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22075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一个区域采取任何必要的行动,在该区域内提供足够的水以用于各种有益目的。

区域可以采取任何必要的行动,在该区域内提供充足的水以用于任何有益用途。

Section § 22076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水区采取一切必要行动,以利用其管理下的水资源用于任何有益目的。

区可以采取任何行动,以将其控制下的任何水资源用于任何有益用途。

Section § 22077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一个区域提供专门用于消防的水。

Section § 22078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一个区域以多种方式管理和处理水资源,包括污水,例如储存、处理和净化。目的是使水对该区域、其居民或在该区域拥有水权的人有利。

区域可以控制、分配、储存、散布、下渗、处理、净化、回收和再利用任何水,包括但不限于污水,以供该区域或其居民或其中水权的拥有者有利使用。

Section § 22078.5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一个地区征收一种特别税,这种税必须在该地区内对所有纳税人或所有不动产统一征收。然而,未开发的地产(即“未改良地产”)可以按低于已开发的地产(即“已改良地产”)的税率征税。

地区可以依照《政府法典》第五编第一部第一部分第一章第3.5条(自第50075条开始)征收特别税。该特别税应统一适用于该地区内的所有纳税人或所有不动产,但未改良地产可以按低于已改良地产的税率征税。

Section § 22079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如果供水区向租户供水,它不能让未来的租户支付前任租户未支付的水费或罚金。但是,供水区可以要求将未来的供水服务账单记在房东或业主名下。