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垦殖、防洪、排水、改良、疏浚或其他工程计划,凡涉及或拟在萨克拉门托河或圣华金河的河床中、沿岸或近岸,或其任何支流或与之相连的水域,或其任何邻近土地上,或其任何溢流盆地内,或任何易受其溢流影响的土地上,进行任何堤坝、路堤、运河或其他开挖工程的建造、扩建、护岸或改造,均须在施工开始前获得委员会批准。
权力、职责和管辖权方案的批准
Section § 8710
如果您计划在萨克拉门托河或圣华金河及其支流附近进行任何涉及建造或改造堤坝、路堤或运河的施工工作,您必须在开工前获得委员会的批准。这适用于在这些河流或其溢流区域上或附近进行的任何与垦殖、防洪、排水或类似工程相关的项目。
河流施工审批 萨克拉门托河堤坝 圣华金河防洪
Section § 8710.5
如果加州的灌溉区、排水区、堤防区或防洪区想要获得某些项目的批准,它们需要遵守特定的规定。这些规定与萨克拉门托和圣华金排水区内垦区进行的围垦项目所适用的规定相同。
灌溉区批准 排水区法规 堤防项目规定
Section § 8712
这项法律规定,未经主管委员会的批准,不得切割或改动沿河或分洪道(旁路)的任何堤坝(为防止河流泛滥而修建的堤岸),或任何属于防洪计划一部分的堤坝。
堤坝改动 河堤 防洪计划
Section § 8713
如果您在法律中提到的特定地点拥有堤坝,您可以对其进行改进,例如加高、加宽或加固。但是,在开始任何工作之前,您必须首先将您的计划、规范和施工方法提交给委员会审批。工程也需要在委员会的监督下进行。
在本条提及的任何地点,任何现有堤坝的所有者可以加高、加宽或加固该堤坝,但前提是在工程开始前,施工计划、规范和方法须提交给委员会并获得其批准,且工程须在委员会的监督下进行。
堤坝改进 堤坝施工计划 委员会批准
Section § 8714
这项法律规定,如果防洪工程超出了某个区域已批准的防洪计划的要求,那么任何人不能因此向委员会或排水区要求支付费用或赔偿。
任何人不得就根据第8713条进行的工程中,超出委员会最终采纳和批准的该地区防洪计划要求的部分,通过评估或其他方式,向委员会或排水区提出任何赔偿索赔。
对委员会的索赔 对排水区的索赔 赔偿
Section § 8715
这项法律规定,如果堤坝在汛期面临洪水威胁,可以对其进行保护或加固,以防止其受损或被毁坏。
任何现有堤坝在汛期面临洪水损害或毁坏危险的紧急情况下,可以得到保护或加固。
堤坝保护 汛期 紧急措施
Section § 8718
如果您想修改指定防洪管理区域内的任何堤坝、堤岸或结构,您必须首先获得相关委员会的批准。
任何由委员会采纳的溢洪道或分洪道内的堤坝、堤岸或其他结构,未经委员会许可,不得升高、加宽、加固或改动。
堤坝改造 堤岸改动 溢洪道结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