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2070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要求委员会创建并维护濒危物种和受威胁物种的名单。如果委员会认为有足够的科学证据支持,并且是基于现有最佳科学,就可以从这些名单中增加或删除物种。

Section § 2071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要求委员会制定指导方针,说明个人如何请求将某个物种列入濒危或受威胁物种名单,或从这些名单中移除。

Section § 2071.5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部门需要提出建议,而委员会则要制定规则,来决定一个物种是否应该被列为濒危或受威胁。

Section § 2072

Explanation
申请书必须是书面的,并且要明确标明是申请书。它还应该清楚地说明提议的行政行动。

Section § 2072.3

Explanation

本节概述了与物种保护相关的请愿书的最低要求。它必须包括支持采取行动的科学证据,关于物种种群趋势、分布和栖息地的信息,以及影响物种的威胁和当前的管理措施。请愿书还应提出未来的管理策略,并提供物种分布的详细地图。

为被接受,请愿书应至少包含足够的科学信息,以证明所请求的行动可能是有根据的。请愿书应包括有关物种的种群趋势、分布范围、分布、丰度和生活史的信息,影响种群生存和繁殖能力的因素,威胁的程度和紧迫性,现有管理措施的影响,未来管理的建议,以及信息的可用性和来源。请愿书还应包括有关物种生存所需的栖息地类型、详细的分布图以及申请人认为相关的任何其他因素的信息。

Section § 2072.7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部门在没有其他人提出申请的情况下,建议修改濒危或受威胁物种名单。当部门提出此类建议时,他们必须按照另一项法律(第 (2072.3) 条)的规定提供具体信息。这些建议被视为正式申请,并且必须经过与其他申请类似的过程,如其他条款(第 (2074) 条至第 (2079) 条)所述。

部门可以在没有利害关系方提出申请的情况下,向委员会建议将某个物种列入濒危物种名单或受威胁物种名单,或从其中移除。如果部门根据本条提出建议,应包含第 (2072.3) 条中规定的信息。部门根据本条提出的建议,应被委员会视为一份附有部门建议接受并审议的申请,如第 (2073.5) 条 (b) 款所述,并受第 (2074) 条至第 (2079) 条(含)的约束。

Section § 2073

Explanation

如果有人根据第2072.3条提交请愿书,委员会必须在10天内将其发送给相关部门。

在收到利害关系人根据第2072.3条提交的请愿书后10天内,委员会应将该请愿书转交至部门。

Section § 2073.3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要求委员会在《加州法规公告登记册》上公布,何时收到将物种列入、从濒危或受威胁物种名录中移除或改变其状态的请愿书,或何时开始此类评估。该通知必须包括物种的学名和俗名、其栖息地类型(如果已知),以及人们可以在何处提交有关该物种的信息。

此外,委员会必须通过邮件将此通知告知利害关系人,向他们提供公告中包含的详细信息。

(a)CA 渔业和猎物法典 Code § 2073.3(a) 委员会应在《加州法规公告登记册》上发布通知,告知收到根据第2072.3条由部门准备的请愿书,或由利害关系方提出并根据第2073条转交部门的请愿书,或开始评估,以根据第2072.7条将物种列入、从濒危物种名录或受威胁物种名录中移除,或改变物种在该名录上的状态。该通知至少应包括以下所有内容:
(1)CA 渔业和猎物法典 Code § 2073.3(a)(1) 物种的学名和俗名。
(2)CA 渔业和猎物法典 Code § 2073.3(a)(2) 栖息地类型,如果请愿书中包含该信息。
(3)CA 渔业和猎物法典 Code § 2073.3(a)(3) 利害关系人可以向部门提交与请愿物种相关信息的地点。
(b)CA 渔业和猎物法典 Code § 2073.3(b) 委员会应根据第2078条,通过邮件通知利害关系人根据(a)款准备的通知,并应将通知副本邮寄给这些人。

