相关的重要术语。它阐明了参与方、所包含的资源和栖息地,以及保育工作中的具体计划和要素。“委员会”指野生动物保护委员会,而“基金”则用于橡树林地保育。关键术语包括“保育地役权”、“土地改良”和“橡树林地管理计划”。它还明确了橡树和橡树林地的构成,以及地方政府和非营利组织在这些保育活动中的作用。

为本条目的目的,下列术语具有以下含义:
(a)CA 渔业和猎物法典 Code § 1361(a) “委员会”指根据第1320条设立的野生动物保护委员会。
(b)CA 渔业和猎物法典 Code § 1361(b) “保育地役权”指《民法典》第815.1条所定义的保育地役权。
(c)CA 渔业和猎物法典 Code § 1361(c) “基金”指橡树林地保育基金。
(d)CA 渔业和猎物法典 Code § 1361(d) “土地改良”指恢复或增强具有生物功能的橡树林地栖息地。
(e)CA 渔业和猎物法典 Code § 1361(e) “地方政府实体”指任何市、县、市县、区或其他地方政府实体,如果该实体被授权获取和持有不动产所有权。
(f)CA 渔业和猎物法典 Code § 1361(f) “非营利组织”指符合《民法典》第815.3条(a)款要求的免税非营利组织。
(g)CA 渔业和猎物法典 Code § 1361(g) “橡树”指栎属中的任何物种。
(h)CA 渔业和猎物法典 Code § 1361(h) “橡树林地”指冠层覆盖率大于10%的橡树林,或历史上可能支持过大于10%冠层覆盖率的橡树林。
(i)CA 渔业和猎物法典 Code § 1361(i) “橡树林地管理计划”指一项长期保护橡树林地并补偿私人土地所有者保育橡树林地的计划。
(j)CA 渔业和猎物法典 Code § 1361(j) “特殊橡树林地栖息地要素”指多层和单层冠层、河岸带、树洞、枯立木和倒木。

Section § 1362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旨在鼓励对加州橡树林地进行长期保护和养护。它向土地所有者提供财政激励,以保护这些区域,并支持有助于维持健康橡树林地的农牧业实践。

该法律还旨在保护私人土地上对野生动物至关重要的橡树。鼓励地方规划工作与保护橡树林地及特殊栖息地特征保持一致。

此外,还制定了使用特定债券法案资金支持这些养护工作的指导方针,并设立了一个专门的橡树林地养护基金,附有明确的拨款指南。

立法机关的意图是,本条将实现以下所有目标:
(a)CA 渔业和猎物法典 Code § 1362(a) 通过向土地所有者提供财政激励,以长期保护和促进具有生物功能的加州橡树林地,从而支持和鼓励自愿、长期的私人管理和养护。
(b)CA 渔业和猎物法典 Code § 1362(b) 提供激励措施,以保护和鼓励以保护和促进健康橡树林地的方式运营的农牧业。
(c)CA 渔业和猎物法典 Code § 1362(c) 为保护私人土地上具有卓越野生动物价值的橡树提供激励措施。
(d)CA 渔业和猎物法典 Code § 1362(d) 鼓励与保护橡树林地,特别是特殊橡树林地栖息地要素相一致的当地土地利用规划。
(e)CA 渔业和猎物法典 Code § 1362(e) 根据2000年《安全社区公园、清洁水、清洁空气和海岸保护债券法案》(维拉莱戈萨-基利法案(《公共资源法典》第5部第1.692章(自第5096.300条起))),为橡树林地拨款的使用提供指导方针。
(f)CA 渔业和猎物法典 Code § 1362(f) 设立一个橡树林地养护基金,未来可向该基金拨款用于橡树林地保护,并明确拨款指南。

Section § 1363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在加州州财政部设立了橡树林地保护基金,旨在保护橡树栖息地。该基金可以通过捐赠、立法拨款或联邦资金获得资金,并用于实施保护活动,包括行政费用。它还可以使用特定债券的资金进行保护项目。林业和消防局提供建议,但委员会可以接受或拒绝这些建议。

该基金支持用于保护地役权、土地改良、与私人土地所有者签订的成本分摊协议、关于橡树林地效益的公共教育以及技术援助的赠款。至少80%的赠款必须用于保护地役权、土地改良和成本分摊,而用于教育、规划和技术援助的比例不得超过20%。这项法律规定了根据相关公共资源法典,保护基金应如何使用。

