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9610

Explanation

截至2008年7月1日,该部门必须制作初步地图,显示由工程堤坝保护的100年和200年洪泛区。100年地图应符合联邦紧急事务管理局(FEMA)的标准。他们将利用各种研究和来源来绘制这些地图,并将其分享给萨克拉门托-圣华金河谷的地方政府,以协助防洪规划。这些信息也将在线提供。关于洪水风险地图的通知将发送给保护区以外的城市。截至2010年12月31日,必须完成并公开分享一份关于中央谷地防洪计划的现状报告。截至2013年7月2日,将发布详细的洪泛区地图,其中包括城市地区潜在洪水的数据和堤坝的可靠性,但州政府不对基于这些数据做出的决定承担责任。

(a)Copy CA 水法典 Code § 9610(a)
(1)Copy CA 水法典 Code § 9610(a)(1) 截至2008年7月1日,该部门应为由工程堤坝保护的100年和200年洪泛区制定初步地图。100年洪泛区地图应使用联邦紧急事务管理局 (FEMA) 制定或接受的标准进行编制。
(2)CA 水法典 Code § 9610(a)(2) 该部门应利用2002年萨克拉门托和圣华金河流域综合研究的现有信息、FEMA初步和监管洪水保险费率地图、近期洪泛区研究以及其他来源来编制初步地图。
(3)CA 水法典 Code § 9610(a)(3) 该部门应向萨克拉门托-圣华金河谷内的市县提供初步地图,作为与防洪相关的最佳可用信息使用。
(4)CA 水法典 Code § 9610(a)(4) 该部门应在委员会的互联网网站上发布此信息,并可根据需要定期更新地图。
(b)CA 水法典 Code § 9610(b) 截至2008年7月1日,该部门应向萨克拉门托-圣华金河谷内工程堤坝保护区以外的城市发出通知,告知其可从联邦紧急事务管理局或其他联邦、州或地方机构获取的关于洪水风险的地图和其他信息。
(c)CA 水法典 Code § 9610(c) 在2010年12月31日或之前,该部门应根据第9612条准备一份关于中央谷地防洪计划进展和发展的现状报告。该部门应在委员会的互联网网站上发布此信息,并向公众提供。
(d)Copy CA 水法典 Code § 9610(d)
(1)Copy CA 水法典 Code § 9610(d)(1) 在2013年7月2日或之前,为了向市县提供其确定防洪级别所需的信息,该部门应发布洪泛区地图,其中至少应识别州防洪计划的设施,以及在任何一年内有1/200发生概率的洪水期间,州防洪计划设施失效时城市地区洪水水面高程的现有数据。
(2)CA 水法典 Code § 9610(d)(2) 在发布这些地图的同时,为了协助地方机构确定其防洪级别,该部门应提供地图中识别的州防洪计划设施的堤坝可靠性数据。
(e)CA 水法典 Code § 9610(e) 该部门发布洪泛区地图不应受行政法办公室的审查和批准,也不受《政府法典》第2编第3部第1章第3.5章(自第11340条起)的任何其他要求。
(f)CA 水法典 Code § 9610(f) 州或任何州机构不应对基于州机构或州雇员或官员在执行(d)款时合理行使或履行自由裁量或行政职能或职责的任何索赔承担责任。

Section § 9611

Explanation

本节定义了萨克拉门托-圣华金河洪水管理系统,该系统包括关键的防洪设施。这些设施是州防洪计划的一部分,可以包括现有的大坝或堤坝,它们在控制洪水风险或保护城市区域方面提供显著效益。