Section § 2073.4

Explanation

如果有人拥有关于正在考虑受保护物种的信息,他们可以在该物种被审查期间将其发送给相关部门。这些信息应与已设定的具体标准相关。

收到此类信息后,部门有30天时间通知提交申请的人所提供信息中包含的内容。

(a)CA 渔业和猎物法典 Code § 2073.4(a) 任何人可以在根据第2073.5条对申请进行评估期间,向部门提交与被申请物种相关的信息。该信息应与第2072.3条中确定的事项相关。
(b)CA 渔业和猎物法典 Code § 2073.4(b) 在根据(a)款收到信息后30天内,部门应将该信息的内容通知申请人。

Section § 2073.5

Explanation

本法律条款描述了部门在评估与渔猎保护相关的请愿书时必须遵循的程序。在收到请愿书后90天内,部门需要对其进行评估,同时考虑其拥有或收到的其他相关信息,然后向委员会提交一份附有建议的书面报告。如果信息不足,部门可以建议驳回请愿书;如果证据充分,则可以建议接受并审议该行动。如果需要更多时间,部门可以申请最多额外30天的延期进行进一步审查。评估报告应包含或列出评估过程中审查过的所有信息,如果未附带副本,则应说明查阅地点。

(a)CA 渔业和猎物法典 Code § 2073.5(a) 收到请愿书后90天内,部门应根据请愿书本身以及部门拥有或收到的其他相关信息对请愿书进行评估,并向委员会提交书面评估报告,其中包含以下建议之一:
(1)CA 渔业和猎物法典 Code § 2073.5(a)(1) 根据请愿书所载信息,没有足够信息表明所请求的行动可能是有根据的,并且请愿书应予驳回。
(2)CA 渔业和猎物法典 Code § 2073.5(a)(2) 根据请愿书所载信息,有足够信息表明所请求的行动可能是有根据的,并且请愿书应予接受和审议。
(b)CA 渔业和猎物法典 Code § 2073.5(b) 应局长请求,委员会可准予部门延期,延长期限不超过30天,以使部门有额外时间进一步分析和评估请愿书并完成其评估报告。
(c)CA 渔业和猎物法典 Code § 2073.5(c) 部门的评估报告应包括在评估请愿书期间,根据第2073.4条(a)款提交给部门的所有信息的副本或清单。如果未附带副本,报告应说明所列信息可在何处查阅。

Section § 2073.7

Explanation

本节允许申请人在委员会会议开始之前的任何时间更改其请愿书。如果该更改很重要,委员会必须将其送回部门进行另一次审查,发布关于该更改的公告,并调整任何已安排的公开听证会,以确保公众有机会发表评论。

申请人可以在委员会根据第 2074.2 条举行的会议开始之前的任何时间修改请愿书。但是,如果委员会认定该修改是实质性的,委员会应根据第 2073.5 条将请愿书重新提交给部门进行审查,根据第 2073.3 条公布修改通知,并重新通知或延期根据第 2074 条安排的任何听证会,以便为公众提供充分的评论机会。

Section § 2074

Explanation
委员会必须在其下一次会议上审查收到的任何请愿书,但必须在收到请愿书并将评估报告公开发布至少30天后才能进行。他们还必须将会议议程发送给利害关系方,并允许人们查阅请愿书、评估报告以及其他相关文件。

Section § 2074.2

Explanation

本法律描述了处理与环境问题相关的请愿书的流程。它始于一场公开听证会,任何人都可以提交信息或证词。一旦听证会结束,除非有新法律出台或委员会需要更多数据,否则不能再提交信息。如果委员会认定需要更多信息,他们将明确所需内容,并重新开启听证会以接收有限的输入。他们可能会继续会议,但除了特定情况外,不接受新信息。