(a)CA 渔业和猎物法典 Code § 1363(a) 橡树林地保护基金特此在州财政部设立。该基金应由委员会管理。基金中的款项经立法机关拨款后,可用于本条的目的。
(b)CA 渔业和猎物法典 Code § 1363(b) 资金可从捐赠、赠款、立法机关为本条目的拨款、联邦赠款或贷款或其他来源存入基金,并应用于执行本条的目的,包括行政费用。来自2000年安全社区公园、清洁水、清洁空气和海岸保护债券法案(维拉莱戈萨-基利法案(《公共资源法典》第5部第1.692章(第5096.300节起)))的资金,但不包括作为联邦森林遗产计划配套资金的款项,应存入该基金。
(c)CA 渔业和猎物法典 Code § 1363(c) 在符合2000年安全社区公园、清洁水、清洁空气和海岸保护债券法案(维拉莱戈萨-基利法案(《公共资源法典》第5部第1.692章(第5096.300节起)))的范围内,委员会可使用橡树林地保护基金中指定用于橡树林地保护和恢复的资金,用于与加州森林遗产计划(《公共资源法典》第10.5部(第12200节起))相关的项目,但仅限于本条规定的目的,并且仅在满足以下要求时:
(1)CA 渔业和猎物法典 Code § 1363(c)(1) 林业和消防局应向委员会提出初步建议。
(2)CA 渔业和猎物法典 Code § 1363(c)(2) 委员会可拒绝林业和消防局的任何初步建议。随后,如果该局以委员会认为重大的方式修改了初步提案,委员会可在过程中的任何时候撤回其对该建议的初步批准。
(d)CA 渔业和猎物法典 Code § 1363(d) 基金中的款项可用于以下所有目的:
(1)CA 渔业和猎物法典 Code § 1363(d)(1) 用于购买橡树林地保护地役权的赠款。任何根据《民法典》第815.3节获授权持有保护地役权的实体,均可根据本条持有保护地役权。保护地役权的持有人应每年确保该年度已满足保护地役权条件。
(2)CA 渔业和猎物法典 Code § 1363(d)(2) 用于土地改良的赠款。
(3)CA 渔业和猎物法典 Code § 1363(d)(3) 向签订长期保护协议的私人土地所有者提供成本分摊激励付款。协议应包括有利于橡树林地并促进农牧业经济可持续性的管理实践。
(4)CA 渔业和猎物法典 Code § 1363(d)(4) 由地方政府实体、公园和开放空间区、资源保护区以及非营利组织开展的公共教育和宣传。公共教育和宣传应识别并传达保护橡树林地栖息地价值策略的社会、经济、农业和生物效益,包括减少水土流失、增加径流、提高保水能力和可持续农业运营的流域保护效益。
(5)CA 渔业和猎物法典 Code § 1363(d)(5) 协助地方政府实体、公园和开放空间区、资源保护区以及非营利组织在地方总体规划中制定和实施橡树保护要素。
(6)CA 渔业和猎物法典 Code § 1363(d)(6) 符合保护橡树林地目的的技术援助。
(e)CA 渔业和猎物法典 Code § 1363(e) 委员会根据本条发放的所有赠款中,用于(d)款第(4)、(5)和(6)项所述目的的款项不得超过20%。根据本条可用于赠款的资金中,不少于80%的款项应用于(d)款第(1)、(2)和(3)项所述目的。
(f)CA 渔业和猎物法典 Code § 1363(f) 尽管有任何其他法律规定,本条规定了根据《公共资源法典》第5096.350节(a)款第(4)项用于保护橡树林地的资金支出。

Section § 1364

Explanation

本节允许基金中的资金由地方政府实体、各类区、私人土地所有者和非营利组织使用。这些资金必须用于另一节中概述的目的,具体而言是第1363条 (d) 款。

基金中的资金应可供地方政府实体、公园和开放空间区、资源保护区、私人土地所有者以及非营利组织用于第1363条 (d) 款规定的目的。

Section § 1365

Explanation

本法律条款要求一个委员会制定授予拨款的指导方针,这些拨款旨在保护橡树林地。这些指导方针必须通过与林业、农业和环保相关的多个部门和组织协商制定。在授予拨款时,应优先考虑那些在保护橡树林地方面最具成本效益的地役权收购。

委员会应制定并采纳授予拨款的指导方针和标准,以实现橡树林地最大程度的持久保护。委员会应与林业和消防局、食品和农业局、加州大学综合硬木牧场管理项目、环保团体以及农业和牧场协会协商制定这些指导方针。就本条实施的拨款授予而言,委员会的标准应规定,与地役权的实际资源价值相比,最具成本效益的地役权收购应获得优先权。

Section § 1366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了加州县市申请橡树林地管理相关拨款的资格要求。要符合资格,县市必须制定橡树林地管理计划,描述其区域内的所有本地橡树物种,并确保拟议的地役权不仅仅是为了履行其他法律义务。这些计划应提供比现有法律更强的保护,并根据《拉尔夫·M·布朗法案》接受公开会议的监督。非营利组织和其他地方实体可以申请资金来制定这些计划,但必须由市或县批准。此外,任何拨款提案都必须与现有的橡树林地计划保持一致。最后,如果多个实体希望为同一区域申请拨款,市或县将指定一个牵头方负责橡树林地管理。

