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机关认定并声明如下:
(a)CA 水法典 Code § 8450(a) 尽管本州防洪工程的堤坝在过去一直被认为是单一用途的防洪设施,但其中许多工程因娱乐、交通和其他目的而获得大量非本地使用,为此保留和维护植被覆盖是可取的。
(b)CA 水法典 Code § 8450(b) 在过去几十年中,已经开发出旨在最大限度降低成本同时仍提供所需防洪程度的建设和维护实践。这些实践在许多情况下导致了“裸露”堤坝,没有任何可能干扰当地维护、堤坝检查或防汛的植被覆盖。
(c)CA 水法典 Code § 8450(c) 防洪工程堤坝日益被认为是宝贵的野生动物、娱乐、风景和美学资源,美国陆军工程兵团和加利福尼亚州已经制定了建设和维护标准,这些标准最大限度地减少植被清除,并作为项目工作的条件,鼓励或要求在此类堤坝上进行植被补种和受控植被维护,作为当地防洪区职责的一部分。
(d)CA 水法典 Code § 8450(d) 为野生动物保护、娱乐和风景美观等非防洪目的维护堤坝植被的成本大约是正常防洪相关维护成本的两倍,而非本地使用者是主要受益者。因此,由公众参与承担此类额外维护成本是适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