在审查所有收集到的信息后,委员会决定是否有足够依据来推进请愿书中建议的行动。如果请愿书不充分,将发布一份驳回通知。如果请愿书充分,则被接受以供进一步审议;如果涉及将某个物种列入濒危或受威胁物种名单,则该物种被标记为候选物种。法律还要求根据指定条款发布和分发相关发现。

(a)CA 渔业和猎物法典 Code § 2074.2(a) 依照第2074条安排的会议上,委员会应就该请愿书举行公开听证会,并应接收书面或其他形式的信息以及口头证词。在委员会和部门工作人员、请愿人或任何其他人员的口头证词结束后,委员会可根据本节规定,结束公开听证会和委员会决定的行政记录。
(b)CA 渔业和猎物法典 Code § 2074.2(b) 委员会结束公开听证会后,委员会决定的行政记录即告关闭,除非(c)款另有规定,否则不得重新开启。一旦公开听证会结束,任何人不得就该请愿书向委员会提交进一步信息以供审议,且委员会不得接受任何进一步信息以供审议,除非(c)款另有规定。
(c)CA 渔业和猎物法典 Code § 2074.2(c) 委员会根据本节作出的决定的行政记录,一旦委员会结束公开听证会,不得重新开启,除非在委员会作出决定之前发生以下情况之一:
(1)CA 渔业和猎物法典 Code § 2074.2(c)(1) 州或联邦法律或法规发生变化,对委员会关于请愿书是否提供了足够信息以表明所请求的行动可能是有根据的决定产生直接而重大的影响。
(2)CA 渔业和猎物法典 Code § 2074.2(c)(2) 委员会认定其需要进一步信息来评估请愿书是否提供了足够信息以表明所请求的行动可能是有根据的。如果委员会在其审议期间作出该认定,委员会可在预定会议或延期会议的记录中请求,关于任何与确定请愿书是否提供了足够信息以表明所请求的行动可能是有根据的有关的问题的进一步信息。委员会根据本款提出的任何请求应指定向委员会提交信息的截止日期,并应重新开启行政记录,其目的仅限于接收与委员会在请求中指定的问题相关的进一步信息。委员会和部门工作人员、请愿人或任何其他人员可根据本款提交信息以回应请求。如果委员会根据本款重新开启记录,它应在作出决定之前,就提交的信息提供公众评论的机会。
(d)CA 渔业和猎物法典 Code § 2074.2(d) 委员会可自行决定,要么结束公开听证会并继续就请愿书举行会议以进行审议,要么将公开听证会和就请愿书举行的会议延期至后续日期,该日期不得晚于依照第2074条安排的会议后的90天,并须遵守适用的通知和议程要求。如果委员会结束公开听证会但继续会议以进行审议,任何人不得提交,且委员会不得接收与请愿书相关的进一步信息,除非(c)款另有规定。
(e)CA 渔业和猎物法典 Code § 2074.2(e) 在依照第2074条安排的会议上,或在依照(d)款安排的延期会议上,委员会应审议请愿书、部门的书面报告、收到的书面意见以及在公开听证会期间提供的口头证词,委员会应作出并记录以下发现之一:
(1)CA 渔业和猎物法典 Code § 2074.2(e)(1) 如果委员会发现请愿书未提供足够信息以表明所请求的行动可能是有根据的,委员会应发布一份发现通知,表明请愿书被驳回,包括请愿书不足的理由。
(2)CA 渔业和猎物法典 Code § 2074.2(e)(2) 如果委员会发现请愿书提供了足够信息以表明所请求的行动可能是有根据的,委员会应发布一份发现通知,表明请愿书被接受审议。如果被接受的请愿书建议将某个物种列入濒危物种名单或受威胁物种名单,委员会应在通知中说明被请愿的物种是候选物种。委员会应维护一份候选物种名单。
(f)CA 渔业和猎物法典 Code § 2074.2(f) 委员会应依照第2078条发布和分发与请愿书相关的发现。

