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22456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某个区域行使征收权,这意味着如果为了实现其目标或项目而有必要,该区域可以合法地征用私人财产。

Section § 22457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如果土地所有者和区域无法就区域项目所需的土地、地役权或权利的使用(例如付款或确切位置)达成协议,这些问题将通过征用权程序解决。

Section § 22458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如果政府机构通过征用权(即为公共使用而征收私人财产的权力)取得淹没或干扰道路、铁路、运河或其他财产的权利,法院可以命令将受影响的基础设施迁移到新地点。迁移必须遵循法院制定的计划,并且如果为了公共便利有必要,可以采取此行动。

如果通过征用权取得淹没或以其他方式干扰任何道路、铁路、运河或其他财产的权利,并且法院认为公共便利需要,判决可以指示该区按照法院规定的计划重新安置该道路、铁路、运河或其他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