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85280

Explanation

本节规定在加州州政府设立三角洲独立科学委员会,由最多10名知名科学家组成,任期五年,负责监督与三角洲适应性管理相关的科学项目。委员会成员不得与他们审查的项目有任何关联,以确保客观性。他们每四年进行一次审查,并将发现和建议报告给三角洲管理委员会。

理事会在与该委员会协商后,为三角洲科学项目任命一名首席科学家。该首席科学家必须在水资源或生态系统管理方面具备高水平的资格,拥有丰富的研究经验,并能指导资源管理政策。首席科学家的任期为三年,最多可连任两届。他们负责监督该项目,确保其提供公正的科学数据并支持基于科学的决策。

三角洲科学项目旨在通过资助研究、信息交流、同行评审以及与三角洲机构的协调,为决策提供高质量的科学信息。该项目取代了CALFED科学项目,而三角洲独立科学委员会则取代了CALFED独立科学委员会。

(a)CA 水法典 Code § 85280(a) 三角洲独立科学委员会特此在州政府内设立。
(1)CA 水法典 Code § 85280(a)(1) 三角洲独立科学委员会应由理事会任命的、不超过10名成员组成。三角洲独立科学委员会成员的任期应为五年。一名成员最多可任职两届。
(2)CA 水法典 Code § 85280(a)(2) 三角洲独立科学委员会的成员应是具有适当专业知识、能够评估支持三角洲适应性管理之广泛科学项目的国内或国际知名科学家。成员不得与受三角洲独立科学委员会审查活动管辖的任何项目或机构直接关联。
(3)CA 水法典 Code § 85280(a)(3) 三角洲独立科学委员会应通过对支持三角洲适应性管理的科学研究、监测和评估项目进行定期审查来提供监督,这些审查应安排确保所有三角洲科学研究、监测和评估项目至少每四年审查一次。
(4)CA 水法典 Code § 85280(a)(4) 尽管由理事会任命和管理,三角洲独立科学委员会的成员不应是三角洲管理委员会的雇员,并且应独立于理事会行使其科学判断并履行本节规定的职能。
(5)CA 水法典 Code § 85280(a)(5) 三角洲独立科学委员会应向理事会提交一份关于每次审查结果的报告,包括对委员会审查的项目提出任何修改建议。
(b)CA 水法典 Code § 85280(b) 在与三角洲独立科学委员会协商后,理事会应为三角洲科学项目任命一名首席科学家。
(1)CA 水法典 Code § 85280(b)(1) 首席科学家应符合以下所有资格:
(A)CA 水法典 Code § 85280(b)(1)(A) 拥有水资源或生态系统管理相关领域的高级学位。
(B)CA 水法典 Code § 85280(b)(1)(B) 在水资源或生态系统管理相关领域的同行评审科学期刊上拥有强大的科学研究和出版记录。
(C)CA 水法典 Code § 85280(b)(1)(C) 在水资源管理和生态系统恢复领域,拥有为高级管理人员提供科学决策咨询的经验。
(D)CA 水法典 Code § 85280(b)(1)(D) 具备指导将适应性管理过程应用于三角洲资源管理政策决策的能力。
(2)CA 水法典 Code § 85280(b)(2) 首席科学家的任期应不超过三年。首席科学家最多可任职两届。
(3)CA 水法典 Code § 85280(b)(3) 首席科学家应监督三角洲科学项目的实施。在履行该职责时,首席科学家应定期与参与该项目的机构进行协商。
(4)CA 水法典 Code § 85280(b)(4) 三角洲科学项目的使命是提供尽可能最佳的公正科学信息,以指导三角洲的水资源和环境决策。该使命应通过资助研究、综合并向政策制定者和决策者传达科学信息、促进独立的科学同行评审,以及与三角洲机构协调以促进基于科学的适应性管理来完成。三角洲科学项目应协助制定和定期更新《三角洲计划》的适应性管理项目。
(c)CA 水法典 Code § 85280(c) 三角洲科学项目应取代并继承CALFED科学项目,三角洲独立科学委员会应取代CALFED独立科学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