Section § 2074.4

Explanation
当委员会受理一项请愿书时,应尽一切努力通知受请愿书影响或对请愿书感兴趣的人。该部门也必须迅速行动通知这些方。通知方式可以包括信函、报纸广告和新闻稿。拥有可能对物种生存至关重要的土地的业主必须得到通知,除非单独通知每个人过于复杂。

Section § 2074.6

Explanation

本法律概述了加州渔业和野生动物部在收到审查特定物种状况的请愿书时所遵循的程序。如果请愿书被接受,该部门必须迅速开始审查该物种的状况。在接受请愿书后的一年内,他们需要在线公布一份详细报告。该报告将基于现有最佳科学信息,说明请愿行动是否合理,识别关键栖息地,并提出恢复建议。在最终确定之前,报告草案必须经过独立的同行评审。该部门必须处理评审员的反馈,并根据需要修改草案。更新后的报告应在任何听证会之前在线公布至少30天,以征求公众意见。如果需要更多时间,委员会可批准延长六个月,以完成同行评审和公众咨询。

(a)CA 渔业和猎物法典 Code § 2074.6(a) 如果委员会接受审议请愿书,该部门应立即开始审查请愿书中涉及的物种状况。
(b)CA 渔业和猎物法典 Code § 2074.6(b) 自根据第2074.2条(e)款第(2)项公布接受审议请愿书通知之日起12个月内,该部门应编制一份最终书面同行评审报告,并将其在部门的互联网网站上向公众公布。该报告应基于部门可获得的最佳科学信息,表明请愿行动是否合理,包括对可能对物种持续生存至关重要的栖息地的初步识别,并建议管理活动和物种恢复的其他建议。
(c)CA 渔业和猎物法典 Code § 2074.6(c) 在发布最终书面报告之前,该部门应准备一份状况审查报告草案并进行独立同行评审,并在收到同行评审员的意见后,应评估并书面回应独立同行评审,并酌情修改状况审查报告草案。
(d)CA 渔业和猎物法典 Code § 2074.6(d) 修订后的报告应在部门的互联网网站上公布至少30天,供公众审查,然后才举行根据第2075条安排的听证会。
(e)CA 渔业和猎物法典 Code § 2074.6(e) 如果主任认为有必要延长以完成报告的独立同行评审,并提供至少30天的时间供公众审查同行评审报告,然后才举行第2075条规定的公开听证会,委员会可批准最长六个月的延期。

Section § 2074.8

Explanation

本节明确指出,委员会或部门在审查关于物种的请愿书时,没有义务进行自己的研究。此外,如果需要获取独立同行评审,主任有权延长完成现状报告的期限。

(a)CA 渔业和猎物法典 Code § 2074.8(a) 本条不施加任何职责或义务,也不以其他方式要求委员会或部门在审查请愿书及其相关文件和意见时,对任何物种进行独立研究或其他评估。
(b)CA 渔业和猎物法典 Code § 2074.8(b) 如果为根据第2074.6节获取独立同行评审而有必要,主任可批准延长完成现状报告的时间。

Section § 2075

Explanation

委员会收到与请愿书相关的部门报告后,必须在其下一次会议上审查该请愿书。会议议程必须提前分发。如果有人提出要求,该报告可以供查阅。

委员会应在收到根据第 (2074.6) 条规定提供的部门报告后,在其下一次可用的会议上安排对请愿书进行最终审议,并应根据第 (2078) 条分发该会议的待定议程。委员会应根据第 (2074.6) 条规定提供的部门报告或其副本,应要求提供查阅。

Section § 2075.5

Explanation

本节描述了委员会在决定与将物种列为濒危或受威胁相关的请愿书时必须遵循的程序。它始于一场公开听证会,会上会接收口头和书面证词。听证会结束后,委员会会关闭其决定的记录,除非相关法律发生变化或委员会需要更多信息。

