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24390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董事会使用普通基金中的资金设立专项账户,以帮助区域更顺畅、更经济地运行。他们还可以决定由谁来管理这些账户。

Section § 24391

Explanation
本法律规定,普通基金内的专款账户必须采用与支付对区提出的任何其他索赔相同的程序,从普通基金中获得资金。

Section § 24392

Explanation
本法律条款要求管理特别账户的人员每月向董事会提交一份详细、经核实的书面报告。这份报告应在每月1日至10日之间提交,必须列出上个月收到的总金额和所有支出。报告应提交给秘书。

Section § 24393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只有在获得授权人员的书面指令后,才能从特别账户中提取资金。这份书面指令必须清楚说明资金的用途以及谁将收到这笔款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