中央谷地防洪计划完成后,如果能增强防洪能力,可能会提议将更多设施纳入该系统。这可能包括分洪道、行洪走廊或洪泛区蓄水,以扩大该地区防洪工作的容量。

萨克拉门托-圣华金河洪水管理系统包括以下所有内容:
(a)CA 水法典 Code § 9611(a) 州防洪计划的设施,该计划可根据本部分进行修订。
(b)CA 水法典 Code § 9611(b) 任何现有的大坝、堤坝或其他洪水管理设施,如果该设施不属于州防洪计划的一部分,但经委员会根据部门的建议确定,该设施具有以下一项或多项功能:
(1)CA 水法典 Code § 9611(b)(1) 为管理萨克拉门托-圣华金河谷内的洪水风险提供显著的全系统效益。
(2)CA 水法典 Code § 9611(b)(2) 保护萨克拉门托-圣华金河谷内的城市区域。
(c)CA 水法典 Code § 9611(c) 根据本部分完成中央谷地防洪计划后,部门可识别并向委员会提议额外的结构性和非结构性设施,这些设施可成为州防洪计划的设施,并与中央谷地防洪计划保持一致。委员会可根据一项确定,将这些设施纳入州防洪计划,该确定应表明该设施如何实现 (b) 款中确定的目的。
(d)CA 水法典 Code § 9611(d) 就 (c) 款而言,可能成为州防洪计划设施的包括分洪道、行洪走廊、洪泛区蓄水或其他旨在扩大萨克拉门托-圣华金河谷防洪系统容量以提供防洪保护的项目。

Section § 9612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要求制定中央谷地防洪计划。加州水资源部必须编制该计划,并在2012年的特定截止日期前提交给相关委员会批准。

委员会负责至少举行两次听证会以收集公众反馈——一次在萨克拉门托谷地,另一次在圣华金谷地——并且他们也必须考虑书面意见。委员会可以根据反馈修改计划,并在通过计划前两周公布任何拟议的修改。

该计划必须每五年更新一次,具体是在年份尾数为2和7的年份。部门和委员会都可以成立咨询委员会,由利益相关组织的代表组成,以协助制定该计划。

(a)CA 水法典 Code § 9612(a) 部门应依照本部分规定编制一项名为“中央谷地防洪计划”的计划,且委员会应通过该计划。
(b)CA 水法典 Code § 9612(b) 部门应不迟于2012年1月1日依照本部分规定编制中央谷地防洪计划,并应将该计划提交给委员会,委员会应不迟于2012年7月1日通过该计划。
(c)CA 水法典 Code § 9612(c) 委员会应至少举行两次听证会,以征求对拟议计划的意见。至少一次听证会应在萨克拉门托谷地举行,且至少一次听证会应在圣华金谷地举行。委员会还应接受关于拟议计划的书面意见。
(d)CA 水法典 Code § 9612(d) 委员会可对拟议计划进行修改,以解决听证会中提出的问题或回应委员会收到的意见。委员会应在通过该计划前至少两周公布其对拟议计划的拟议修改。
(e)CA 水法典 Code § 9612(e) 该计划应在后续年份中,凡年份尾数为2和7的年份进行更新。
(f)CA 水法典 Code § 9612(f) 部门或委员会可任命一个或多个咨询委员会,以协助编制该计划。如果部门或委员会任命一个或多个咨询委员会,该咨询委员会或各委员会应包括利益相关组织的代表。

Section § 9613

Explanation

本节允许在州防洪设施保护的城市区域快速实施防洪改进措施,即使在《中央谷地防洪计划》通过之前。主管必须确认这些改进措施是紧急需要的,并且州政府资金对于保护人类生命是必要的。这些改变不应阻碍未来的防洪计划,并且必须由拥有充足资金的地方机构维护。此外,拟议项目在资金分配后应准备好启动,并且必须符合现行法律。