记录只有在发生重大法律变更或委员会需要更多数据才能做出决定时才能重新开启。委员会随后继续开会以完成审议。它必须决定所请求的行动是否合理,并相应地更新物种状态。任何状态变更都将按照特定的法规程序正式记录和公布。

(a)CA 渔业和猎物法典 Code § 2075.5(a) 依照第2075条安排的会议上,委员会应就该请愿书举行公开听证会,并应接收书面或其他形式的信息以及口头证词。在委员会和部门工作人员、请愿人或任何其他人的口头证词结束后,委员会可根据本节规定,结束公开听证会并关闭委员会决定的行政记录。
(b)CA 渔业和猎物法典 Code § 2075.5(b) 委员会结束公开听证会后,委员会决定的行政记录即告关闭,除非(c)款另有规定,否则不得重新开启。公开听证会结束后,任何人不得向委员会提交进一步信息以供审议该请愿书,且委员会不得接受任何进一步信息以供审议该请愿书,除非(c)款另有规定。
(c)CA 渔业和猎物法典 Code § 2075.5(c) 委员会根据本节作出的决定的行政记录,一旦委员会结束公开听证会,即不得重新开启,除非在委员会作出决定之前发生以下情况之一:
(1)CA 渔业和猎物法典 Code § 2075.5(c)(1) 州或联邦法律或法规发生变化,对委员会关于请愿行动是否合理的决定产生直接而重大的影响。
(2)CA 渔业和猎物法典 Code § 2075.5(c)(2) 委员会认定其需要进一步信息来评估请愿行动是否合理。如果委员会在审议期间作出该认定,委员会可在预定会议或延期会议的记录中,要求提供关于任何与决定请愿行动是否合理相关问题的进一步信息。委员会根据本款提出的任何请求应指定信息必须提交给委员会的日期,并应仅为接收与委员会在请求中指定的议题相关的进一步信息而重新开启行政记录。委员会和部门工作人员、请愿人或任何其他人可根据本款提交信息以回应请求。
(d)CA 渔业和猎物法典 Code § 2075.5(d) 委员会可自行决定,要么结束公开听证会并继续就请愿书举行会议以进行审议,要么将公开听证会和请愿书会议均延期至不迟于依照第2075条安排的会议后90天的后续日期,并受适用的通知和议程要求约束。如果委员会结束公开听证会但继续会议以进行审议,任何人不得提交,且委员会不得接收与请愿书相关的进一步信息,除非(c)款另有规定。
(e)CA 渔业和猎物法典 Code § 2075.5(e) 在依照第2075条安排的会议上,或在依照(d)款安排的延期会议上,委员会应根据现有最佳科学信息作出以下发现之一:
(1)CA 渔业和猎物法典 Code § 2075.5(e)(1) 请愿行动不合理,在此情况下,该发现应载入委员会的公共记录,且请愿物种应从依照第2074.2条维护的候选物种名单中移除。
(2)CA 渔业和猎物法典 Code § 2075.5(e)(2) 请愿行动合理,或者请愿行动不合理但将请愿物种列为与请愿人请求的不同状态是合理的,在此情况下,委员会应在采纳书面发现后30天内,公布该发现的通知,并应将该物种添加至或从濒危物种名单或受威胁物种名单中移除。《政府法典》第二编第三部第一部分第3.5章(自第11340条起)不适用于根据本条文进行的物种状态变更。委员会应将状态变更提交给行政法办公室,以便向州务卿备案并在《加州法规》中公布。委员会应使用下划线或斜体字表示《加州法规》中的新增内容,并使用删除线表示删除内容,以反映状态变更。

Section § 2076

Explanation
根据本条作出的任何决定,都可以由法院进行审查,以确保其公平合法,具体审查方式如《民事诉讼法典》第1094.5条所述。

Section § 2076.5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委员会在存在威胁物种生存的紧急情况时,通过紧急法规程序,迅速将该物种列入濒危或受威胁物种名单。委员会还必须使用指定的通知方法,告知任何可能对此决定感兴趣或受影响的人。

