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22475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赋予各区权力,可以在其线路经过的任何公共道路上、跨越铁路和管道,安全地建造和管理电灯和电力线路。

Section § 22476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未经市政府管理机构的许可,区域不得在城市道路上建设和运营电力线路。市政府可以对电力线路的使用方式设定合理条件。

Section § 22477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如果你正在沿着作为规划路线一部分的道路修建公用事业线路,只要这些道路在项目启动或计划制定时不在城市范围内,你就不需要特殊许可。

根据第22476条的许可并非必需,如果所使用的道路是线路路线的便利组成部分,并且在线路施工开始时或其计划被采纳时,该道路位于未设市的区域内。

Section § 22478

Explanation
如果一个区正在修建穿过道路、铁路或管道的线路,他们必须尽可能地修复并使其恢复到原来的使用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