这些改进措施可以包括对现有防洪设施的增强,或获取防洪地役权以更好地保护城市区域。该部门和委员会还应探索潜在的新泄洪道,以显著降低圣华金河分水岭的洪水风险。

(a)CA 水法典 Code § 9613(a) 符合《公共资源法典》第5096.821条(b)款的规定,该部门可以在《中央谷地防洪计划》通过之前,针对受州防洪计划设施保护的城市区域实施防洪改进措施,如果主管书面认定以下所有条件均适用:
(1)CA 水法典 Code § 9613(a)(1) 这些改进措施是必要的,并且在根据第9612条制定的《中央谷地防洪计划》完成之前需要州政府资金。
(2)CA 水法典 Code § 9613(a)(2) 这些改进措施将减少或避免一个或多个城市区域内对人类生命的风险。
(3)CA 水法典 Code § 9613(a)(3) 这些改进措施不会损害或阻碍未来对区域防洪或《中央谷地防洪计划》的变更。
(4)CA 水法典 Code § 9613(a)(4) 这些改进措施将由已承诺提供充足资金来维护州防洪计划的现有设施和改进设施的地方机构维护。
(5)CA 水法典 Code § 9613(a)(5) 受影响的城市、县和其他公共机构将拥有足够的收入资源用于设施的运营和维护。
(6)CA 水法典 Code § 9613(a)(6) 项目资金分配后,拟议项目已准备好实施。
(7)CA 水法典 Code § 9613(a)(7) 这些改进措施符合现行法律。
(b)CA 水法典 Code § 9613(b) 本节授权的防洪改进措施可包括对州防洪计划特定设施的改进,或为支持州防洪计划设施的泄洪道获取防洪地役权,以根据《公共资源法典》第5096.821条(b)款的规定提高城市区域的防洪水平。
(c)CA 水法典 Code § 9613(c) 该部门和委员会应调查并评估在圣华金河分水岭,天堂切口上游和南部,能够显著降低洪水水位的潜在旁路或泄洪道的可行性。

Section § 9614

Explanation

本节概述了萨克拉门托-圣华金河洪水管理系统综合计划必须包含的内容。它应描述洪水系统及其运行情况,并列出所覆盖的城市和县。该计划详细说明了系统内的所有设施,例如它们的位置、历史以及提供的保护。它还评估了这些设施的容量和风险,如漫顶或结构性故障,并考虑了气候变化和土地利用对洪水防护的影响。

此外,它还包括州计划之外对洪水管理有重要作用的水坝和堤坝的信息。该计划确定了对设施的必要改进,优先安排了使其达到标准的行动,并列出了可能从计划中移除的设施,包括移除的理由和后续步骤。最后,它涵盖了加强城市洪水防护和生态系统功能的方法,例如创建栖息地和利用洪泛区。

计划应包括以下所有内容:
(a)CA 水法典 Code § 9614(a) 萨克拉门托-圣华金河洪水管理系统以及该系统所涵盖的城市和县的描述。
(b)CA 水法典 Code § 9614(b) 使用现有信息对系统性能的描述,以及修改系统以提供适当洪水防护水平所面临的挑战。
(c)CA 水法典 Code § 9614(c) 州洪水控制计划中包含的设施的描述,包括以下所有内容:
(1)CA 水法典 Code § 9614(c)(1) 每个设施的精确位置和简要描述,该设施所保护的人口和财产的描述,该设施提供的系统效益(如有),以及该设施的简要历史,包括建设年份、对设施的重大改进以及设施的任何故障。
(2)CA 水法典 Code § 9614(c)(2) 每个设施的设计容量。
(3)CA 水法典 Code § 9614(c)(3) 对每个设施性能的描述和评估,包括以下内容:
(A)CA 水法典 Code § 9614(c)(3)(A) 对因以下各项导致的故障风险的评估:
(i)CA 水法典 Code § 9614(c)(3)(A)(i) 漫顶。
(ii)CA 水法典 Code § 9614(c)(3)(A)(ii) 渗漏和渗透。
(iii)CA 水法典 Code § 9614(c)(3)(A)(iii) 结构性故障。
(iv)CA 水法典 Code § 9614(c)(3)(A)(iv) 部门或委员会认定适用的其他风险来源,包括地震风险。
(B)CA 水法典 Code § 9614(c)(3)(B) 对性能能力方面任何不确定性的描述,包括因需要额外工程评估而产生的不确定性,或因条件变化(例如估计河道容量的变化)而产生的不确定性。
(d)CA 水法典 Code § 9614(d) 对每个现有水坝的描述,这些水坝不属于州洪水控制计划的一部分,但为萨克拉门托-圣华金河谷内的洪水风险管理提供显著的全系统效益,或保护萨克拉门托-圣华金河谷内的城市区域。
(e)CA 水法典 Code § 9614(e) 对每个现有堤坝和其他洪水管理设施的描述,这些设施未在(d)项中描述,不属于州洪水控制计划的一部分,但为萨克拉门托-圣华金河谷内的洪水风险管理提供显著的全系统效益,或保护城市区域。
(f)CA 水法典 Code § 9614(f) 对预计气候变化、预计土地利用模式以及其他潜在洪水管理挑战可能对系统提供足够洪水防护水平能力的影响的描述。
(g)CA 水法典 Code § 9614(g) 对使州洪水控制计划中每个设施达到其设计标准所需的结构性改进和维修的评估。该评估应包括一份优先推荐行动清单,以使未在(h)项中指明的每个设施达到其设计标准。
(h)CA 水法典 Code § 9614(h) 评估应包括一份建议从州洪水控制计划中移除的设施清单。对于每个建议移除的设施,评估应明确以下两点:
(1)CA 水法典 Code § 9614(h)(1) 建议将该设施从州洪水控制计划中移除的原因。
(2)CA 水法典 Code § 9614(h)(2) 与将该设施从州洪水控制计划中移除相关的任何额外建议行动。
(i)CA 水法典 Code § 9614(i) 对为当前城市区域提供城市级洪水防护的结构性和非结构性方法的描述。该描述还应包括一份改善城市洪水防护的建议下一步行动清单。
(j)CA 水法典 Code § 9614(j) 对实现或改善全系统河流生态系统功能的结构性和非结构性方法的描述,包括但不限于建立河岸栖息地以及在可行的情况下对可用洪泛区进行季节性淹没。