Section § 2077

Explanation

本法律要求部门每五年审查一次濒危或受威胁物种,以确定在有可用资金的情况下,它们是否仍需要被列入名录。这项审查将使用最佳科学数据,并考虑栖息地需求和恢复建议。任何已表示对审查感兴趣的人都应被告知。如果一个物种同时被州政府和联邦政府列入名录,审查应与联邦程序保持一致。

对于在1982年1月1日之前列入名录的物种,初步审查必须在1987年7月1日之前完成。在此日期之后列入名录的物种,应在其列入名录之日起五年内进行审查。如果获得新信息,部门或委员会可以随时审查任何物种。最后,部门必须向委员会报告其审查结果,特别是当有建议改变物种在濒危或受威胁名录上的状态时。

(a)CA 渔业和猎物法典 Code § 2077(a) 经立法机关专项拨款后,部门应进行审查,或者在没有专项拨款但有其他可用资金的情况下,可以每五年审查一次被列为濒危物种或受威胁物种的物种,以确定导致最初列入名录的条件是否仍然存在。审查应基于符合第2072.3条规定的信息以及部门可获得的最佳科学信息进行。审查应包括对可能对物种持续生存至关重要的栖息地识别的审查,以及部门关于管理活动和其他关于物种恢复的建议。部门应通知任何已书面告知委员会其兴趣并提供地址的人,部门可以通知任何其他人。
(b)CA 渔业和猎物法典 Code § 2077(b) 根据 (a) 款对同时由委员会和美国内政部列入名录的物种进行的审查,应与美国内政部的五年审查程序一并进行。
(c)CA 渔业和猎物法典 Code § 2077(c) 对委员会在1982年1月1日之前列入名录但未被联邦政府列入名录的物种的初步审查,应在1987年7月1日之前进行并完成。对委员会在1982年1月1日之后列入名录但未被联邦政府列入名录的物种的初步审查,应在物种最初由委员会列入名录之日起五年内进行并完成。
(d)CA 渔业和猎物法典 Code § 2077(d) 尽管本条有任何其他规定,委员会或部门可以根据请愿书或部门和委员会可获得的其他数据,随时审查一个物种。
(e)CA 渔业和猎物法典 Code § 2077(e) 部门应书面报告给委员会其对每个列入名录物种的五年审查结果。委员会应将部门根据本款提交的任何包含将物种列入或从濒危物种名录或受威胁物种名录中移除的建议的报告,视为根据第2072.7条提交的部门建议。

Section § 2078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人们了解委员会将某些项目列入或从名单中移除的信息。任何感兴趣的人都可以书面形式向委员会提供其地址,以接收有关这些变更的议程和会议记录。这些信息也将在《加利福尼亚州法规公告登记册》上公布,符合公示要求。

此外,委员会可能会收取年费,以弥补维护通知名单和发送更新的成本。收取的任何费用都将存入渔猎保护基金。

(a)CA 渔业和猎物法典 Code § 2078(a) 为向所有相关人员提供有关待决列入或除名行动的信息和通知,委员会应向任何已书面告知委员会其兴趣并提供地址的个人分发待决行动的相关议程以及根据本条采取的行动会议记录的相应部分。此通知应在《加利福尼亚州法规公告登记册》上公布,并应符合第2073.3、2074、2074.2、2075或2077节规定的委员会行动的公示要求。
(b)CA 渔业和猎物法典 Code § 2078(b) 委员会可对那些要求列入通知名单的人员征收年费,以抵消建立和维护该名单以及准备和邮寄通知的成本。根据本节收到的费用应存入渔猎保护基金。

Section § 2079

Explanation

从1986年开始,每三年,一个部门必须在1月30日前编写一份报告,详细说明州内濒危、受威胁和候选物种的状况。这份报告需要发布在委员会的网站上,并且应包括这些物种的清单、它们的当前状况以及审查时间表。

