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8810

Explanation
本法律条文规定,评估员必须为每个县编制一份单独的清单,列出根据本特定章节评估的所有土地。

Section § 8811

Explanation
本法律要求土地地块的描述必须足够详细,以便识别每个地块,并使用沼泽地测量或其他明确界限的具体信息。

Section § 8812

Explanation
本节要求清单包含财产所有者的姓名(如果已知)以及对每块土地征收的费用金额。如果所有者的姓名未知,也应予以注明。

Section § 8813

Explanation
如果一块土地被认为是属于已故之人的,并且其遗产正在被管理,你可以将所有者的名称列为“(已故之人的姓名)的遗产”。

Section § 8814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如果一块土地有多个所有者,并且并非所有所有者都已知,那么该土地可以以已知所有者的名义进行评估,而其余所有者可以列为未知所有者。

Section § 8815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如果不动产的实际所有者或假定所有者的姓名有误,这并不会导致房产税评估无效。

Section § 8816

Explanation
加州的县级评估员可以在评估清单中使用常用的缩写,而无需解释这些缩写的含义。

Section § 8817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估价员在县级评估清单中使用缩写。只要在清单开头附有一份清晰的缩写解释附表,或者这些解释印在清单的每一页上,估价员就可以使用缩写。同时,在清单中凡是使用缩写的每一页上,都必须以书写、印刷或盖章的方式注明对该附表的引用。

估价员在任何县的评估清单中,也可以使用其他缩写,但前提是,除非一份具有合理确定性的附表和解释已印在评估清单的每一页上,否则应将其作为前缀附于评估清单,并且在该评估清单的每一页上,凡是使用此类缩写之处,均应书写、印刷或盖章注明对该附表的引用。

Section § 8818

Explanation

如果评估清单中描述了一块土地,并且该描述引用了在公共机构备案的地图、地籍图或测量图,那么只需在地图、地籍图和测量图的清单中,通过名称、编号或其他标识来指明该地图、地籍图或测量图即可。

如果任何县的评估清单中的任何土地,其描述全部或部分通过引用在任何公共机构存档或备案的地图、地籍图或测量图进行,则在描述中,足以通过名称、编号或其他足以在该类地图、地籍图和测量图的清单中识别它的方式来指定该地图、地籍图或测量图。

Section § 8819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一份附表必须放在评估清单的开头。这份附表应清楚地说明清单中提到的每张地图、地籍图或测量图在哪里可以找到。凡是评估清单中使用了这些描述方法的页面,都必须清楚地标明这些文件的引用信息。

该附表应置于评估清单之前,并应合理确定地列明每份此类地图、地籍图或测量图的查找位置,且应通过在评估清单中凡依赖此类描述方法的每一页上书写、印刷或盖章的引用方式予以提及。

Section § 8820

Explanation
本法律条文规定,一旦评估清单最终确定,必须提交给理事会秘书。秘书随后负责将该清单发送给评估土地所在地的县司库。

Section § 8821

Explanation
公众可以至少查看评估清单60天。

Section § 8822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要求董事会在将评估清单提交给县财务官后至少60天,确定一个日期和地点。这次会议将在有被评估土地的每个县举行,以听取对评估的任何异议。

Section § 8823

Explanation
本法律条款要求,关于听证的通知必须提交给县财务主管,并在事项影响民众的县内报纸上每周刊登一次,持续四周。

Section § 8824

Explanation
如果您对您的土地上征收的费用有异议,您可以提交书面异议,解释您不同意的理由。您可以在听证会之前或期间,通过向委员会或其任何成员提交您的异议来完成此操作。

Section § 8825

Explanation
法律规定,如果有人对某事提出异议,他们必须提供一份声明,这份声明需要由他们自己的宣誓声明或由了解详情的其他人来确认。

Section § 8826

Explanation

在听证会期间,委员会负责听取任何提交的证据,以审查评估的准确性或其在相关方之间分摊的方式。

在听证会上,委员会应听取可能提供的关于评估的正确性或其分摊方式的证据。

Section § 8827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负责水区征收的理事会更改或调整业主需要支付的金额。他们可以对整个征收进行更改,也可以只对其中一部分进行更改。

理事会可以修改或修订该征收,并可以重新分摊全部或任何部分的整个征收。

Section § 8828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如果委员会对评估总金额的修改幅度不超过原评估金额的2.5%(无论是增加还是减少),则不被视为实质性变更。因此,无需重新评估或再次分摊该评估。

Section § 8829

Explanation
当财产评估发生变化时,委员会必须提前两周通知受影响的县,举行听证会听取任何异议,重新考虑评估,然后最终确定并批准该评估。

Section § 8830

Explanation
本法律条文规定,一旦董事会做出决定,该决定即为最终决定。他们制定的评估清单将成为评估合法进行的可靠证据,除非在本条提及的特定诉讼中受到挑战。

Section § 8831

Explanation
如果你拥有一块土地或对其有权益,并且觉得董事会批准对该土地征收费用或收费的决定不公平,你可以采取法律行动。你可以请求土地大部分所在地县的高等法院更改或取消该费用。

Section § 8832

Explanation
本法律条款规定,任何与委员会批准的评估相关的法律行动,必须在该县的评估清单存入县财务官处后60天内启动。

Section § 8833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这类案件的审理时间将优先于其他民事案件。

本诉讼在确定审判时间时,应优先于所有民事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