Section § 9615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要求相关部门在制定计划时,必须与美国陆军工程兵部队以及那些拥有或管理防洪设施的单位一起合作。

Section § 9616

Explanation

本法律条款概述了一项旨在加强加州防洪能力的计划。它描述了对堤坝、水闸、分洪道及其他相关设施的改进措施。该计划旨在实现多重目标,例如降低洪水对人类安全的风险、提高防洪能力以及将防洪与供水系统相结合。

此外,它还侧重于降低非城市地区的洪水风险、促进地方和州机构之间的合作,并加强城市地区的防洪。该计划还鼓励自然过程和生物多样性保护,最大限度地减少系统维护,并制定长期融资策略。同时,还需要优先安排实现这些目标的行动。

(a)CA 水法典 Code § 9616(a) 该计划应包括对堤坝、水闸、分洪道和设施(包括州防洪计划的设施)进行性能改进和缺陷消除的结构性和非结构性措施的描述,并且在可行的情况下,应实现多重目标,包括以下各项:
(1)CA 水法典 Code § 9616(a)(1) 降低洪水对人类生命、健康和安全的风险,包括保护公共安全基础设施。
(2)CA 水法典 Code § 9616(a)(2) 扩大萨克拉门托-圣华金河谷防洪系统的容量,以减少洪流或将洪水从城市地区引开。
(3)CA 水法典 Code § 9616(a)(3) 将防洪系统与供水系统连接起来。
(4)CA 水法典 Code § 9616(a)(4) 降低当前非城市化地区的洪水风险。
(5)CA 水法典 Code § 9616(a)(5) 增加愿意参与改进防洪工作的地方机构的参与度,确保州防洪决策与地方土地使用决策之间更好的衔接。
(6)CA 水法典 Code § 9616(a)(6) 将城市地区的防洪能力提升至城市防洪标准。
(7)CA 水法典 Code § 9616(a)(7) 促进自然动态水文和地貌过程。
(8)CA 水法典 Code § 9616(a)(8) 减少洪水造成的损害。
(9)CA 水法典 Code § 9616(a)(9) 增加和改善河岸、湿地、洪泛区和遮荫河流水生栖息地的数量、多样性和连通性,包括这些土地的农业和生态价值。
(10)CA 水法典 Code § 9616(a)(10) 最大限度地减少洪水管理系统的运行和维护要求。
(11)CA 水法典 Code § 9616(a)(11) 促进本土物种种群的恢复和稳定以及整体生物群落的多样性。
(12)CA 水法典 Code § 9616(a)(12) 识别扩大或增加洪道走廊使用的机会和激励措施。
(13)CA 水法典 Code § 9616(a)(13) 为实施该计划提供可行、全面和长期的融资计划。
(14)CA 水法典 Code § 9616(a)(14) 识别结合地下水蓄洪进行水库再运行的机会。
(b)CA 水法典 Code § 9616(b) 该计划应包括一份优先推荐行动清单,以降低洪水风险并实现(a)款所述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