自1986年1月30日起,部门应每三年于1月30日前编写一份报告,总结所有州列濒危、受威胁和候选物种的状况,并应将该报告发布在委员会的互联网网站上。该报告应包括但不限于被指定为濒危、受威胁和候选物种的清单、对濒危、受威胁或候选物种当前状况的讨论,以及根据本条对列入名录物种进行审查的时间表。

Section § 2079.1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加州渔业和野生动物部制定非规管性恢复计划,以帮助濒危或受威胁物种,前提是有资金支持且计划对物种有益。优先考虑那些最受土地利用或气候变化等因素威胁的物种。

每个计划必须包括具体的管理措施、衡量物种何时可以从濒危名单中移除的标准,以及实现恢复所需的时间和成本估算。该部门可以使用公共和私人信息来制定这些计划,如果联邦计划兼容,也可以采纳。

指导方针的制定必须征求公众意见,包括至少举行一次公开会议。然而,这些计划不需要遵循某些政府规管程序。

(a)CA 渔业和猎物法典 Code § 2079.1(a) 经立法机关专项拨款,或在资金另有来源的情况下,本部门可以制定并实施非规管性恢复计划,用于保护和存续被列为濒危物种或受威胁物种的物种,除非本部门认定该恢复计划不会促进物种的保护。
(b)CA 渔业和猎物法典 Code § 2079.1(b) 本部门在制定和实施恢复计划时,应在可行范围内优先考虑那些最有可能从恢复计划中受益的濒危或受威胁物种,不论其分类学分类,特别是那些可能受到预期土地利用变化、气候变化或水生条件变化显著影响的物种种群。
(c)CA 渔业和猎物法典 Code § 2079.1(c) 每个恢复计划应基于现有最佳科学信息,并且至少应包括以下所有内容:
(1)CA 渔业和猎物法典 Code § 2079.1(c)(1) 对实现恢复计划物种保护目标所需的具体地点管理行动的描述。
(2)CA 渔业和猎物法典 Code § 2079.1(c)(2) 客观、可衡量的标准,当达到这些标准时,将根据本节规定作出决定,将该物种从濒危物种名单或受威胁物种名单中移除(视情况而定)。
(3)CA 渔业和猎物法典 Code § 2079.1(c)(3) 实施为实现恢复计划目标以及实现该目标中间步骤所需措施的时间和成本估算。
(d)CA 渔业和猎物法典 Code § 2079.1(d) 本部门在制定和实施恢复计划时,除了根据 (g) 款规定的公共程序获得的数据和适当信息外,还可以考虑来自公共和私人机构、组织以及其他合格人员的数据和适当信息。
(e)CA 渔业和猎物法典 Code § 2079.1(e) 如果本部门认定该恢复计划符合本节规定,本部门可酌情采纳,或经修订后采纳针对 (a) 款所述物种的现有联邦恢复计划,该物种也根据1973年联邦濒危物种法案第4节(16 U.S.C. Sec. 1533)被列为濒危物种或受威胁物种。
(f)CA 渔业和猎物法典 Code § 2079.1(f) 在符合 (a) 款并根据 (g) 款的规定下,本部门应制定指导方针和标准,以协助本节的实施。采纳后,本部门应在其互联网网站上公布这些指导方针和标准。
(g)CA 渔业和猎物法典 Code § 2079.1(g) 根据 (a) 款制定恢复计划,以及根据 (f) 款采纳指导方针和标准,应通过公共程序进行,包括至少一次公开会议,在会上,本部门应向土地所有者、地方政府和感兴趣的公众提供发表意见的机会。公开会议可与委员会会议一并举行。对于恢复计划,公开会议应在恢复规划区域内举行。
(h)CA 渔业和猎物法典 Code § 2079.1(h) 《政府法典》第二编第三部第一章第3.5章(自第11340节起)不适用于根据本节制定、采纳或修订指导方针、标准或恢复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