(a)CA 渔业和猎物法典 Code § 1366(a) 为符合本条规定的拨款资格,拨款将用于的县或市应当制定,或证明其已制定一项橡树林地管理计划,其中应包括对位于该县或市管辖范围内的所有本地橡树物种的描述。
(b)CA 渔业和猎物法典 Code § 1366(b) 为符合本条规定的拨款资格,委员会应证明,任何拟议的地役权过去和现在均未被要求满足由一个或多个公共机构签发的任何租赁、许可证、执照、证书或其他使用权对土地所有者施加的条件,包括但不限于根据已批准的环境影响报告对项目环境的重大影响进行缓解,或根据《公共资源法典》的《加利福尼亚环境质量法》(第13部分(自第21000条起))要求缓解负面声明。
(c)CA 渔业和猎物法典 Code § 1366(c) 为符合本条规定的拨款资格,申请人应证明其提案提供的橡树林地保护比提案日期时现行法律的适用规定更具保护性。
(d)CA 渔业和猎物法典 Code § 1366(d) 县或市可以制定橡树林地管理计划。非营利公司、公园和开放空间区、资源保护区或其他地方政府实体可以向委员会申请资金,为县或市制定橡树林地管理计划,但县或市应保留批准橡树林地管理计划的最终权力。
(e)CA 渔业和猎物法典 Code § 1366(e) 制定初步橡树林地管理计划的程序,以及根据县或市的决定,对计划进行重大修订的通过,均受《拉尔夫·M·布朗法案》(《政府法典》第5篇第2部第1分部第9章(自第54950条起))的约束。
(f)CA 渔业和猎物法典 Code § 1366(f) 地方政府实体、非营利公司、公园和开放空间区、私人土地所有者或资源保护区提出的旨在为本条目的而支出的拨款提案,应由县或市证明其符合该县或市的橡树林地管理计划。如果提案所涵盖的土地位于一个以上县或市的管辖范围内,每个县或市都应证明该提案符合各自的橡树林地管理计划。
(g)CA 渔业和猎物法典 Code § 1366(g) 如果两个或多个实体根据本条规定向委员会申请同一管辖区域的拨款,县或市应指定哪个实体牵头管理该区域的橡树林地栖息地。

Section § 1367

Explanation

在2002年4月1日之前,委员会和林业与消防局必须制定一个保护橡树林地的计划。如有必要,他们需要与其他林业项目合作,为该计划提供资金。该计划要求市或县纳入具体要素,重点保护橡树和其栖息地,同时控制成本。这些要素可能包括绘制树木位置图、制定冠层保留标准、规划栖息地缓解措施,以及建立跟踪和更新计划的流程。一个在线平台将存储这些计划,方便公众和机构查阅。该计划还应详细说明他们将如何与其他致力于类似橡树保护工作的机构(例如防治橡树病害的机构)进行协调。

在2002年4月1日或之前,委员会和林业与消防局应制定一份关于保护橡树林地的谅解备忘录,该备忘录应包括以下所有内容:
(a)CA 渔业和猎物法典 Code § 1367(a) 如有必要,建立一个具体的合作流程,以结合2000年加州森林遗产计划法案(《公共资源法典》第10.5部(第12200条起))利用基金中的资金。
(b)CA 渔业和猎物法典 Code § 1367(b) 列出县或市应在其橡树林地管理计划中包含的要素。计划中包含的项目应协助县或市明确保护重点,并防止橡树林地栖息地碎片化,同时最大限度地降低制定计划的成本和行政负担。这些要素可包括以下任何或所有内容:
(1)CA 渔业和猎物法典 Code § 1367(b)(1) 树木普查测绘。
(2)CA 渔业和猎物法典 Code § 1367(b)(2) 橡树冠层保留标准。
(3)CA 渔业和猎物法典 Code § 1367(b)(3) 橡树栖息地缓解措施。
(4)CA 渔业和猎物法典 Code § 1367(b)(4) 监测计划有效性并根据需要修改计划的程序。
(c)CA 渔业和猎物法典 Code § 1367(c) 指定一个在线存储库,用于存放橡树林地管理计划,该存储库应便于公众和任何其他参与橡树林地保护工作的州机构访问。
(d)CA 渔业和猎物法典 Code § 1367(d) 讨论本条规定的橡树林地保护工作与其他州机构保护橡树林地的努力之间的关系,包括防治橡树猝死病的努力,并根据需要,概述与这些机构协调的计划。

Section § 1368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如果地方政府、公园区、保护区或非营利组织已经使用征用权获取土地用于橡树林地保护,委员会就不能批准向其提供拨款,除非土地所有者明确要求采取此行动。

Section § 1369

Explanation

本法律允许市或县规划部门使用拨款资金,与公民咨询委员会和自然资源专家合作,报告当地橡树林地的状况。此外,他们还必须在收到拨款后一年内,向市议会或县委员会报告拨款的使用情况。

市或县规划部门可以利用根据本条规定授予的拨款,咨询公民咨询委员会和适当的自然资源专家,以便就市或县橡树林地的状况向市议会或县监事会公开报告。每个根据本条规定收到拨款的市或县规划部门,应在收到拨款之日起一年内,酌情向市议会或县监事会报告这些拨款资金的使用情况。

Section § 1370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在至少有一百万美元存入基金之前,不能动用基金里的钱来制定规则或管理基金。简单来说,基金的运作必须等到存入足够的钱才能开始。

Section § 1372

Explanation

本节阐明,本条并未赋予任何委员会、机构或部门改变地方政策或就土地使用方式作出决定的新权力。

本条中的任何内容均未授予委员会或任何其他机构、办事处或部门影响地方政策或土地使用决策的任何新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